酷狗小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黑字:-)白纸),接着再看更方便。
且甜美四溢,遇唾液迅速化开沁人心脾;在这远古时期的大荒享有“甜黄金”的美誉,而且冰糖的味道在出产以后会随时间而变得黏牙干瘪,所以越早吃的味道越好。
交好的他族使节若送礼冰糖来离火族,必须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到来的时候第一时间献给族长,而族长则会分一些给自己极为宠幸的亲信。
上次沙华老爸去给族里效忠了半辈子的大祭司修大门的时候,祭祀曾赏过一颗冰糖,拿回来一家三口分三份;自己那一份舔了一口感觉简直如尝仙味,愣是把小指指甲大的糖分成三份吃了三天!
现在这姑娘居然一出手就是两颗!质地比自己上次的还要好,像是第一时间做出来的似的。
“成交!”沙华立马提着网兜朝蝴蝶冲了过去。
……
……
夜晚,离火族部落大都城外五里的小村庄,村后一间破旧的小茅屋里。
“孩子他爸,灯油快没了,明儿记得用柴去换!”农妇粗糙的手拨了拨灯芯,接着麻利的搓着草绳准备明天拿去卖。
“搓搓搓,你那绳子值几个钱?每天干那么晚还费灯油!”男人没好气的在后边儿桌子上,逗着儿子抓来的蚂蚱抱怨道。
“去去去!你砍那点柴又值几个钱?!还得买斧头!”
“柴比绳子值钱多咯!”
“嘿!你是三天不吵嘴痒是吧!”
“爸!妈!你们烦不烦!”坐在男人身边的沙华抱怨了声,从兜里拿出一小颗冰糖,满是贪婪的张开了嘴。
啪!
男人看到沙华手里的东西一拍桌子跳了起来:“小兔崽子!哪来的冰糖!你不会去祭祀家偷东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