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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诗会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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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软禁在百福殿小半年,直到来年三月三,文成公主由江夏王李道宗亲自护去吐蕃。

文成公主已经出嫁,父皇就不怕我再出什么幺蛾子,爽快的放我出去散心。而事实是我确实出不了什么幺蛾子,这是国事,又已经板上钉钉,在这件事上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十二姊不愧是能在父皇身边说上话的,父皇瞌睡她就能递了枕头。

四月初六,周家要办诗会,特意送了帖子到百福殿。

诗会的地点在骊山别院,不远,也不近,只是景致正正好。

去年的四月正赶上骊山春蒐,今年四月又要去骊山游玩,这可真是巧。

可也有不巧的,李娴与我同行。

十二姊出嫁前,我和她最乐意做的事就是奚落对方,而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看着别人奚落对方。因此我去捧十二姊的场子不奇怪,李娴去就很奇怪了。

去的时候骊山北麓的桃花开的正艳,明明是四月天却好似上赶着来开,一朵朵地挤压半山腰上,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我们由几个挑夫担着肩舆上山,沿着遮遮掩掩的小道盘旋上山,虽然不如我和三哥来时策马自如,但一路上听虫鸣鸟叫,闻馥郁芳香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儿。

在骊山别院,我看到了嫁做人妇的十二姊。自她出嫁,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她梳了妇人头,发间鬓了朵丹蔻色的绢花,穿着水天一色的高腰襦裙,整个人一下子变得娴静又端庄。

远远见我们上山,她撇开正说着话的两个姑娘迎上来。

她站在门外两步的地方,温婉地笑了,嘴角弯弯,双目含秋。有一瞬间,我差点将她认作李淼。

“十五妹。”

她先看李娴,点点头。

又来携我的手,小声地叫我一声:“百福。”

还如闺中的样子,那段时间,我,她,李淼都以小字相称。

我任她拉着,一路走进去。

别院已经来了不少女儿,一个个如花似玉地三三两两簇在一起。

十二姊轻声招呼了身边婆子几声,在那些女儿们还没反应过来,先领了我去后面的小院。

“你多住两日吧?反正也不急着回宫。这骊山的景你比我熟悉,等诗会散了,我们好好玩两日。你从前不是总和三哥来围猎?我今日使人去请了几位王兄王弟来前院喝酒。等明日我们也可一起去打猎。还有几位哥哥们的朋友同门,都是叫得上号的,大家一起去比试比试。”

她走在前头,自说自话,声音一如既往地随性。

除了话尤其的多。

我顿住脚步,停在廊下,偏过一点点头,定定望着她,问:“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我说?”

末了,没什么起伏的声音响起,咬出一个“是”来。

厢房是按我在江夏王家别院的格局布置的,别说一应摆设相同,就连妆案上的牡丹花纹都一摸一样。

我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房间,抖了抖,问:“这是何意?”

我是不信因果的,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道理不论我信不信,它都适用于大多数的事,这个世上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事情。

十二姊重重呼了一口气,拉我进屋坐下。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一棵年轻的柳树被风刮出“沙沙”的声音。

她再匀口气,开口:“百福,今日的诗会,是菖蒲托我办的。”

语出惊人,炸的我半晌回不过神,只是条件反射般地盯着她。

她素着一双手,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按在桌上推过来。

“你看看吧,这是菖蒲临行前托我交给你的信。”

信封的边角已经有些磨损,笔迹也早已干涸,“高阳亲启”几个大字赫然落在我眼睛里。

我看到这熟悉的字迹如同见到多年未见的老友,一下子激动起来。然后又重新跌回圈椅里,只看着这信封出神。

我摩挲着信封,不停地描模,却没有勇气拆开来看一眼。

轻飘飘的纸张此时像有千斤重。

我不知道她写了什么,或许是含着怨恨大骂我一顿,又或者是带着不甘来恭喜我,再或者是告诉我她后悔和我做了朋友。不管是哪一种,我能理解,却不希望看到,尽管她这么说都对。

春风吹过,十二姊的声音再次响起。

“菖蒲是自愿嫁去吐蕃的。你应该知道,如果是和亲,她的个性比你合适一万倍。她就算是远嫁也会过得好,她会妥协,会隐忍,可是高阳你会吗?你只会不管不顾,无法无天。”

我当然知道菖蒲的性子,就算是远嫁,就算是和亲,她那么聪明也能过的好。她一向比我懂得审时度势,从小就晓得许多我看不透的事。但对不对的起她却是我的选择,而我选择了抛弃她。

“菖蒲出嫁前拜托我帮她再办一场诗会,然后把你的东西都转赠给我,让我布置的和从前一模一样。她说一定要请你来,从前她举办时你一向不参加。如今她远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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