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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我若不死皮赖脸留在将军府中,我就再难活命。”
楚云卿挑眉,“哦?”
煊苦笑道:“我得罪了徐侍郎,就算如今徐侍郎已获罪入狱,还是有人想要我的性命的。”
楚云卿的眼里已有了讥诮之意:“那你当初与侍郎大人的妾行苟且之事时,就没怕过死么?”
他本以为煊会自惭形秽,可煊却站得笔直,头也抬了起来,一双如清水的眸与楚云卿对视。
“怕。但为了生存,还是得做下去。这就跟猎人是一个道理,他明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有可能栽在猎物手上的,但他们还是冒险去打猎,只因他们若剥不到猎物的毛皮、羚角去贩卖,就真的会饿死。”
自比猎人,他倒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楚云卿讥讽的意味就更为明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莫非只有这一条生计能让你活?”
煊忽然抬头望向夜幕,夜空无月,黑的萧条,在夜空的渲染下,煊眸中的光彩也渐渐黯淡。
良久,他才苦笑着道:“只因我的命相实在不好,记事起便没了爹娘,自小孤苦无依过着任人宰割的生活,还被卖到了风月烛那种地方去。那种地方若想要脱离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死。可我又贪生,只好这么苟活下去。”
直到那晚被楚云卿撞见,直到被卷入徐侍郎的纷争中。
煊摇头,无限唏嘘道:“人呐,为什么要有种族之别,为什么要有阶级之分?”
楚云卿瞳孔骤缩,煊这最后一句唏嘘仿若一粒沉入湖面的石子,在他心底泛起层层涟漪。
——“余平生所愿,天下再无种族之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男有分,女有归,是谓天地大同。”
这是楚云飞一直以来的信仰,至死不灭的信仰。
大哥……
楚云卿忽然看向煊,极力想从他身上看出什么,四目相接的一刹那,楚云卿仿佛从那静如冬湖的眸中看到一丝隐忍的痛苦与无奈之色。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他又何尝想做这个男倌?
如果他楚云卿没有投胎到楚家,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命运?
楚云卿眼中戾色忽然就淡去很多,虽对煊仍心存猜忌,可说话间却不像方才那般咄咄逼人了:“这就是你的心事?……怕死也是人之常情,说来也没什么可耻。”
他说完转身要走,煊不解地唤住他:“将军……”
“不要以为留在将军府就没了性命之忧,别忘了你的性命现在是捏在我手里。既然你这么懂得伺候人那就照顾好宁儿,宁儿若是有个什么,我还是会叫你不得好死,明白么?”
煊品着楚云卿的语气,字面虽狠,但那语气却是变得没有戾气了,他的一番肺腑之言似乎也让楚云卿对他的态度有所改变。
煊躬身道:“小人明白。”目送楚云卿阔步离去。
次日清晨,楚宁从睡梦中醒来就看见煊那近在咫尺的恶心笑脸。
“哗呀——!”
真是见鬼了,这个笨蛋煊差点吓死他。
“小少爷,可有头疼脑热不适之处?”
煊这般殷切备至让楚宁好不适应。
楚宁狐疑:“……你这是做什么?”
煊笑道:“奉将军之命,照顾小少爷饮食起居。”
“……啥?你不是叔父的男宠吗?”
“唔,那么小少爷就当成,我还没成功勾引到你叔父吧。”
楚宁一听,乐了。拍拍胸脯自豪道:“那是,我叔父是谁?哪是那么容易被人勾引的!”
他说这话的口气,就好像他是他叔父的爹,在为自己那坐怀不乱的儿子感到骄傲一样。
煊只是笑笑,伺候楚宁更衣洗漱。
朝廷来了旨意,速招楚云卿回京。樊城将在不日后有朝廷下派的官员到任,在此之前,是由王雄的部下守城。
楚云卿携本部兵马辞了王雄一干将领,浩浩荡荡回京。
回程路上,路过一座小山丘,楚云卿忽然下令军队在山丘下小憩片刻,楚二爷说这里山青林秀,他诗兴大发,要上山丘吟诗一首。楚宁本来想跟,一听作诗,听着就困,立马打消念头,而是调侃那帮新兵去了。
除了元青外,谁也不知道楚云卿在此停留的真正用意。
山丘顶上,只有一座用土堆成的简易坟地,连个墓碑铭刻都没有,坟头长满了杂草,已许久没人打理过。
楚云卿伫立在坟头前,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身后元青已露出不忍之色,他深知二爷性子,知道他再痛苦难过也决计不会表达出来的。他难过地背转头,便发现煊不知何时也跟了上来,站在他们身后。
元青立时厉声:“退下!”
楚云卿头也不回,只是淡淡道:“……让他过来吧。”
元青惊讶,这个地方,二爷可是连楚宁都不愿知道。
煊走到楚云卿身边,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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