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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她,离了婚,就跟夫家彻底的划清界线。
当时雍显的妈妈花钱打了很多场官司,才拿到他的抚养权,他原来叫邹显,后来改跟母亲姓,才叫雍显。
父母刚离婚那会儿,雍显只有4岁,母亲因为要打理公司的事,根本就无暇顾及他,就把他送到美国去读书。
美国偌大的别墅里,雍显的童年几乎是跟管家和佣人一起度过的,也可以说,他是没有童年的,他从小必须接受母亲安排的所谓精英式的教室。
除了学校的课程,一回到家,他还必须上中国语,学礼仪社交,所以他身上那股优雅和严谨的气质,是之前日积月累的结果,并不会因为他的颓废和自暴自弃而磨灭。
在成长过程中,他几乎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雍母没有照顾他,甚至隔绝他跟父亲的接触,没有人教会他人情冷暖,所以到了15岁的雍显格外的冷漠叛逆,他在读书方面,绝对是个天才,才15岁的他就已经考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他却突然告诉母亲,他不读书了。
当时他跟母亲吵得很厉害,他喜欢跟母亲对着干,看她被激怒时的歇斯底里,他竟然会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雍母说,他的人生是注定了的,哪怕你再厌恶雍家,也逃不了身上烙印,他的生命是她给的,他住的别墅,读的名校,一身的学识,优沃的生活,一切一切都是她给的,她说,如果你要做你自己,那么就把这些东西还给我。
当时雍母想把他带回国送进部队去锻炼一下,磨磨的尖锐的性格,他干脆就去纹了身,因为纹身后部队是不收的,彻底断了雍母的念头。
雍显下定决心要和母亲断绝来往,就穿着一条短裤从别墅里出来了,他发誓不用雍母花钱请人教养的学识来谋生,能做的工作就只能跑跑腿,打打杂,出来的时候,他对他母亲说,他的命一半是她给的,而另一半是父亲的,所以,他会只用一半的生命活着。
用洛恒峰的话说,替人当打手,看场子本来就是很危险,随时都会背黑锅送命,所以行话里说这类职业,就是用半条命活着。
一个奢华精致的大房子里,一个孤独无爱的孩子,林至爱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他有时脾气会又硬又直,原来是跟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她好奇:“那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又回到雍家了呢?”
洛恒峰笑了笑:“因为一个女人。”
林至爱的脸色一下就暗淡下来,尽管她知道雍显之前有女朋友,但想到他为了一个女人改变他对家庭的看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这样的专注与付出,让人嫉妒。
她内心的波动被洛恒峰看出来了,他说:“以前我们就住在夜总会旁边的出租屋里,那里楼上楼下,密密麻麻住满了在美国打工的下层人,现在我似乎都还能闻到里面刺鼻的汗味和垃圾的腐臭味,就在我和雍显住的那间屋子对面,住了一个偷渡过去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唐人街并不少见,没有身份的黑户,只能在街上接客做生意,她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
刚说到这儿,从街边停着的一辆面包车里窜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说:“找到了,就是他!”
洛恒峰把筷子一扔,嘴里嘀咕着:“真是不讲道义,知道今天我没带人出来,故意来找茬!”
他向她递了个眼色,小声说:“你赶紧往旁边人多的地方去,他们的目标是我,不会伤害你的!”
说完,洛恒峰拿起凳子向对方一扔,然后转身飞快的跑了。
果然,那些人是冲他去的,她退了一步,躲进旁边的那桌人群里,对方也没有找她的麻烦。
她数了一下,对方有6个人,他只有一个人,担心他有事,犹豫了几秒之后,她也快步跟了过去。
路口有个卖玩具的小摊,她看到一样东西,赶紧拿起来,向老板扔了一百块,说:“不用找了。”
她看到其中一个穿白t恤的男人追着拐进了公园路,那里毗邻烟雨公园,夜里,僻静,人也少,跑了一段,人跟丢了,她赶紧往公园里面跑,那里花坛树林茂密,小道蜿蜒,是个藏身的好地方,如果洛恒峰足够聪明的话,他应该会往里面去。
她盲目的走了一段,空气中有好闻的茉莉花香,隐隐的,她听到嘈杂声从不远处传来,她闻声找过去,隔着一人多高的万年青花坛,她听到有男人的咒骂声和□□声。
听上去,洛恒峰似乎被对方掣肘了。
她赶紧按响手里的玩具枪,玩具枪发出震耳的警笛声,过了一会儿,她才跑出去大叫:“我把警察叫来了!”
对方一听警察来了,几个人迅速的跑了,她快步上去扶起洛恒峰:“你没事吧。”
他似乎伤得不轻,眉头拧成一块:“快走,我可不想让警察请我去喝茶。”
她笑了:“是玩具枪的声音!”
他也笑了:“真有你的!”
她在他身上摸到湿热的,湿湿粘粘的东西,她说:“你流血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她扶着洛恒峰去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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