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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散了,宋晴雪叹口气,“娘,咱们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还能怎么过,就那么过呗!”宋氏也无所谓了,澜轩死了快一年了,她带着几个孩子也挺过来了。
没有宋家老房的“照拂”,说不定日子还能好过些。
现在,她有了儿媳妇,儿子也醒了,将来的日子,都是好日子。
“妹妹不必担心,哥哥可以抄书赚钱,总能养活咱们一家人的。”宋南风宠溺地揉了揉宋晴雪的头发,眼睛看向沈柠月,像是在说给她听。
“我这就带书玉他们去山脚转转,总能寻些吃食。”宋氏担心沈柠月因为家里没吃食,离开宋家,急急开口。
“大嫂,山里好吃的东西可多了,我只在山脚转了一圈,就挖了半篮子灰灰菜,若是运气好,还能摘到野果子哩!”
宋晴雪自己可以不吃,但大哥好不容易娶上大嫂,不能饿着。
“大嫂,你别看我年纪小,我力气可大着哩,明日我就到镇上去找活,赚到钱了就有米吃了。”宋书玉站起来,举了举自己的小拳头。
沈柠月瞧他瘦的跟麻杆儿似的胳膊,才十岁的孩子,能有多少力气!
“还有我,我能捡柴,也可以卖钱的。”宋北辰想了半天,总算是让他想到了赚钱的法子。
沈柠月知道宋家日子不好过,宋家人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将最好的吃食留给她和宋南风,当然得表个态:“我跟娘一起去。”
沈柠月吸了吸鼻子,有这样的一家人,何愁日子过不下去。
“那怎么成?你在县府里长大,不知山中凶险,娘怎么能让你去冒险!你只管待在家里,好生照顾南风。”宋氏连连摆手,一口拒绝。
“娘,弟弟妹妹都能去,我也能去,何况我还学过拳脚功夫,肯定不会拖你们后腿的,不信你们看!”
沈柠月当即耍了一套拳脚,都是原身学的花架子,但看起来还是挺像那么回事的。
其实,她比谁都清楚,山里有多危险。
曾经,她在热带雨林接受训练,她们小队一行十二人,出来时只剩两人。
而她们那一批进去集训的,共有十支小队,最后活着走出来的不足二十人,其中,还包括十几个伤的残的。
真正能全须全尾出来的,不足一手之数。
“娘,你就让她去吧,我一个人在家就行。”宋南风见媳妇儿想要上山,她耍的拳脚也挺像回事的,应当有自保的能力。
“你不让柠月去,她自己也会去的,到时,您不是更担心。”宋南风又补了一句。
沈柠月倒是有些意外,这男人,才相处不到一日,竟然这么了解她。
拗不过宋南风和沈柠月,宋氏最终答应带沈柠月一起上山,将宋北辰留在家里照顾宋南风。
沈柠月从坍塌了一半的耳房里翻出一把木弓,一支箭筒,一把生锈的柴刀。
那柴刀上还豁了一个口子。
这些东西,都是宋南风的外祖打猎时用的。
现在,这些东西都是她的了。
宋家现在住的屋子,是宋南风的外祖打猎赚银子盖的,三年前,宋南风的爹生了一场病,宋家不肯出银子救治,为了给女婿治病,田猎户进山打猎,被野狼撕破了肚皮,一命呜呼了。
宋澜轩内疚不已,落下了病根,拖了两年,最后还是去了。
宋老婆子将儿子的死全都怪罪到宋南风身上,动不动就上门找事,宋氏一家的日子过得水深火热。
一家人就靠着外祖留下的三亩薄田,加上宋南风抄书赚的银子,艰苦度日。
沈柠月用草叶子将木弓和箭筒上的灰尘擦拭干净,看着也还能将就用。
索性用藤蔓将箭筒绑在腿上,把生锈的柴刀往腰上一别,望着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沈柠月眼神微闪。
她一个国际金牌杀手,会抓个野鸡野兔什么的,很合理吧!
拿着木弓,背起背篓,沈柠月跟着宋氏,兴冲冲地出了门。
一出门,沈柠月就看到田埂上一片枯黄。
不少人在地里忙碌着。
有人弯腰除草,有人惋惜地扶起地上干瘪的稻穗,有人干脆跪到地上求雨。
“正是稻子灌浆期,已经快俩月没下雨,庄稼不见一丝绿意,很多稻穗抽不出来,这样下去,今年的收成怕是不太行。”宋氏一边走一边碎碎念。
沈柠月这时才想起,原书里好像就是灾年,女主楚念念利用这个条件,动用了县令府所有的银钱,开始屯粮。
等到粮价涨起来后,楚念念拿出大部分粮食卖掉,不但收回成本,还赚了个盆满钵满。
剩余的一小部分,用来赈济灾民,给自己博了个好名声,连远在昭京的圣上都听说了她的事迹,不但升了她爹楚怀仁的官,还封她为县主。
哎!穿成农家女也就算了,还特喵的是个灾荒年!
沈柠月抬头看看天色,火红的太阳挂在天上,晒得人睁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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