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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mike常跟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尖沙咀是个是非之地,每天有人生,有人死。
所以我才能日进斗金。
十七岁以前,我在街上当烂仔,辛辛苦苦,每天打生打死,赚不到多少钱,阿mike劝我回去跟我老爸继续学医,他说你好歹师出名门。
我说名门你妈个大香蕉。
十年以后,他成了尖沙咀最出位的老大,我成了尖沙咀最黑的黑市医生。
有时候我常常想,我老爸要是还活着会不会被我活活气死,不过后来想想也没什么区别,他本来就是被我活活气死,才轮得到我来当家做主。
区别只是早死几年,还是挺着到现在才死。
其实讲真,小时候我很崇拜我老爸,因为他是名门之后,宝芝林传人,侠肝义胆,悬壶济世。
而那个时候电视上也老在放黄飞鸿,佛山无影脚,打遍广东无敌手。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以后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拳脚无敌,仁心济世,身旁还有可爱的十三姨陪伴,共闯天涯。
可世事往往不如意。
十之八九。
我老爸是大侠,是仁医,别人来看病很少收钱,甚至还经常倒贴别人药。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们家就很穷,很拮据,我看到别的小孩子有新玩具,总是羡慕的不行。
但我不会开口要,因为我老爸肯定会跟我讲,侠者仁义为先,玩具是小道,不重要。
我不怪他。
他要当大侠,没什么不对,我也想当大侠。
想当大侠是不能有玩具玩的。
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我知道了,那是不对的。
想当大侠没错,但为了当大侠就要看着自己老婆去死,就根本不对。
我十五岁的时候,我老妈由于常年辛劳,得了绝症,我老爸束手无策,送去看西医,没有钱,最后我老妈病发死了。
善医者不自医,真是讽刺。
我老妈出殡那天,我破出了家门。
临走前我砸了家里那块据说是祖师爷传下来的牌匾,宝芝林,我宝你妈个大香蕉。
之后几年我颠沛流离,结识了阿mike,加入了三合会,打打杀杀,刀光剑影,凭着从小练得拳脚,闯出了点名气。
本来没什么意外,我可能会坐到阿mike现在的位置,或者更大,然后某天死在浅水湾豪宅的大床上,情妇的怀里,又或者死的更早。
但我老爸死了,在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有人找到我,跟我说你老爸不行了,你赶快去看看他。
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我再次见到我老爸的时候,他已经老的不行了,坐在病床上像个痴呆患者,白发散乱,骨瘦如柴,完全没了当年大侠的风范。
他看着我,抬起手,似乎想抱抱我,但最后放下了。
我们就那么对视了很久,他的混浊的眼里流出了泪来。
他死的时候,我握了握他的手,他低声求我,让我把医馆开下去。
我看着他咽气,很久后才点了点头。
我没原谅他,永远也不会。
当大侠没错,但要忍受孤独,和永远不被谅解。
我重开了医馆,但没退出江湖,我也不再医治普通人,只收江湖中人。
治枪伤,刀伤,费用昂贵。
我成了黑市医生。
那块被我老爸精心修复的宝芝林招牌被我擦拭干净,悬挂起来,我要告诉别人我师出名门。
但不是大侠。
我是个烂人。
有钱怎么都可以,没钱趁早死外面。
我不娶妻,爱喝酒,没事的时候就在诊所里放三级片,最喜欢看李丽珍。
偶尔兴致来了就去隔壁找小红啊,小凤,来一炮。
如果别人给的钱多,我不仅出诊,还能客串一下杀手。
虽然阿mike老说都什么年代了,你佛山无影脚再强,厉害过一颗子弹吗?
但拳脚确实还是有用的,这几年我靠着这一身拳脚,杀了五个很出位的老大,八个双花红棍,还有十六个很厉害的头号马仔。
别人敬佩我,给我起了个绰号叫小黄飞鸿。
我想要是黄祖师爷知道了,一定气的从棺材里爬起来,再躺回去。
2.
杀人比救人有用。
道理有时候是这样的。
特别是当我遇到那些中了十多枪奄奄一息,被人砍的开膛破肚,治好了也没办法再过下半生的人。
我都是先收一大笔钱,然后一刀宰了。
因为我威名在外,没有人敢质疑我什么。
可当我看到大傻他老婆的时候,我不这么想了。
我居然有些不忍心。
大傻跟我有些交情,他那条胳膊被人砍掉的时候,我给他打了九折,少收了他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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