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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贝壳风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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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记忆过于久远,韩羡忽然回忆起那年大学第一次遇见林绯,好奇多过于好感。中秋晚会上他们都是主持人,同学打趣的说,“那可是林绯,童星出身,比我们多演十年的戏呢!”

她忙着顺台本,程磊跑来后台给她送冰皮月饼,两个人一边拌着嘴一边凑在角落里窸窸窣窣的吃着月饼,看他望过来,她大方的说“同学,要吃一个吗?”

他摇摇头,客气疏离的说“不用了,我吃过了!”

她身边好像总是围着人,有程磊这样的人在她的青春里横冲直闯的存在,她哪里看得见别人。她一直遗憾没在校园里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也不想想她也没给初恋留下点儿成长空间啊!

不走近了,谁能真的理解程磊和她当真只是兄弟。

再后来,是大二。运动会上,她和同学在那边聊天,他忙着找人参加接力跑。他路过她身边的时候,林绯望过来的目光带着点迷茫。年少意气他觉得林绯贵人多忘事,一起主持过居然也不记得他。

他拽起她就往体育场跑,大声喊“同学,江湖救急。去参加个接力赛吧!”

他拉着她跑过操场的时候,有好多同学侧目,起哄的喊他的名字。好像从那次开始,林绯才记住了他,去看程磊打篮球的时候,也会偶尔大声喊“韩羡,加油!”

林绯没有惊艳过他的青春,大二那年他有了自己的女朋友,他当真热烈的喜欢过一个人异地恋的车票都攒了厚厚一沓,好友开玩笑的说“原来你喜欢肤白貌美大长腿,御姐范儿的人啊!我原来还以为你喜欢林绯呢!”

回忆清晰地仿佛是昨天,当时自己说了什么?好像是“怎么可能,那不是我的菜!”

《1992》的剧组来横店找林绯做收官直播,林绯拍完上午的戏份就去现场,连妆造都直接在剧组的化妆间改,韩羡看着她忙的饭都没时间吃一口,给她送了份寿司。

他把饭盒递给她“低脂的,垫一点吧!”

林绯也不和他客气,戴上手套,拿了一个吃了起来。寿司有点迷你,一口一个,也不会弄花口红。造型师一边帮她梳头发。她一边问韩羡“哪家定的?还挺好吃。”

他懒洋洋的看着手机“吃就行了,话多。”

林绯吃了三四个,就放下了饭盒。了然的笑了笑,估计不知道是不是哪个姑娘送他的爱心午餐。

韩羡看着她的笑意,就猜到了她那个小脑袋里又在想不着边际的八卦。他也不解释,不经意的问她“你说17岁喜欢的人,错过了真的还会找回来吗?万一她中间遇见了其他人呢?”

林绯开心极了“羡哥,你真的是一个合格的剧粉!”她眼睛亮静静的说“遇见另一个人,那就是别的故事了啊!大部分都是竹马不敌天降,这个故事里长久的陪伴比短暂的惊艳更能打动人心吧!”

韩羡低头笑笑,也是,论竹马不是他,他比程磊来的晚,也没有他的那份坦荡。程磊的世界里林绯这两个字就是原则是底线是他的主食,无关性别。

论天降他似乎出现的又太早,熟稔的同学情谊模糊了他的界限,他自己亲口说了只是兄弟。

林绯化完妆,和他摆摆手说了再见。

他倚在门口,点点头。“嗯,再见。”

挺好的,能挖空了心思送她星星的那个男人怎么会对她不好呢!偷偷来探班,窝在房车上等她的那个人怎么会对她不好呢!春节原本他们已经约好了双方父母见面,结果苏熠妈妈和妹妹在国外没能赶回来,苏熠来了横店和他们一起过的年,林爸林妈喊韩羡一起回去吃饺子,他拒绝了,人啊!多少还是要有点儿眼色的啊!

《百雨金》的故事已经过半,这里有维扬和丹娘长长的一生,故事里的他比自己更幸运,虽然颠倒了出场的顺序,但是依旧诸事圆满,儿女双全爱人白首。

采访里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百雨金》的偏爱,“熟悉的合作团队,我很喜欢这个故事。”记者给他挖坑,问他“韩老师,那你觉得合作过的女演员里跟谁最有默契?”

韩羡爽朗的笑了一下,“来,镜头对着我。林绯!”

记者乐开了花,这采访热度一下子拉满。

他又笑着加了一句“从前和林绯打过一个赌,今天可算我赢了!”

《百雨金》杀青的那天,下了场雨。他们在乐陵影视城里举办了杀青宴,照例还是说不完的再见,收不完的鲜花。离开的时候韩羡拿了一把油纸伞,七十二根伞骨入手重量不轻,这是非遗传人亲手制作的一把两人合用的伞,伞面上是天青色的油纸没有一丝花纹。

他撑过这把油纸伞同她穿过了一整个雨季,挺好的,烟雨依旧,油纸伞下再无故人。

他没和林绯说再见,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他已经说过了。

下次再见,他也许也能坦荡的说“大家都是朋友嘛!”

苏熠新进的组拍摄地在上海,剧组进度拉的很快估计再有一个月也能杀青,他特意请了两天假想赶回北京陪陪林绯。

娜娜的花房咖啡厅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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