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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闹过后,终于开始进入正题。其实这一天天一队全员出动,只是为了避开汴京越来越诡谲的风波,能力真正与这次任务有关的,只有罗锦灵,其他人都是跑来打酱油的。
因此,在安抚好饱受惊吓的张泽强夫妇后,只有凌冬晨陪着罗锦灵一起去书房跟他们谈论任务情况,张玲玲作为相关参考者也跟上去了。罗锦灵原本想把江元琛也一起拉上去,但听张玲玲也去书房后,立刻改了主意让他和众人待一块儿。保姆在楼下收拾一片狼藉的客厅,而自称“茅山传人”的金发少年却和其他人一起到花园的小凉亭里喝茶。
“话说回来,龙逍你怎么会在这儿?”在去凉亭的路上,堂睦侧头问走在身边的金发少年,又补充道:“现在还是上课期间吧?”
“哈哈,你们不也在上课期间跑出来了吗?”龙逍干笑两声,不答反问。
刘菲菲顿时有些看不上,哼了一声道:“我们是有正事做,你呢?遮遮掩掩,招摇撞骗,不是好人!”
龙逍一下子垮了脸,可怜巴巴地道:“别随便冤枉人啊,人家可是良民。”
刘菲菲也不是非要刨根究底的那种女孩子,见他不愿意回答也就不再追问,只是觉得这个花心好色到全校闻名的家伙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屈尊纡贵地打声招呼已经是很勉强了。事实上,刘菲菲一直有种跟他说一句话都会名声有瑕的感觉,此时自然不愿意再开口,斜斜的白了一眼,快步走到前面了。
这傲然的张狂的鄙夷的一眼仿佛带着八百伏特的电流一样,龙逍浑身哆嗦了一下,突然一脸荡漾的表情捂着自己的心口,呻吟般地道:“啊,亲爱的菲菲,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你是我心目中永垂不朽的女神……”
他一边说着,一边眯着眼扫视着女孩身后某个随着走路而摇摆的部位,只觉得风情万种,妖娆妩媚,刹那间好像浑身沸腾的热血都在冲击着脆弱的鼻粘膜。
刘菲菲突然觉得一股寒流自臀部沿着脊背刷地窜上去。她忍不住打了冷颤,一回头便看到龙逍色眯眯的眼神,立刻大怒。色迷心窍的龙逍猛然间看到她柳眉倒竖的表情,顿时心叫不好,刚要闪避,刘菲菲已经一脚狠狠地跺下来。
“哦呜……咿——”龙逍发出不似人声的惨叫,在场所有的男性都忍不住心里一颤,不由自主地里刘菲菲远了点——这个凶残的女孩不光用高跟鞋的那十厘米长的细细的鞋跟狠狠踩住了他的脚背,还用力蹍了蹍才心满意足地放开。龙逍抱着受伤的脚,像跳蚤一样满地蹦跶。
于是刘菲菲满足的笑了。但再要让她走在龙逍前面却还是心里有些膈应,于是拍了一把跟在最后面的张章,道:“走前面去。”她自己背搭着小手跟在最后,感到这个位置虽然不符合她的性格,但是却充满了安全感。
“嗷呜!哇唔!嘶哦哦!”龙霄抱着脚连蹦带跳。堂睦被他吵得不行,没好气地道:“喂够了吧你!身为堂堂风系异能者,你会来不及在暴力女踩你之前保护自己?还摆出这副白痴样子……你说说这里谁信?”
“这你都不懂啊,兄弟。”龙逍很自然地放下脚,一边一瘸一拐地走着,一边无限同情地道:“啧啧啧,怪不得你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
“那是我不想找。”堂睦脸一红,强硬地梗着脖子反驳道:“我要是打声招呼……愿意跟我在一起的女孩能从北京排到伦敦。”
龙逍叹道:“那她们一定会在跟你交往的第二天就哭着喊着要分手。”
“绝不可能!”堂睦斩钉截铁地道。他不禁想起曾经有个女孩从青涩的学生时代开始就一直狂热地爱他,即便他从来没有回应、甚至被他当做工具利用也毫无怨言,为他生为他死为他被关进了世界上最可怕地监狱,即使是嫁了人之后的十几年中,她唯一的愿望就是他一个赞赏的眼神(注:此处指贝拉特利克斯·莱斯特兰奇)。
堂睦被自己的回忆和深情赞颂感动了,他几乎有种冲动,假如此时那个女人站在他面前,堂睦一定会冲上去握住她的手说“我爱你”。但他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三秒钟后堂睦就顺带着回忆起了对方凌乱的头发,憔悴的面庞,疯狂的性情……除了这些显著的特征以外他几乎想不起对方长得什么样子。
【好吧,】他想,】贝拉特里克斯作为一个属下确实又忠心又好用,但做情人还是算了吧。】
然后此人才想到,那个曾经疯狂地爱着他的女人已经被他亲手杀死了,虽然那时是出于莫延的胁迫,但堂睦本人其实并没有区区一个属下的生命放在心上,之所以会愤怒抗拒也是因为不得不遵从他人的指示命令,而不是出于关心她的生死。
那个人已经死了三年了。三年里堂睦从来没有一次想到过她的名字,也没有关心过她的尸体被魔法部的人收殓以后埋到了哪里。此时想起,却忽然生出一种淡淡地伤感和失落。
堂睦觉得莫延说的果然有些道理,他的灵魂在经过一番拆拆补补以后大概真的出问题了,竟然会产生这样软弱可笑的情绪。但不管怎么强行按捺,心中还是有些酸涩。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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