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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100天的时候,你会选择做什么?是疯狂,是堕落,或者选择一了百了?”
医院的走廊中,人们人来人往,挤来挤去,比双十一的快递公司还热闹,或许是大家觉得要是晚看一秒钟的医生,自己就会当场倒地上然后浑身抽搐就像一只皮皮虾一样,一路抽到太平间里面。
小说中的背景人物总是相同,但是主角总是与大众不同的,所以一眼就能看出谁是主角,一群人中最装的那个,绝对就是主角。
大家都在吃面而他就在吃米饭,大家都在抽烟而他就要拽一把麦草卷纸抽,大家都穿了一身黑西服而他偏偏要穿一身斑马服理个板寸,还要端碗扯面蹲人家监狱门口去,像这样的绝对是主角。一般要往死里揍得,多半就抓住他揍就行了,反正又揍不死。
本书的主角,陈华也是不能免俗的,他独自坐在医院走廊一旁的过道椅子上,手中捧着一本黑色封面书籍,用看淡世俗的眼神看着挤来挤去的芸芸众生,他的心中不禁升起了一种自豪感。
“啊,三清在上,您看这芸芸众生,为了自己的生命挤来挤去有什么意思,二十岁的生命和二百岁的生命有什么不同,不过是多吃了几斤大米罢了。为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的享受享受人生,哪怕这剩余的人生只有一百天,那么我都会活的精彩。”
祈祷完的陈华,低下了头,这一刻的他已经不是一个凡人,是一个看淡生死的哲学家,一个摆脱世俗烦扰的男子,一个就算是一位美女在他的面前,他也还会多看几眼的少年。
他的浑身散发着圣贤的光芒,他的大脑充满了哲学的思考,他的脚上站着一个二百斤的大妈。
这位大妈一看就知道是尬舞门,广场舞一脉的领军人物,她至少也有着大舞师的实力,不说别的,就她这一套娴熟的最炫民族风的脚法,都可以让人忘记了她那二百斤的体重。
她在起舞的这一刻,她已经不是大妈,她是赵飞燕,她可以在掌上起舞,哪怕周围的人再多,哪怕没有音乐,哪怕起舞的地点在医院,哪怕她的脚下还踩着其他人的脚,她依然在起舞,看病不如跳舞。
她就是舞者,是不一样的舞者,是广场中最胖的舞者。
不过就算是这样,荆云的脚还是很疼,至少脸色已经白了许多。
陈华用食指戳了戳大妈的腰部,示意大妈踩着他的脚了。
大妈回过了头,眼中白多黑少,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头又转了回去。
脚上的劲又大了几分,荆云的脸色也更白了几分。
同时他也听见了大妈与她的小伙伴的对话
“阿胖,你干嘛呢?”
“来凤,你别说,这大医院就是好,这地板都比别的地方软上几分。”
“真的吗,可是我没有感觉到呀。”
“要不,你来我这里试试。”
“行呀。”
不得不说,国人的素质在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进程没有受阻,二十四字的背诵贯彻人心,大妈同心其利断金,就冲着这两位阿姨,一个在遇到好事的时候还不会忘记另外一个的情感,就需要为她们点下三十二个赞,当然如果她们不踩别人的脚的话,那么就是完美的阿姨了。
陈华抬头看了看那位叫做来凤的阿姨,啊,不是二百斤,也只有个一百五六十斤吧,这一刻荆云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改革开放好,以及谁说广场舞是可以健身减肥的,这两位大妈是怎么回事。
趁着那位阿胖阿姨挪开自己脚的时候,荆云想快速的将脚收回来,但是大妈岂是好糊弄的。
说时迟那时快,在荆云想要收回脚的一瞬间,大妈的脚也踏了出来。
大妈的快,如闪电,如猛虎,快中带着威猛。
荆云的快,如疾风,如灵蛇,快中带着灵巧。
不过电光火石之间,在他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片刻之间,二者已经交战几个回合,一个躲,一个追击。
几个呼吸过去,只有空中还未消失的残影以及荆云变得更白的脸色宣示着这场战斗的结果。
“呀,阿胖,你不要说,真的,这里好软呢,”
来凤阿姨故意拉长腔调,身体一边扭动一边装出十六岁少女所发出的声音,让整个乱哄哄的医院突然安静了几分,她的身边就像有了突然出现了悟空画的圈,所有的人都不敢靠近几分。
“喂,这个人脑子有病吧。”
“就是,她来这里有什么用,她应该直接去第二医院的。“
人群之中议论纷纷,但是来凤阿姨似乎不在乎这些世俗人的眼光,她的眼中只有阿胖,她也只想留住脚下的这份柔软。
她的眼神似水,柔的可以化掉人的骨,她看着自己的小伙伴。
阿胖被看得害羞,小拳拳砸向来凤阿姨的胸口,口中还说着:“讨厌”
旁边的群众离得更远了几分,有些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的群众脸都白了,毕竟两位五十岁的少女还是很难让人接受的。
而那位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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