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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对于过去的李洛冰来说,除了言叔,最值得信任的,大抵便是这寇氏兄弟了。
哪怕是南郡王,也要比他们略逊一筹。毕竟,逝去的先王妃早已幻化成这父子二人心中最深痛的那颗刺,虽然早已结痂,但伤痕却是刻骨铭心的。
却说这寇氏兄弟,其中老大,名唤寇熊,端的是虎背熊腰,目若铜铃,身高八尺,魁梧伟岸。说起话来,声振屋瓦,走起路来,地动山摇。真是人如其名,不负“熊”之一字。
相比之下,寇家的老二寇俊,看起来倒是瘦小了些,身高上也要比寇熊略矮一头。不过,瘦小并不代表瘦弱,寇俊尤善刀马,两侧臂膀上尽是虬结的肌肉,远远望过去,竟像石雕一般。
李洛冰眼瞅着寇熊向自己步步逼近,一张蒲扇大的手“啪”的一声扣在了自己的肩上。霎时间,一股酸麻肿胀之感从肩峰处涌泄而出,顺着臂臑“刺啦”一下奔腾至手指。
“啊呀!你这夯货!下手没轻没重的,大哥身体刚好,怎么禁得住你?”寇俊说着,便将寇熊的手扒拉了下去,同时还不忘向李洛冰抛了个“你懂我懂大家懂”的媚眼儿。
李洛冰心里一阵恶寒——这话……怎么听着怪怪的?一转首,却正瞧见这媚眼儿……
呕……
李洛冰这边惊魂未定,尚且没能从寇俊的相貌冲击中走出来。
那边寇熊却不以为意,瞥了眼寇俊,冷哼一声,“放屁!我和大哥自幼就亲近,你莫不是眼红了,嫉妒了?”
这话……怎么听着更怪了?!莫不是前身还与他们发展出了什么超友谊的关系?!记忆里可没有这一段啊?一念及此,李洛冰只觉得手足厥冷,摇摇欲坠。
不过,下一秒,他的疑虑便被打消了,只听寇俊愤怒地说道,“我嫉妒?我嫉妒?!你也不看看,上次去青楼,老大把那个丰乳肥臀的赵都知让给了谁?!”
虽然,“丰乳肥臀”这个词听得李洛冰眼角一阵抽搐,好在让他心安的是,寇俊的话也算是间接证实了他们三人中只有浓浓的革命感情。
“嘿!你小子还来劲了,那你还记得上次咱们偷看张寡妇洗澡被发现时,老大先带着谁逃出险境吗?”
“那你可还记得……”
李洛冰听着寇氏兄弟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生动地描绘出自己前身的一件件“光荣事迹”脸色愈来愈黑,自己原来怎么这么蔫坏损?
“好了,昨日刚下了雪,正是天寒地冻之时,你们怎么寻我来了?”李洛冰听不下去了,便寻个由头岔开话题。
寇俊哈哈大笑,脸上的横肉震颤,好似一道道水波荡漾,“大哥,你莫不是病糊涂了?每逢雪后,咱们临风城内各家子弟都要到浪涛原狩猎啊!这次来找你,就是来看看你身体好没好,能不能去。”
李洛冰一愣,却是忽然想起来了。
狩猎乃是临风城的传统。
相传,大雍开国之初,曾有北方匈奴的首领派代表携贡品进京。虽说是以“进贡”为名,但实际上这群北方的凶狼还并不太看得起这个刚从战火中走出来的新国。
觐见当晚,匈奴的使者便提出了“疏林围猎”的比试,三局两胜,一日一局。
第一天,匈奴以十人连队击败了禁军二十人的兵马,大雍太祖气得拂袖而去,天朝上国输了一局那都是颜面尽损,何况现下看来,怕是输的还不会只有这一局。
兵部的大人们急的是嘴角长泡,口舌生疮。正在这时,护卫军中来自临风的八个勇士,毛遂自荐,参与围猎。
最终临风勇士不仅赢得了之后的两局,同时还为太祖猎来了完整的百兽之王——莪多白虎的毛皮,匈奴使者瞠目结舌,纷纷认为这是上天降兆,大雍乃是天命所归,这才签署协议,自称为臣。
圣人龙颜大悦,金口玉言,称赞临风为“勇士之乡”,自此,临风人之悍闻名天下。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临风城中的高族贵胄间兴起了除春以外,夏秋冬皆要到浪涛原围猎的习俗。
李洛冰忆起这诸般某某,想想自己的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于是便忙招呼上寇氏兄弟,三人结伴向浪涛原行进。
到了浪涛原,李洛冰心中惊异,万没想到竟是这般的盛况!
只见平坦开阔的草原上,数十匹骏马嘶鸣而过,啼声如雷,震得远方的大地也随之微微颤动。抬目望去,只见草原外周早已建好了木楼,楼前依序升起了临风城各家的族旗。目光上移,只见木楼的窗楹上大多挂起了一层薄薄的帷幔,但冬季的凛冽寒风,总能扬起一角缝隙,让策马奔腾的少年找寻自己心上人的痕迹。
原来,坐在楼中的基本上都是临风城里的贵族少女,她们尽皆戴着宽檐的毡笠,毡笠的边缘坠着几层轻盈的素纱,垂下的纱绢掩住了少女们身上的雪白的狐裘,也遮住了少年们远眺的视线。烧着暖炭的楼里,萦绕着袅袅的轻烟,隐隐约约间,带着矜持与神秘。
寇熊与寇俊早已压抑不住心中豪情,手中皮鞭一甩,狠狠地抽在马臀之上,骏马长长地嘶鸣一声,立起前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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