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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回家见双亲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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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陈志平便坐车回老家去了。

他的家乡是富银县一个比较偏远的小村子,富银县本来就是有名的才子之乡,而陈志平老家所在的昭化乡更是出过很多历史名人,像戊戌六君子之一便是他家乡的人。不过由于地处内陆,这里来是相对比较贫穷落后的。

陈志平的家境也不好,父母都是靠种一点儿包产地过日子,一年下来也没几个钱。加之陈志平和弟弟陈志远读书,更是让这个家庭举债度日。

所以前世的陈志平一直很自强,就是靠着一股拼劲儿,加上特别好的运气,才成为银都商界名人,亿万富翁。

前世的时候,虽然陈志平发达了,可是他的父母还是住在老家,不愿意搬到城里去住,可见两位老人家有多么质朴。

从银都市汽车站坐车回去,还要在富银县汽车站转一次车,才能到昭化乡,然后再步行七八里路,才能到家。

所以,当陈志平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重生后回到老家,陈志平感觉整个人的心境也变了!久违了的泥土芬芳,从田间地头传来,和城市就是不一样啊。

唯一让人看着揪心的是,村子里各家各户的房子都比较破旧了,有不少人家还是土房子。

此时,各家各户都在做饭了,炊烟从低矮的房子上升起,空气中又飘来一道道土腊肉之类的味道。

遇到熟人,陈志平也都热情地打着招呼,大家见到知识分子回来了,也纷纷打招呼,陈志平感觉在家就是不一样。

看到大儿子回来了,老两口都十分高兴,当他们听陈志平说,工作也落实了,不久就要去外贸局报道,老两口更是高兴得跟中了彩票一样。

陈家两个孩子都很不错,大儿子陈志平现在有了工作,还是铁饭碗,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呐!老两口也觉得,现在走路腰板也直了。

陈志平的弟弟陈志远也拉着大哥问长问短,因为他马上也要初中毕业了,到底是选择考中专还是考高中,这是一个为难的事情。

陈志平还记得,前世的时候,弟弟也是考虑到家里比较困难,也选择了跟自己一样考中专,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要知道两兄弟的成绩都是在学校顶尖的,真的很可惜。

陈志平心想,既然自己重生了,那就不能再让弟弟考中专,自己会有能力让这个家庭变得富裕起来,弟弟应该珍惜这个宝贵的机会,争取考上名牌大学,接受更好的教育,将来也可以帮自己管理公司。

母亲刘素芬和父亲陈建军高兴地去张罗晚饭了,陈志平跟弟弟聊了一阵,见母亲和父亲忙着做饭,便到厨房帮他们。

说是厨房,其实陈家这间厨房就是木头搭的一个小屋子,四周用竹片编起来,再糊的泥,可见陈家的困难。

当然,农村烧火做饭,用的都是柴,干了的竹子,还有地里的玉米杆子等,烧起来不但烟大呛人,而且会飘落很多灰。不过柴火做饭菜,看起来不太干净,却很香。

九十年代的农村虽然是很穷,可是多数人家过年都会杀一头猪,做成香肠腊肉,吃一整年的。

这时候的猪肉,可比后世的那些猪肉香太多了,陈志平鼻子中闻到一阵土腊肉和香肠的味道,便知道父母今天晚上是准备好好庆祝一下。

的确猪肉很香,因为是自家养的,没有用饲料,全部是粮食和打的猪草养肥,一般来说养到二百五十斤左右,至少都要养七八个月的,所以这肉自然是香了。

即使是后世的那些号称纯天然的绿色土猪肉,实际上也比不了这时候的,陈志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他知道家里平常都不怎么舍得拿出来吃,只有来了客人,或者是自己和弟弟都在家的时候,父母才会把腊肉香肠拿出来吃。

陈志平从小就很喜欢吃腊肉香肠,不但是因为家里平时吃肉少,还因为这肉香。陈志平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就会帮爸妈做饭。只不过那时候,他都是帮着烧火什么的,要论到炒菜,他却不行。

不过重生后的陈志平,却想亲手做一顿丰盛的晚饭。要知道陈志平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之后,也特别喜欢研究美食,对于川菜他研究得很多,会做很多拿手的菜。

所以,陈志平便从父亲手里抢过了菜刀和锅铲,这次他要做的其实也是普通的家常菜,有蒜苗炒腊肉这种传统的川菜,香肠就是直接切成片就好了。此外,陈志平还做了玉米粒炒腊肉、腊排骨玉米汤,这两样新式的川菜,农家自己种的玉米糖份足、淀粉多,味道香脆清甜。此时正是嫩玉米长成的时候,刚刚好。

玉米粒炒腊肉也蛮有意思的,当然还是要选比较嫩的玉米颗粒了,不然不容易炒熟。腊肉切成不大不小的条形,加点青辣椒丝。这个菜不能炒过火了,炒过火了玉米粒就失了脆性。

一道腊排骨玉米汤,弄得挺简单,就是玉米腊排骨一锅炖了,把玉米跟腊排骨的精华都给煮出来了,洒几点葱末,其它的啥都不放。这样做出来,这汤的味道很纯正,那个鲜美爽口啊,还真甭提了。

当一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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