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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求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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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内,沈荷听着陆御的审理结果,虽然大体猜到了是杏花,但心中未免有些凄凉之感。

想来她平日并无得罪杏花之处,她竟对自己下此毒手,前几天在村里见到却丝毫不显,真是人心难测。

宋氏兄弟和阿牛娘固然可恨,只是,沈荷想到在山上时,阿牛对自己的那些好,便对陆御道:“不知那个猎户和他的娘该如何判罪?”

陆御道:“按例律,伙同匪徒买卖、监禁女子,要判三十大板,并入狱两年。”

沈荷听后,朝陆御道:“可否对二人从轻发落?”

陆御不解:“为何?”

沈荷道:“虽然二人有罪,但在山上的这段时间,二人对我并无伤害,所以不知能否将罪责减轻?”

陆御听后道:“那个名唤阿牛的猎户,行动如同未成年幼儿,倒是可以轻判。但他的娘,不仅将你囚于山上,还将你打伤,是无论如何都要重判,否则不足以服众”。

沈荷听了觉得有理,陆御让沈荷指认了宋氏兄弟二人,又让衙役将一些需要沈荷签字画押的文书找出来,又将对其他人犯的判决结果让沈荷一一过目。

沈荷看到要判杏花入狱五年,本想为她求情,可想到自己在她眼中已是肉中钉刺,就是自己再做什么她也不会领情了,再说也该给她些教训,便并未多说。

走出后衙的时候,竟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吴长志,沈荷本想快步离开。可吴长志似是专门在这里等她的,见到沈荷出来,立刻叫住她:“荷花,你等一下”,便直接走了过来,。

沈荷见避不开,只得打招呼道:“吴捕快,有什么事吗?”

吴长志一阵心塞,没想到曾经对他一往情深的荷花现在变得如此生分了,从前都是长志哥,现在却成了吴捕快。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二人怎么也做过一年多的夫妻了。

不过,他却忘记了当初是谁对沈荷弃之如履,又是谁巴不得立刻和离。

况且,二人并未做成真正的夫妻,他当时醉酒,后厌烦沈荷丑陋不堪,整日待在衙门里不回家,沈荷根本没有机会和他圆房。

现在,看着眼前的沈荷,吴长志似乎忘记了曾经是多么讨厌这个女子,只觉得她比上次看起来更加楚楚动人,忽生出我见犹怜之感。

“荷花,听说你被歹人劫持,受了重伤,现在好了吗?”吴长志看着沈荷关切的问道。

沈荷乍一听这样的话从吴长志嘴里说出来还真的有些不习惯,从前两个人成婚一年多,他也从来没嘘寒问暖过半句,今日这是怎么了。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沈荷也客气得答道:“已经无大碍,多谢吴捕快费心”。

吴长志又道:“你是不是还在气我以前对你无情无义,那时候我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自从知道杏花做出那样的事情之后,吴长志就觉得这个女人不仅心毒而且蠢不可及,二人都已快要成亲了,何必节外生枝?

所以,他干脆回村找到了杏花娘,不顾杏花娘的恳求,直接退了亲。

现在荷花已经变得如此美貌又有本事,完全配得上自己了,何必在杏花身上浪费功夫,现在她做出这样的事情,自己正好顺理成章得退亲,再找个理由与荷花和好,不是一举两得吗?

现在,沈荷有点诧异得看着吴长志:“不得已的苦衷?”

吴长志以为沈荷不相信他的话,赶忙说道:“是啊,我那时候与你和离,都是受杏**迫,不得已而为之啊”

沈荷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她没想到吴长志能说出这样的话,曾经以为他也是个有骨气的汉子,现在看来,不过是以貌取人、随风而倒的附势之徒。

见沈荷并未答话,吴长志又说:“荷花,现在我想清楚了,从前的事情我们一笔勾销好不好?”

沈荷大概有些明白吴长志的意思了,她轻轻一笑,道:“好啊,我从未对从前耿耿于怀,今后更不会。吴捕快也不必放在心上”

吴长志以为沈荷没明白他的意思,又解释道:“荷花,我的意思是我们像从前在槐树村一样,你还是做我的婆娘,你觉得好不好?”

沈荷:“那杏花呢?”

吴长志:“不必管她。这个女人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恶毒,我前几日已经与她退亲了。”

沈荷不禁暗道,吴长志真是打得好算盘。

杏花要入狱,他便不顾其名节受损,将其一脚踢开。转而劝自己回心转意,如果现在她嫁给吴长志,不仅她在榆林巷的院子,就连她新开的店铺都要当做嫁妆带过去,天底下还有这样厚颜的人。

沈荷定了定心神,缓缓对吴长志道:“吴捕快,我想可能要让你失望了。过去的事情已成定局,我从未想过要重修于好”。

说完沈荷本想抬步离开,还是忍不住又说道:“杏花不论做出何事,对你终是有情,你还是考虑清楚再做决定为好。”

见吴长志有些愣住了,说了声“就此别过”,便走出了县衙。

走到县衙外的时候,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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