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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七星分影剑仙阵的打赏)
“今天还有一场刑事案件开庭?”旁听席里有人问道。
另一个妇女大概也是湾区人的旁听者道:“是啊,据说故意杀人未遂。”
“到底怎么回事?说说。”又一个青年插嘴。
妇女道:“我听说啊,这次除开检察方的公诉外,还有钱冲的民事诉讼。”
“啊?”青年吃惊不已,“难道这次被杀未遂的对象是毫无人性的钱冲?谁胆子这么大敢去杀这个恶魔?”
妇女神秘兮兮道:“这在我们湾区根本不算什么新闻,我告诉你们啊,那天晚上这次的被告张爱国和他儿子张伟,带着百十个人直接冲到钱冲家里去杀……”
大家纷纷围着妇女,很显然听到去刺杀钱冲的事很感兴趣。
过了一会妇女总算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
“唉,这也是杀人未遂啊!”
“对啊,性质这么恶劣,最起码判十年以上。”
“这年头当英雄不容易啊,杀个杀人犯未遂还要吃官司。”
“那有什么办法,谁让他违反了国家法律?虽然我也很气愤!”
旁听席里的大部分人都非常的同情张爱国,还有懂法律的人已经下了定论,张爱国至少判八年以上!
大家都在议论,张伟却心无旁骛,在这一片不算安静的氛围下,在即将审判自己父亲的罪行的法院里,张伟只是看着被告席里的父亲。
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很快来到了庭审阶段。
还是那个检察官宣读起诉状:“被告人张爱国1994年8月12号谋杀钱冲未遂,现证据确凿请求法院判决。”
大家没有任何声音洗耳恭听。
张伟闭上了眼睛,虽然检察方依旧是以故意杀人未遂起诉,但他丝毫的不担心,嘴角微微划过一道弧线。
辩护律师翻了翻阅卷,“抗议,8月12号晚上我当事人张爱国及其子张伟,差点被原告钱冲派人杀害,我当事人事后去报复钱冲,充其量也就是事后防卫过当,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五条来看,我当事人最多只是过失致人重伤。”
“抗议有效,辩方律师继续。”审判长道。
过失重伤?
不是说故意杀人未遂吗?
事后带人过去报复也算是防卫过当?
好多人一下子交头接耳起来,还有好多人一下子没回过神!
他们哪里知道,这些都是张伟开庭前就托了各种关系,拿出了各种证据,张伟闭着眼睛听着人们的议论,出一声冷笑,这次准备这么充分绝不可能败诉。
律师还在侃侃而谈:“据我所得到的证据,我当事人和民事诉讼的原告钱冲原属供货商与零售商关系,原告钱冲霸占湾区米市横行霸道断了我当事人的货源,我当事人自行找了进货渠道,从此矛盾横生,原告屡屡为难我当事人,甚至还诬陷我当事人杀害被害人陈润秋,但实际杀害陈润秋的是钱冲本人,陷害未遂的钱冲又派人欲加害我当事人及其子。”
说到这里,律师猛然间换了一种冷然愤怒的声音,语调越来越高,“我想请问在面对全家人受死亡威胁的时候,有谁能保持冷静?”最后更是加了重音,“法律之外不在乎人情,我当事人事后报复人之常情!!”
大家全部目瞪口呆!
一个职业律师居然说出法律之外不在乎人情,还说报复人之常情,可想而知对被告的遭遇同情到了什么地步,所有人都鸦雀无声!
回想起一次又一次的被钱冲逼迫,张伟仍旧愤怒不已。
如果不是被人逼到绝境,张伟一家老实本分的人怎么会奋起反击?只恨当时没有杀了那混蛋,让那混蛋多活了几天!不过好在法律已经审判了钱冲的罪行,张伟已经无所遗憾。
“辩方律师注意言辞!”审判长道。
“对不起,太激动了!”律师道。
审判长问道:“检察方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检察官道:“没有了,一切看证据吧。”
张伟恰逢其时的睁开了眼睛,看见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小声的讨论着。
这次没商量多久,审判长就站了起来,道:“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本案经法庭审查和法庭辩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张爱国于1994年8月12号过失致原告钱冲重伤……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魔都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故意杀人未遂不成立,改判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告张爱国应对受害人钱冲经济赔偿。本院根据被告人张爱国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张爱国因检举钱冲谋杀有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判决去下!”
审判长还未说出判决,下面就小声议论一片。
“过失重伤不是故意杀人未遂!”
“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好样的,我支持!”
“你刚才不是说张爱国是故意杀人未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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