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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千侯的神台逐渐归为清明,脑袋快速转动,开始如倒带一般将自己自进入刘宅所见的种种浮现在眼前:围墙后的鞋印,清澈的河流,古典的园林建筑,还有石门上的五环相扣锁,还有石门外的空荡荡的狗链,还有自己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这些没有牵连的种种图像好似一组连贯的画面一般不停的在楚千侯脑中分离,再重组,分离,再重组……
刘宅的整体画面首先浮现在楚千侯的脑中,楚千侯双手轻轻滑动,开始臆想着窃贼窃入刘宅的情景:
“刘宅灯火通明,护卫层层巡逻,一切平安无事。下半夜时分,他攀爬院墙进入了刘宅中,先寻到了刘员外的卧室,窃取了刘员外枕下的金枕头。然后跑到了金库迷昏了猎狗,像我一样打开五环相扣锁,快速地闪进钱库中。然后将金银全都收拾在麻袋中,在巡视的护卫走过来之前唤醒了昏迷的猎狗,又悄悄地隐藏起来。等护卫走过,他爬上了墙头,又用绳子把钱袋勾上来,跳下墙头背着金银逃之夭夭,整件故事的剧情好像就如此简单。”
楚千侯随即摇了摇头,“不,事实上根本没有想的这么简单,院墙后面地上只有一个脚印,更无重物落地的痕迹,周围院墙下面的草茎也没折断,证明他并不是越墙而逃。”
“******,好好的便捷快速的墙你不翻你傻啊。”楚千侯恨恨地骂了一声,脑筋再次转动,钱库中的遗留的三个大木箱浮上了眼前。
“按照容积算,钱库中金银足有四五千两重,换算成现在重量也有三百多斤重,这是他逃离刘宅的动力,也是他的累赘。按照脚印估计,他的体格应该与我相似,不可能背着如此重的金银还健步如飞,除非他是李小龙的穿越者,不然无法轻松地办到。”
楚千侯轻轻点点头,这是个至关重要的一点,思路转动:“既然无法轻松办到,那它又如何办到的呢?若我是窃贼身处此地时,我会如何将这些金银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呢?”
“第一,我会化妆成刘宅里的家丁或是护卫,趁着天明悄悄地逃离出去。第二,在宅里找到一个内应,先将金银积存在他那儿,再伺机偷偷带出去。但是,都有一定被发现的几率,按照窃贼胆大心细的性格,他定会还有一种更加巧妙的出逃方法。”
楚千侯的思路陡转:“也许,不能翻墙出去也是被逼无奈也说不定。”
“从刘员外的卧室到钱库有一千米的距离,三班护卫巡逻在此交叉,平均十五分钟一班。他是先偷了刘员外的枕头,然后在三班护卫巡逻时的十五分钟时间差中长跑一千米的路程赶到钱库。又在护卫赶来之前,也就是十五分钟的时间内他要暂时迷魂猎狗,撬开五环相扣锁,再窃取钱库全部金银后然后逃出来,锁上大锁,再救醒猎狗,然后找地方藏起来,这一切的行动必须在十五分钟内完成。”
楚千侯摇摇头,“一般人经过如此剧烈运动只怕早就筋疲力尽了吧,所以,他才不会选择翻墙出去,因为他已经没有足够的力气将数百斤重的金银拉上墙头。”
“也许此时他最想要的两个愿望,其一便是希望自己能如大力水手一样吃上一口菠菜就变的力大无穷,其二便是想让金银的重量突然减轻,哪怕减少几斤,对他的作用也是无限大的。”
楚千侯轻轻点点头,“菠菜他是吃不上的,再说吃再多也不管用,那就只能去实现第二个愿望,减少金银的重量,能让自己轻松拖出刘宅去。”
“但是,想让一个窃贼将好不容易得手的金银弃之一部分,那比杀了他都难,可是若不丢弃,又如何减少金银的重量呢?”
“不对,不对,不能遗忘了刘员外床上的沙子,这才是揭开谜团的真正钥匙。”
楚千侯的思路猛然回转,“科学家验证,人在睡眠时,身体受到外界刺激会有相应的举动,比如,一缕冰凉的细沙被撒在脸上时,人会本能地抬起头,他才趁机换下了刘员外枕下的金枕头,所有刘员外的床单上才有细沙颗粒残留,而且还是很新鲜的沙子……”
“如此结合,那么……”
楚千侯猛然睁开眼睛,一道刺眼的亮光闪过他的双眸,“我知道了,我已经推断出窃贼是如何携金银逃离的刘宅了!”
刘员外的卧室外拥挤着数十位衙役,瞅着半天都没动静的卧室门,个个急得得跟孙子似的。
南唐的公家饭可不是那么好吃的,风调雨顺太平时节还好,一遇到这种杀人窃案追踪元凶的案子,足够他们脱层皮的。
“头,你说这位新认命的小子能行吗?看他年龄还未弱冠吧,大人如此随便将将案子交给一个小子,未免太过草率了吧。”一名衙役悄悄地碰碰班头小声问道。
班头翻翻白眼,出声骂道:“去去去,别这么高看自己,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衙门里上到府台大人,下到看门小吏个个都是草包,平日扫平一些不法商法如狼似虎,一遇到案子个个都猥琐如鼠,这个案子交给你们你们能破得了?”“
一名衙役反驳道:“只是让这小子爬到我们头上,我们心里不服。”
班头挥脚踹到他的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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