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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杀破狼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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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梅汤,还真是酸呢,难怪宇文将军从前不喜欢喝。”

宇文化及起身,将们关上,“夏日里,还是闭着门窗的好,暑气会进来。”脚腕处银铃作响,杨凝看着宇文化及脚腕处的银铃,这银铃,自宇文化及出生之日起就带着,杨凝小时候经常如跟屁虫一般跟在宇文化及的身后,年幼的杨凝对那串银铃似乎十分喜爱,多次与宇文化及讨要,但宇文化及却从来不给,只是抚摸着杨凝的脑袋,拿别的新奇玩意转移了杨凝的注意力,不曾想到,这银铃,一带就带了这么多年。

“从前不喜欢,不代表现在不喜欢。”宇文化及看着杨凝,似乎意有所指。

“凝儿,我更喜欢你唤我宇文大哥。”

杨凝从善如流,当即笑道,“宇文大哥。”

宇文化及的眉头却没有因这换的称呼而有丝毫舒展,眉心蹙的越发紧,“凝儿,你--”

杨凝听到这话,只觉得一阵讽刺,还要假装到什么时候,还要被骗到什么时候?

“但有些东西,却从一开始就是注定。”杨凝平静的接到,指着脚腕处的银铃,“就如这银铃,一向就是宇文大哥的心爱之物吧。”

“心爱之物?”宇文化及哈哈大笑,嘴角的弧度扯到了最大,眼中却愈加荒凉,如同那夜晚的荒漠一般,寸草不生,“凝儿,你竟然以为这会是我的心爱之物。”如同听到了这世间最好笑的笑话一般,杨凝被宇文化及的笑声弄得心惊,难道不是么?

宇文化及眸光疏的一冷,气势陡然改变,凑近杨凝的眼前,狐狸眼中已是一片阴沉,宇文化及冷厉的说道,“若是可以选择,我宁愿废了这脚,也不要这个银铃,凝儿,你真的以为这就是个银铃么?”

“难道不是么?”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这段历史,杨凝自然是知道的,可是,这跟宇文化及脚腕处的银铃有什么关系?

宇文化及似乎是看出萧钰的疑惑,继续道,“这银铃,是当年铐在干将脚腕处的脚铐。”

杨凝心中一凉,脚铐,心中隐隐猜到了什么,却不敢相信,宇文述真的这般狠心?

“干将喊冤而亡,那脚铐上自然沾染了干将千年的怨气,能压制人的命格。”宇文化及眯起一双狐狸眼,危险的靠近杨凝,“凝儿,你知道我是什么命格么?”

杨凝脸上大惊失色,一时竟不愿听宇文化及在诉说,心中大乱,竟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杨凝虽然相信人定胜天,但宇文大哥,我只求你放过我二哥。”泪止不住的滑落。

宇文化及却好似完全没有听到杨凝的哭诉一般,食指轻轻的挑起杨凝小巧的下巴,眸中冷光不减,一字一顿的说道,“杀破狼。”

两大绝命的一种——杀破狼。杀破狼者,一声大起大落,手中注定血腥无数,一旦出现这种人,战乱四起,朝代不保,死伤无数,天煞孤星,克的是亲近之人,而杀破狼,克的却是一个君王,一个国家,难怪,宇文述,从来不喜欢这个儿子,难怪,脚腕上要带那样一条银铃。一切,都是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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