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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爷我当初练剑………你也知道,我是道廷的,但是你似乎不知道,其实我并不是道廷血亲弟子,我是捡来的。”
三字落下,李逸尔一身的傲气全部被卸下。菜还没有上,他在随清楼最上等的包厢里面百无聊赖的摆弄着桌子上价值连城的摆件。
“小爷我是捡来的啊,我那生父母不知做什么去了,至于抛弃我的原因,或许是觉得我是灾星,也或许是他们不想我来这个世界吧。总之,我被师傅捡到了,我师傅,就是道廷的那位大法师,百年来唯一一位黄袍天师,也是陈剑仙的结拜兄弟。
“他捡到了我后,将我悉心照顾,教我法术,传我道统剑诀,但是我学法不精急于练剑,于是师傅他狠狠的教训了我,那时候我便抱怨,那个时候不知好歹啊,怎么会知道未生而养百世难还的道理?更何况师傅他有一儿一女,年纪与我也相差无几,师傅将一切精力都灌输在了我身上,想要我成为道统的继承人,不过我也确实聪明不少,论悟性整个道廷都没有人比得上我,诶,你不要笑,这可是师傅说的。”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卫恕与李逸尔的经历都很相似,唯一区别便是陈宽的大自在思想。
“再后来,我表明了想要学剑的决心,那时候是因为学剑帅啊,要说之前则完全是因为喜欢而已。于是师傅说,如果我能够打败道廷所有的同辈剑士便放我下山去闯去练再也不强迫我去学道统的麻烦东西了。我一听,那真是高兴坏了,于是我闭关三个月悟出了这第一剑——神悯,那之后我便草草的凭着这一剑击溃了道廷的绝大部分剑修,但是毕竟道廷众多弟子之中很少有专门练剑的,于是乎,我便找了许久,终于给我找到了这位同辈之中从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剑士,他家中就一把木剑,也就是我用的这把清影。我与他大战一场,虽然那个时候都还没有一品境,但是我们打的惊天动地,危机关头我甚至不得不强行用道法救自己,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在想,天下剑修千千万,这还只是道廷的一处,我不敢相信未来会面对怎么样的对手。但是小爷我就喜欢迎难而上,我需要走出自己的剑道,于是外人都说我很傲,很狂,说我天罡三十六剑不学,地煞七十二剑不屑。可是这些被世人练过无数遍都没有练出别的花样的剑法学来何用?”
卫恕点头表示默认,师父的剑法便是自己闯出来的,否则一直守着一本被翻烂的剑谱是成不了大事的。
“再后来……因为我没有打过那个剑士,于是我一气之下便下山了,那年我二十岁,下山前,那个剑士把他的剑给我了。五年来,我行走江湖,时常仗义出手,看遍了这大鉴的江湖波澜,看惯了遍地枯骨时人们的麻木,看惯了刀兵相向时人们的冷血,也看惯了三两碎银便可大打出手的手足兄弟。总之这个江湖不太好,人们勾心斗角,背地里互捅刀子,杀人越货,走私,贪婪,欲望,丑陋,肮脏………似乎这座江湖便只剩下这些不堪的东西一样。”
话犹未尽,李逸尔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谁还没有点悬壶济世的想法呢?那个时候二十多岁,又是一品境,当然觉得自己很厉害了,也当然会觉得自己是万中无一的高手。但是这天下,这江湖总会给你一些意想不到的打击,任我再厉害,江湖的仇恨总是一代一代一点一点的积累,这没有什么劲。我不愿意打着道廷的名义去招摇撞骗,当然,小爷我要是想,道廷二字一出便可让江湖掀起腥风血雨。可是有什么用呢,狐假虎威罢了。这时候练剑,我就有些盲目了,我不知道是因为最初喜欢剑而练,还是后来喜欢耍帅而练。清影也被我束之高阁,每天醉生梦死,浑浑噩噩无人看管。我在道廷的师姐,李步柒,她下山寻我,看见我跟个江湖无赖一样的时候眼泪都流出来了,我现在也还记得,她本来就不高,还要揪着我的耳朵带我回道廷,我怎么可能听话,又偷偷摸摸的逃了出来。师姐追了我好一段时间,她真有毅力,说真的我都想要放弃了咧。但是那个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师姐好像喝醉了,她轻声细语的跟我说,小师弟,道廷好多人都不想要你回去你知道吗,弟弟他也是,慎独他一直很气愤你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道统血亲弟子之位,这样未来他就是道廷掌门了,可是你的突如其来让本该属于他的位置没有了。而且道廷好多长老都是食古不化,他们当然希望你死在外面了,可是你不能死啊,我爹他可把希望全部放在你身上了,慎独他的剑法,道法都是自学的,他想要证明自己不比你这个捡来的外家人要差。”
再说到这三个字时,李逸尔脸上红晕一片,满眼迷离的看向卫恕。他打了一个很长的嗝,丝毫没有一点平常的风度。
“一听到这话,我瞬间就清醒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原来这句话是如此的清晰。其实……其实我是知道的,师姐一直喜欢我,但是我不愿意承认,我不愿意接受,倒不是说我有多大的身份和脸面,她是师傅唯一的女儿,道廷上下都要捧着的宝贝,我只不过是一个得了赏识的外人罢了,要我扛着道廷上下所有人的压力过活,即使是像师姐那般的美人也不行,天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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