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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到底哪来这么多钱?”林涛脸上充满了不可思议:“你不会是去抢银行了吧?”
“抢银行风险太大,那种事我是不会干的。”吴益在电脑前坐下,熟练的打开文档:“早跟你说过哥儿们要发了,你当时不信,现在相信了吧?”
“信,我一万个信,现在你就算告诉我你是大罗神仙转世我都信,但是大哥,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这些钱到底从哪来的?”林涛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写歌挣的,那个陈俏陈小姐,那天在酒吧你见过的,她签了我的歌,这首歌挣的钱我们两个一人一半。”吴益长话短说。
“一首歌居然能挣这么多钱?”林涛的眼睛瞪的更大了。
“多吗?我觉得不多,这才刚开始而已。”
“这还不多?你那首歌才几个字?写一首歌能花多长时间?轻轻松松就挣了一万多!我们在酒吧兼职,辛辛苦苦一个月还不到一千块钱,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林涛的价值观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吴益笑了起来,觉得有必要给他灌输一点新观念,当下也不码字了,转过身来面对着他,笑道:“我们在酒吧兼职,干的是体力劳动,这种工作门槛低,谁都可以干。但现在是智力时代,很多事情都变了,以前黑涩会很厉害,但现在他们打打杀杀,整个帮派一年的收入,恐怕还比不上一个热门网游一天的流水。”
林涛露出怀疑的目光:“真的假的?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你以后就知道了。”
林涛又望向他的电脑屏幕,看到正在打开的文档:“你这也是在写歌吗?”
吴益摇了摇头:“我在写小说。”
“写小说?你连这也会?”林涛琢磨了一会,忽然摇了摇头:“你这样太三心二意了,我觉得你应该专心写歌,这比写小说有前途多了。”
吴益惊奇的看着他:“为什么这么说?”
“我只见过写歌唱歌的人成了明星,从来没见过写小说成为明星的,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吴益点了点头道:“这样一说,确实很有道理,但未来的事情谁都说不准,说不定以后作家也会像歌星明星一样受人瞩目。”
林涛一屁股躺倒在床上,两眼望着天花板,叹了口气道:“白日梦。”
吴益已经打开了《诛仙》的页面,让他没想到的是,才一天的时间,这本书已经有了三个打赏,十多条评论,八十多个收藏,浏览过两百,点击过五百。
其实诛仙是本慢热的书,需要铺垫一段时间才迎来精彩的部分,吴益本没指望这本书在前期就大受欢迎,现在的成绩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
他翻到评论,除了叮咚之前看到的那些外,又多了好几条评论。
“这本书好新奇,好看!”
“看惯了精灵与小矮人,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作者加油!”
“一哥快更新!”
“文笔真好,羡慕ing……”
“所有的推荐票都给你了,赶快更新好不好,那些西幻看的我都要吐了。”
“发现我也喜欢这种充满东方幻想色彩的小说,我们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文化沉淀源远流长,比那些西方舶来品好过千倍万倍!”
“我喜欢张小凡,觉得他好可爱呀,嘻嘻……”
“好看,我会一直追下去的,你要好好写别断更,还有,绝对不能太监,否则我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吴益嘴角不自禁又露出了傻笑,看到《诛仙》被人喜欢,他感到由衷的欣慰,把地球的优秀作品带给这个世界,让他有种布道者一般的自豪感。
当下他回复了一句:“谢谢打赏,放心我不会太监的,我会每天准时更新,你们也要记得准时来看喔。”
然后他又将已经写好的一万字上传,然后又打开文档,开始码字起来。
林涛看到他如此认真,也没好意思再打扰他,他轻轻关上门,悄悄离开了。
“又是美好的一天!”
清晨,叮咚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无限美好的身材展露在和煦的朝阳下,微风拂来,带来一丝清凉的感觉。
拼命将残存的一丝睡意扫开,她甩了甩脑袋站了起来,正打算去洗手间洗漱,忽然想起了什么,啊!的轻叫了一声,连忙穿上拖鞋迈着小碎步跑到电脑前,晃了晃鼠标,亮起的屏幕上显示的正是《诛仙》的页面。
按了一下刷新,果然看到诛仙已经更新了,字数从两万变成了三万。
“耶!”
叮咚露出孩子般的笑容:“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她摸出自己的黑框眼镜戴上,看到系统提示:“益歌回复了你的评论。”
“啊?他回复我了?说了什么?不管了,让我先看完更新再说。”
完全置吴益的回复如无物,第一想做的竟然是看更新,津津有味的看完了三章,那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又来了,但与此同时还有一丝满足:“一口气看一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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