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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尉迟靳在市的房子里,收拾慕以念要带走的行李时,意外发现了她的日记本。
整本日记,几乎是都是关于慕初寒的内容,她对他心动的开始,她暗恋他的过程,以及暗恋的结束。
他刚翻开想要看看,就觉得脑袋忽然有些沉,这种感觉无比熟悉,是慕初寒的人格要出来了,或许说,是他们共存了,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共同的主体,只是过去属于慕初寒的记忆,涌现了。
日记的内容是十年前的某天,慕初寒对那天印象很深。
慕以念和慕父,以及刘香婷母女还住在老房子里,那时候的慕初寒,21岁,已经在上大学了。
而慕以念和慕莎莎,才16岁,最美的少年时代,高中阶段。
慕初寒虽然在本地念大学,但只有长假才会回来,只是这个元旦,他破天荒的回来了。
刚回来,慕父就在厨房里顿鸡汤,在寒冷的冬天,这味道可谓是比任何山珍海味还要珍贵。
“咦,初寒回来了?我刚炖好鸡汤,过来喝一碗,暖暖身子,今天真冷,听说要下雪。”
慕父立马端了一碗鸡汤过来放在他面前,边走边问了他好几个关于学习和生活的问题,他都一一作答。
把鸡汤放在他面前,慕父又走进了厨房,慕初寒拿了勺子,正准备喝,就听慕父说道:“你回来的刚好,我炖这鸡汤,准备送去给以念和莎莎的,两孩子为了准备高考,元旦放假都不回来了,所以炖点鸡汤给她们补补,可惜我这身体是真差,早上就有点感冒了,一会儿你替我送到她们学校,可以吧?”
慕初寒闻言顿了顿,毫不犹豫的应道:“好。”
“那就好,我给你留一碗,剩下的以念和莎莎平分,这两个保温盒,一会儿你提过去。”
大大的保温盒里装了一半,慕父将一个先放在桌上,又去里面装另一个了,慕初寒看了他的背影一眼,拿起自己还未动的一碗,把里面的汤和骨头,全部倒进了保温盒里。
慕父再出来时,手里提着另一个保温盒,看到他碗里空了,有些惊讶,“这么快就喝完了?”
“嗯。”
“锅里还有一碗,我盛给你,再喝一碗。”慕父向来有个习惯,不管有什么好吃的好用的,总是先想到三个孩子,哪怕自己吃不到用不到。
慕初寒却站起来,直接提着保温盒准备出门了,“不用了,我饱了,您自己喝吧,不用给我留。”
外面冷风呼啸,寒风刺骨,大街上都没有几个人,只有一个骑着三轮车的大爷,穿过大街小巷,在那吆喝:
“寒冬咯!冷风吹吹刺骨疼,皑雪白白结冰冷,买个围巾送爱人,防冬神器只动人哟!”
慕初寒闻声看了他一眼,只微微停顿了片刻,便骑着慕父家的自行车,出发了。
他并未直接去学校,而是先去了一家商场,在这一片老城区,这家商场算是档次最高的。
慕初寒跨进前,打开手机看了里面的一条短信,是银行的入账提醒。
他赚的第一桶金,六位数,应该够了。
提着两个保温盒的慕初寒,与这个商场实在显得格格不入,但这个格格不入的人,却出手格外阔绰。
一条粉色的棉绒围巾,便是五万元,当然,这里的东西自然不会便宜,他又买了手套、帽子、保温杯,凡是能御寒的,七七八八买了将近十万。
很显然买的都是女生用的,刷起卡来竟然一点也不犹豫,看的店员们一阵羡慕,这男人虽然自己穿的廉价,可对女朋友也太大方了吧!到底谁这么有福啊。
买好了这些,慕初寒忽然发现,东西没地方装,路过包包店时,看到几个十几岁的女孩儿,在里面挑选包包,里面的款式都很时尚,时下最新的,和慕以念平时背的书包,完全不一样,小巧又玲珑。
慕初寒观察了好一会儿,根据几个女孩儿喜欢的款式、颜色,也挑选了一个,九万元的。
他让人剪了吊牌,把之前买的围巾帽子之类的,全部塞进去,这才从商场里出来。
虽然人生的第一桶金花了一半,可慕初寒丝毫没有半点心疼,反而很愉快,原来给心爱的人买东西,是这么幸福的事。
到了学校,慕初寒就直奔慕以念的宿舍,却在宿舍楼下,先碰到了慕莎莎。
慕莎莎正和同学准备出去,却忽然见他骑车过来,满脸惊讶,立马将他拦住。
“初寒哥哥!你怎么来了!”
听到声音,慕初寒及时刹车,回头看着他。
慕莎莎一脸兴奋的朝他跑过来,“初寒哥哥,你元旦放假回来的?”
“莎莎,这是你哥?这么帅?”跟她一起的几个女生,看到慕初寒时,早已被迷的神魂颠倒。
慕莎莎格外享受这种感觉,点了点头,上前想要挽他的胳膊。
她从小就知道,慕初寒不是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从小,就对他动心了,毕竟他一直那么优秀,长得又帅,谈吐不凡,邻里邻居,上到小,下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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