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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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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到她喜欢的人了吗,在哪里?在哪里?”

看到费澜这个反应的雷修,不满地哼了哼,但是被对方迅速无视了。

彦磊取过酒瓶,语调轻松:“那个人……你们也认识啊,刚才不是在这里站了很久吗?”

费澜愣住了,然后转头看向雷修,他在对方眼中也读到了震惊,于是小心翼翼地向彦磊确定:“你说的……是刚才站在这里跟我们聊天的那个外国人?”

彦磊点点头:“就是那个人……”他还想说两句,但是旁边有人叫他,只好将酒瓶放在吧台后面,跟他们打了个招呼暂时走开了。

费澜连忙向雷修确认:“他说张月雁喜欢的人是维达尔?”

雷修的脸色也有些复杂,但是还是点点头:“他就是这个意思。”

费澜斟酌了一会儿才开口:“那个……不是我八卦,但是我以前听到过一个传闻……”

雷修拿起酒杯,脸上已经找不到惊讶的表情了,本来这件事情就跟他没关系,听到费澜这样说,干脆地点点头:“那件事情我也听说过……”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点点头,然后各自喝酒。

维达尔是同性恋,在他们圈子里已经算是公开的秘密了,而且维尔达的另一半还很不好惹。至于提醒张月雁?还是算了,先不说她那比天高的自尊,她的火爆脾气……这种事情外人也说不好,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回到费家,费澜并没有早早上床,反而坐在客厅里开始写曲谱。

雷修在他旁边东晃晃,西荡荡,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但是全然没有用,于是凑过去看他的曲谱。

终于费澜放下笔:“你还不去睡觉吗?”

雷修看看墙上的钟的指针指向凌晨一点,打了个呵欠摇摇头,然后托着下巴继续窝在费澜旁边,看起来倒有点像一条大型犬,最后终于忍不住好奇,问起维达尔不对盘的原因。

“那个呀,”费澜的手挠了挠自己的下巴,想了一会,决定了从哪开始说起。

高咏夏作为一个短暂却耀眼的星辰,确实划过了音乐界的一片天空,虽然在高咏夏隐退之前,维达尔早已成名,但是真正被开始比较却是在高咏夏隐退之后。没有人喜欢被比较,所以心高气傲的维达尔找到了在意大利的乡下别墅里教小孩子弹钢琴的高咏夏,提出要比一下琴技。高咏夏当然没有同意,但是也经不住维达尔的围追堵截,软磨硬泡,最后在双方邀请了几名裁判以后,高咏夏赢得了比赛。

“就这样吗?”雷修问。

费澜点点头:“就这样啊,又没有什么特别的。”

一心想听点八卦的雷修发现没什么好八卦的,推算了下时间,那时候应该是自己送高咏凉去法国念书的那段时间,怪不得这事他不知道。留下继续写曲的费澜,自己先回房间睡觉了。

费澜的手指轻轻地转动铅笔,他对维达尔印象并不差,不过维达尔自从那次以后,每次看到他都像一只炸毛的猫咪,究其原因大概是那次比赛打败了他。

费澜在白纸上写下一段简谱,又将它们重新划掉。他了解维达尔,看着那个年轻人,他就会想起曾经的自己。

天才就是这样的东西,让他们活在公众的视线之下。更早的时候,当他的年龄只有个位数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坐在琴凳上,台下无数人宁静地屏息准备聆听他的音乐,随着他弹奏的旋律而随意改变他们的情绪与表情,那种仿佛主宰别人人生的感觉让人迷醉和欲罢不能!

渴求更多的注视,更多的恭维和夸奖,贵族和政要一般的待遇,一辈子生活在所有人热切与崇拜的视线中,就像站在闪闪发光的宝座上,那是一座名为“天才”的宝座。而他有一天终于发现,他想要的并不是这个。

当他为这样的生活感到恐慌的时候,他选择了离开,而在妹妹与宁静的乡下,他找到了真实的自己。

那么,维达尔呢?

这个就不是费澜要操心的事情了,他打了个呵欠,随手将几张废纸扔进废纸篓,对他来说,写首让自己满意的流行乐曲比古典乐难多了,毕竟流行趋势什么的,他一点都不了解。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进小黑屋了,呜呜……我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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