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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个被银箭射穿心口、奄奄一息的魔族人。肉眼都能看到他腹部被掏了个大洞,就在那血肉模糊的伤口中,有一颗近圆形的东西在发光。
这发光的玩意儿,就是魔族人的元丹,跟人类的心脏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元丹里储蓄的是法力,可以修复持有者的伤势,这可比心脏好使多了。
作为仙门中人,摔个半残的原主很清楚,这颗元丹,就是她最后一个自救的机会了。于是,她用尽最后一口气,拖着身子,爬近了这濒死的魔族人,把他的元丹挖了出来,一口吞进了肚子里。
……
确认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后,简禾两眼一黑。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对于原主这类连名字都起得那么不走心的NPC,系统又不是吃饱了撑的,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就给她安排那么多戏份,还白送一个经验大礼包给她。
就是因为太清楚这个角色的结局了,简禾才会深深觉得系统是在玩儿她。
前面说过,简禾曾经在四个任务里追求过四个㚐㚐,且最终都没得手。
这四位病友中,其中的一位名唤玄衣,黑发红眼,邪恶暴虐,原身是一头身覆玄鳞、形似巨龙的巨兽。兽形时长尾横扫,口吐烈焰,可摧毁战场千军万马、所向披靡。人形时箫声一起,无数魔兽任其差遣,可以说是非常酷炫了。
好了,重点来了——玄衣大大少年丧父。他的老爹,就是一个在西朔山被仙门射杀、夺走了元丹的魔族人。
简禾:“……”哦豁。
世界上有没有比穿成反派的杀父仇人更坑爹的事情?
必须有啊,那就是——明知道迟早会被BOSS秒成灰,还得绷紧皮、壮起胆,以仇家的身份去追求他。[蜡烛]
简禾:“说真的,这是自杀式任务吧?”
系统:“宿主,其实,玄衣真正的杀父仇人是那支银箭的主人,你顶多算是个半卖半送的。因为元丹对身体的修复能力是有限的,就算你当时没吃掉它,它也不足以救活玄衣的老爸。吃与不吃的唯一区别,只在于他早三分钟还是晚三分钟挂而已。当然,这不能抹杀你趁火打劫的事实就是了。”
简禾生无可恋地望着天:“趁火打劫啊。”
原主倒是爽了,拉完仇恨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玄衣走的可是复仇流路线。可想而知,不管是射箭的人,还是趁火打劫的她,都绝不会有好果子吃。
回想刚才读的剧本,如无意外,在五年后,查明了父亲亡故真相的玄衣将会亲自逮住原主,把这颗不属于她的元丹活生生地挖走。末了,他还将原主丢到一个不见天日的暗室,吊着她一口气,让低等魔兽折磨了她多年,实在是大写的惨。
系统:“宿主,提前说一下,你因‘被玄衣夺走元丹而亡’是主线剧情。通过‘隐瞒事实’、‘抱反派大腿’此类的举动来故意闪避,是违规行为哦,咸鱼值会翻倍增加的。”
简禾试图讲道理:“既要让他爱上我,又要让他顺应剧情杀死我。系统,你摸着良心回答我,难道你不觉得这两个要求太分裂了吗?”
系统亲切道:“两个要求的确是相悖的,但并非不能完成。否则,难度又怎么会是鬼畜级呢?”
简禾:“……”她仿佛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
什么叫自己签的流氓合同跪着也要完成?这踏马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