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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
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赐大观名。’
大概说的就是白土城鹿府,那一十六座花园汇聚而成的超级大宅子了。
白土城鹿府并非依山傍水而建,却依旧有种将鸟语花香搬到了市城里的感觉。
白土城鹿府,十六个大到丧心病狂的花园就将这种‘小桥流水叮咚响,白云深处有人家’的绿野仙踪成功搬到了闹市中央。
手笔通天。
先前,许小仙使了点银子,从一个熟知鹿府的精明商贾那里,打听到了白土城号称能只手遮天的盖世魔王鹿知命的住处,金桂园。
可惜已是晚秋,鹿府金桂园那上千棵金桂树上的花儿早已凋零。
要不是错过了花期,许小仙带着角里兰月站在金桂园外下马碑旁,隔着两丈高的围墙,想必依旧能呼吸到那浓而不腻的金桂花香。
许小仙角里兰月两人一骑,才刚刚收缰勒马,五个护院打扮的武师便围了过来。
常言道:‘宰相门房四品官’。
金桂园外这五个护院武师未必会有一官半职,但气势,却是一等一的彪悍,如剑似枪,如狼似虎。
并非那种狐假虎威的虚张声势。
五人往那一站,很自然的站成了一个尖三角,这并非偶然,而是军中骑兵最常见的一种即将冲锋的站位。
俗称尖刀阵,最适合小规模的骑兵冲锋。
许小仙似笑非笑的看着这五个,兴许就是从小吴国铁骑中退伍的悍卒。
为首一人是个白面无须的英俊年轻人,其余四人腰间都挎着缅刀,他腰间却别着一柄一尺九寸长的短剑,短剑并不花哨,连剑穗都没有。
年轻人打量着许小仙,许小仙却隔着剑鞘也感觉到了年轻人腰间那柄短剑的锋利。
饮血无数的锋利。
年轻武师没有去计较许小仙似笑非笑的表情,反倒木讷道:“如果你是拜访我家少主鹿公子,下马拿出投名状,少主的规矩老子懒得讲。不懂,那就滚。要不老子让你滚也行。
如果你是来找晦气的,不管你是谁,你也不要告诉老子你是谁。下马,拔剑。
老子只想被你捅死,或者捅死你。”
这是个愣头青么?
一语平地起惊雷。
老子只想被你捅死,或者捅死你?
狂么?
许小仙觉得还好吧!
看着年轻武师一本正经的狂妄,许小仙眼里笑意更浓,舔了舔嘴唇,还未说话,角里兰月却哈哈大笑,嘻笑道:
“瞧这位漂亮哥哥说的,我和师傅当然不是来找茬的。只是听说白土城有个住在金桂园里的草包喜欢吃人肉,特来打打牙祭。
至于漂亮哥哥说的投名状,是不是要将五条看门狗打得满地找牙?如果是的,打成狗吃屎行不行?
还不行?打成满地找牙加狗吃屎,想来总归是行了的。”
清秀的小姑娘指着年轻武师的鼻子,没心没肺的怼了回去,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腰间别着短剑的年轻武师只是进一步打量着这对师徒,没有半点怒容,其余四个挎刀武师对于小姑娘的侮辱,居然也充耳未闻,依旧保持着队列,不动如山。
他们这种作态,显然不是寻常纨绔子弟身边欺善怕恶的爪牙们,能做得到的。
许小仙看着眼前这个‘愣头青’愈发觉得那个当年吃过他不少‘叫花鸡’,号称白土城只手遮天的盖世魔王鹿知命,不简单,至少管人不简单。
年轻武师看着许小仙,冷淡道:“你已经没有滚的机会了,下马,拔剑。”
他神情并不冰冷,语气也四平八稳,许小仙察觉到他全身气机并没有丝毫混乱,依旧呼吸绵长,若有若无。
许小仙觉得,这愣头青放在武夫的世界里,是个高手,不可多得的高手,这心性虽然高傲,却并非一味胡搅蛮缠的石乐志。
兴许他的高傲就是鹿知命的底线,他的狂妄就是鹿知命的狂妄。
他的一言一行只怕就是白土城那个大块头鹿知命,处事之道的缩影。
许小仙翻身下马,角里兰月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架马避开五六丈,幸灾乐祸的看着年轻武师,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师傅来自中州六大真统抱朴山,在沙城外,将最擅长金丹杀元婴的旱魃十三娘挫骨扬灰在奎河岸,早已不是这些世俗武夫可以企及的范畴了。
匹夫一怒血溅三尺,仙家一怒毁城灭地。
角里兰月没见过许小仙施展过神通,心底一直欢呼雀跃的想要一睹道家修士的风采。
许小仙解下腰间‘斗牛’,依旧似笑非笑的看着眼前将手别在剑柄上的年轻武师。
年轻武师解下腰间短剑,左手单手持剑,右手顺着剑鞘一抹,朴实无华的剑鞘化作一道寒芒直奔许小仙面门而去。
那一刹那,年轻武师持剑,欺身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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