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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之中的纽约总是有着一种特别的韵味,就好像是二十一世纪的百老汇舞台上演绎着三十年代康康舞的景象,歌舞升平、顾盼生辉、对酒当歌,在现代的土地之上盛开出一种糜烂腐朽的气质,即使知道这是黑暗之地,即使知道这是名利泥沼,却依旧舍不得离开,只是放任自己,留下一会,再留下一会。
蹲在街道十字路口骂骂咧咧的流浪汉,正在训斥着奥巴马政/府医保制度的丧尽天良;旁边等待着红灯的男男女女正在嘻嘻哈哈地欢声大笑着,单薄的吊带和性/感的网袜在三月萧索的寒风之中格外风/流;不远处,一名女子单手支撑在停车位里的凯迪拉克,疯狂呕吐着,仿佛要将五脏六腑都倾吐出来,身后两步远的伙伴们正在商量着接下来到底应该去哪里狂欢;人行道之上,刚刚结束了一天工作的白领拉紧了自己的风衣,快步在那繁华与萧索共存的街道里穿行……
久违了,真的是久违了。从南半球的澳洲回到北半球的北美,视线里的景象似乎瞬间就从天堂堕入了地狱,即使是墨尔本和悉尼也无法找到片刻的相似。这让蓝礼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
不远处,先驱村庄那低调的柠檬黄霓虹灯被淹没在附近五光十色的缤纷色彩之中,深褐色的木制大门散发着沧桑而古老的韵味,门口展示窗里泛黄的报纸还在讲述上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新”闻,似乎与纽约的气质格格不入,却又奇妙地与格林威治村融为一体。这就是像伍迪-艾伦那样的老纽约客们总是对这片区域情有独钟的原因。
出乎意料的是,蓝礼的脚步忍不住开始加快起来,虽然他仅仅只是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三个月,但却可以嗅到家的味道,难道是因为这里阴气沉沉的天气让他想起了阴雨连绵的伦敦?
推开那吱呀吱呀作响的厚重木门,一层红色幕布隔离开来的接待间就出现在眼前,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晚上好,欢迎光临先驱村庄。”接待员詹妮丝-布莱克(Janis-Black)那熟悉的老烟嗓立刻响了起来。
“晚上好,一位,有空位吗?”蓝礼露出了一个微笑,站在旁边的老熟客安迪露出了讶异的表情,正准备说话,蓝礼却将手指放在了唇瓣上,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但可惜的是,蓝礼的把戏没有能够持续太久,詹妮丝抬起头来,然后就露出了一个大大的惊喜,“嘿,伙计!你回来了!”詹妮丝已经五十五岁了,身材十分肥硕,是那种美国中年妇女的典型梨形身材,如果可以的话,她总是喜欢坐在迎宾台的后面,但现在却迈着沉重的步伐,欢快地跑了出来,给了蓝礼一个大大的拥抱,“耶稣基督,你看起来就像是澳洲来的土包子。”
那爽朗的调侃让蓝礼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詹妮丝用力拍了拍蓝礼的后背,“你到底离开了多久来着?我现在已经有些记不起时间了。”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现在回来了,不是吗?”蓝礼的话语让詹妮丝满意地点了点头。事实上,蓝礼仅仅只是在这里工作了三个月,但却离开了超过七个月,尽管如此,还是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在这座酒吧里留下的深刻印记,似乎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一般。
掀开红色幕布,蓝礼就再次进入了酒吧内部,今天是周三,酒吧上座率约莫一半,舞台上一名女歌手坐在高脚凳上,哼唱着爵士的靡靡之音。“嘿,蓝礼,你回来了”“大演员,你终于出现了,我几乎以为你消失了”“天哪,澳洲土著居然把人质放回来了”……坐在位置上欣赏着音乐的常客们,看到蓝礼的身影,纷纷打起了招呼,七个月的时间就在脚步之下渐渐缩短,直至消失。
等蓝礼抵达吧台时,尼尔-图森高高举起了一杯龙舌兰,“啪”地一下放在了桌上,那透亮的酒精洒落了下来,折射出酒吧那迷醉的色彩,“欢迎归来!怎么样,敢不敢接受挑战?不会到了澳洲半年,就变得像他们一样愚蠢无趣了吧?”
蓝礼也没有回答,举起了酒杯,高高抬起,转身朝着酒吧示意了一圈,熟客们纷纷举起了自己手中的杯子,而那些陌生的客人们则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一幕,先驱村庄那种自由而亲切的气氛在这一刻得到了生动的诠释,然后蓝礼就把酒杯放在嘴边,一饮而尽,随后把酒杯往吧台上直接一个倒扣,干脆利落。
“好样的!”旁边响起了喝彩声,然后大家都纷纷喝起了自己手中的酒精,坐在舞台上的那名爵士女伶不由朝吧台投来了视线,目睹着这意外的一幕。
“所以,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到底怎么样?”尼尔满脸好奇地探询着,没有任何的隔阂,也没有特别的招呼,放佛昨晚他们还站在吧台里一边工作一边闲聊般。
蓝礼耸了耸肩,“混球?”那直率的话语让尼尔认真地点点头,附和着说道,“我就知道。”
这当然是玩笑话。史蒂文和汤姆-汉克斯一样,在澳洲的剧组停留了约莫一个半月,他们几乎每天都在和执行制片人、导演、编剧、摄像师进行讨论,从宏观角度确保剧集的拍摄走在正确的轨道上,即使前来片场,他们也都是围绕在监视器后面,全身投入工作。
蓝礼作为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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