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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侍应生送来一杯醇香浓稠的牛奶。便惬意地坐在藤木圆椅子里,晒着初秋清晨暖洋洋的日光,一边喝着牛奶,一边看着最新的英文周刊。
其实她的俄语好,英文则说得不是特别流畅,认识的单词也少,更看不大懂那本厚厚的英文周刊。只是一时之间,觉得无事可做,周边又尽是些金发碧眼的绅士小姐在安静聊天,吃早点。她觉得拘谨,便拿起书装模作样地读起来,以掩饰心底的不安与惶然。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样子,陆司淳翩翩然过来了,一身深色的运动装,衬得他挺拔高大的身姿宛如古木青松,温态玉骨,卓尔不凡。
这时餐点已经上齐了,余生笑盈盈地看着他,“怎么样,正宗的英式早餐,从主食到饮料,一一齐全。”
“还行吧。”他略点头,懒懒坐在她对面。
“什么叫做还行?我都不认识上面的英文,能点出来就很不错了。”余生瞪了他一眼,眸中闪过清澈的水光。窗下碎碎点点的光,湮灭在了她唇畔俏皮的淡笑中,一湾梨涡,蓦然绽开在白皙无暇的脸颊上。
“好好好,不错不错。”
看见陆司淳笑着摆手妥协了,余生这才作罢不再说话。两人慢悠悠的吃过早餐之后,便乘车去了斯坦利公园。
路上,余生突然问陆司淳,“姐夫,你不是一直都很忙吗,如今怎么有空在这边常呆?”
“我来这边,是为拜见一位年事已高的建筑大师,同时也顺道考察一下加拿大的建筑格局与设计。”
“原来是这样。”
“怎么,枝枝是担心我工作出现了问题吗?”
陆司淳侧过脸来看着余生,此时余生正埋着脑袋在拨弄自己的细长手指,不知道想些什么。车窗外,清凉幽渺的日光一束一束照进来,在她白皙的侧脸和脖颈上缠上一抹抹光影,斑斑驳驳的。
良久,她嗯了一声。
声音低低的,仿若蚊虫扑扇薄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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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利公园在温哥华的市中心,余生他们住的酒店则在郊区。他们早上10点坐车出发,抵达斯坦利公园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两人就近吃了午餐,便租了自行车,准备在环岛便道上骑车观光一圈。
余生坐上了陆司淳的自行车后座。
“枝枝,坐好了,我们的斯坦利公园之旅,要启程了。”陆司淳回头来看了余生一眼,便握紧把柄,一只脚踩上单车脚踏板。
“好。”余生抱紧了他的腰。
话音一落,单车便疾驰起来,像一阵风,呼哧呼哧顺着便道飞去。冷风一阵一阵刮过来,力道之大,几乎要将纤薄如纸美人的余生刮到天上去。她用力抱住陆司淳,害怕得将脸紧紧贴在他背上,感受到他体温的灼热,她的心竟渐渐平静下来了。
途中经过许多著名的景点,譬如狮门桥,格罗斯山和印第安部落的图腾柱,最后陆司淳将单车停在了玫瑰园。
虽然如今已是秋天,但秋意未深,夏意正浓,大片大片娇艳欲滴的玫瑰灼灼盛放着,从园子里伸出枝桠,攀到外面来。
陆司淳停下单车,说:“要不要进去看看?”
余生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