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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个卖热翔的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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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放在木车上就行了。 ”王如花指了指木车上一个隐秘的角落。

待一切准备就绪,王如花推着小木车上路了。

后院的老王看着新掌门的身影,无奈地叹了口气。没想到门派已经穷得让掌门亲自做生意去了!不过没关系,在斗逼派一呆就是四十余载,自己早已把这当成了家,不管斗逼派多萧条,自己也会坚持下去,成为斗逼派坚实的生活后盾!

想到这,手握锅铲的老王,眼神又坚定了几分。

此时的王如花穿着一身男装,眉毛用黑炭划得又粗又黑,脸上也被自己毫不留情地抹了把灰,加上原主的上身并无明显女性特征,谁也看不出这是个女娃。由于原主身体本是纤瘦柔弱,被她如此一弄,竟俨然成了一名呆萌受的花样美男。

王如花从掌门印记中拿出一枝芭蕉叶铺到地上,将叶根处覆盖的泥土抹去,上面浮出一行小字。这行小字就是催动芭蕉叶飞起来的口诀。每枝芭蕉叶的口诀都不一样。王如花感觉自己的行为就像在刮彩票一样。

将车推到芭蕉叶上,自己也站在上面,王如花一念口诀“谢谢惠顾!”,芭蕉叶带着人和车飞了起来。

飞过一座山峰,芭蕉叶停在了一座县城门外。这座县城正是两个月后热翔派和斗逼派一起招生的地方。王如花将芭蕉叶放回掌门印记中,装作一个普通商贩推车进了城。

县城很大,也很繁华,王如花凭着原主的记忆来到了繁华地带,不远处的一个大擂台,就是两派到时候招生搭台的地方。此时,王如花不管走到哪里,所有人都会对她进行躲避,并且向她投来异样的目光。

见路人的反应,王如花对老王准备的材料很是满意,小米粥内放几块臭豆腐,又倒了些醋,撒了些芥末,原来金黄色的小米粥已经变成了一种恶心的颜色。但王如花一点也闻不出来味道,因为自己之前吃的绝味丹,可以让自己整整一天闻不到也尝不出任何味道。

来到一处代人写信的摊位前,王如花压低嗓门问:“先生,麻烦给我写个招牌吧!”

摊主刚刚未闻其声,先闻其味,捂着鼻子往后躲:“粪车写什么招牌,快快快走开,不要挡我做生意!”

“摊主,我这车拉的可不是粪,”王如花从怀里掏出一些碎银,在摊主眼前晃了晃,“这可是我家祖传的小吃啊!”

摊主见了钱立刻改了态度,收了钱,乐呵呵拿出一卷招牌布:“小兄弟,你说写什么招牌?”

五分钟后,王如花拿着写好的招牌,从桶里舀了一碗热粥,在搭台附近叫卖了起来。

“哎,各位壮士,来干了这碗热翔哎!祖传小吃‘翔’,不尝后悔哎!”

写着“祖传小吃‘翔’”的招牌迎风飘扬,王如花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热粥奋力叫卖着,木车里隐藏角落中那桶粪水不知疲惫地散着难以忍受的气味,和热粥隐隐飘出的臭豆腐味混在一起,形成了一股惊世骇俗的恶臭。本来熙熙攘攘的人群,被王如花的摊位生生截断,众人皆捂住口鼻惊恐避开。

“哈哈哈,各位壮士,还不快快干了这碗热翔!一碗十个铜钱便宜得很!”王如花继续叫卖着,心里早已笑得前仰后合。

其实这次行动能否达成效果,王如花也不知道。她是想利用这些日子,给这里的群众形成一种条件反射,看到、听到“热翔”二字,就会反射性的想到“奇臭无比”、“大便”这种恶心的词汇,从而间接破坏热翔派的门派形象。

在王如花的一再怂恿下,还是有架不住好奇的人走了近来:“我来一碗!”

街头小霸王大跨步上前,睥睨了一周只看不买的群众,心道谁叫自己是壮士呢,看他们那躲躲闪闪的怂样。

王如花接过钱,舀了一碗递给第一个肯尝试的人。

“噗!”小霸王只吃了一口,便忍不住吐了出来。这一切皆在王如花的意料之内,谁要真觉得好吃,那还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这算什么小吃,太恶心了!”小霸王又啐了两口,将嘴里的余渣吐净,把碗往地上一摔,“还老子钱!”

看这个冤大头气急败坏的样子,王如花幽幽说道:“喝了翔,我便敬你是条汉子!可你却不仅糟蹋粮食,还破坏环境,想必你是不想当条汉子,是认怂了吧!”

这时候,摊位周围已经围上来不少的人。虽然气味很臭,但是街头小霸王已经有了砸摊的架势,大家看热闹的**向来能战胜一切的。

“小霸王,别认怂啊!干一碗热翔让我们看看!”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围观人群随即爆出一阵附和声。对于这种小混混,普通群众向来不会有什么同情心。

小霸王心道,叫我喝我就喝,我成什么人了?于是挽起袖子露出结实的胳臂:“快快还钱!不然我砸了你摊子!”

王如花并不害怕,自己如今也算个初阶二级的修士,随便出一招草泥马或者金华火腿就可以对付这种用蛮力的人。周围的人知道小霸王只要挽袖子就是要动真格的了,顿时都禁了声,默默为这个小身板的卖翔小生捏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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