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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把都卖到天价。他的琴成为音乐大师们的首选,还有很多人买来甚至不是为了用,只是为了收藏。只是因为他年岁渐高,所以早在多年前就已收山,将事业传给了后辈和弟子。想让他出山重新制琴,可不是花钱就行的,还需要有天大的面子。
也就是说,这一把琴的价值,根本不是金钱能衡量的。如果一定要定个价,那么拿到高档琴行挂上一百万的标签,眨眼地功夫就会被人买走。
凌沧早年在山里的时候,用的是另一位制琴大师的杰作,虽然同样价格不菲,不过比起卡尔.贝克的这把琴,还是差上许多。
只可惜在结束小提琴课之后,音乐老师把琴带走了,这是凌沧那个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的父亲的安排。否则凌沧会拿到城里卖个好价钱,让自己可以住到学生公寓去。
沈凡蕾很奇怪的问:“你怎么看出来这些的?”
“这里……”凌沧把琴反过来,指了指背面的两个签名,一个是卡尔.贝克,另一个则是沈凡蕾。
“其实……这把琴是我的。”沈凡蕾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爸爸想让我学小提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买了这把琴。可学琴太吃苦,我的手指磨破了好几次,于是改学了钢琴。这琴的轴线孔没有变化,也是因为基本没怎么用过。”
如果沈凡蕾把这把琴送给凌沧,那凌沧今后三年住学生公寓的钱都有了,毕业之后还能在明海市再买栋房子。不过沈凡蕾没这么大方,收起琴后只是告诉凌沧:“晚上去酒吧,我请客,给你庆功。”
“喂,你们俩个别唠了,丁世佳上场了……”梁翔宇拍拍凌沧和沈凡蕾的肩膀,不无担心的提醒道:“你们赶紧看看啊!”
每一所学校都有校花,自然也就会有校草,花花草草方显当代学生本色。
丁世佳家境富有,人长得高大帅气,站在那里就像一缕阳光一样让人感到舒服。
英俊多金的男生往往受女生欢迎,丁世佳在学校有很多粉丝,每一个都想和他谈恋爱,其中还有不少想和他亻故爱。据说他的书桌里经常塞满女生写的情书,还有比较大胆的,把自己的内裤和胸罩也放进去。
没人知道丁世佳是怎么处理这些东西的,不过大家都知道虽然有无数绯闻缠绕着他,但目前为止还有那个女生被公开承认是他的女朋友。
“丁世佳,我爱你!”
“佳样,你是最棒的!”
台下女生顿时喊成一片,还亮出不少自制的标语,乍一看和明星登场没两样。
吴志涵摇摇头,感慨道:“这些丁字裤太疯狂了?”
凌沧奇怪地追问道:“什么丁字裤?”
“丁世佳的粉丝,自称是丁字裤。”吴志涵露出一丝**的笑容,低声补充了一句:“据说,她们里面穿的真都是丁字裤哦!”
“别说没用的了!”梁翔宇指了指台上,颇有些忧心地说:“凌沧,你本来可以稳拿第一,但丁世佳这一亮相就不好说了。”
“他能干什么,不就是唱点流行歌曲吗。”沈凡蕾不屑的摇摇头:“怎么能和凌沧比?!”
只要经常去K歌,唱功自然会提升。而如果想在古典音乐有上佳表现,需数年艰苦磨练作为根基,还要有足够的天分。
唱流行歌曲与古典音乐完全是两个层面的东西,技术含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但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吸引人。这就是为什么,这年头超女快男泛滥成灾,好点的古典音乐会却要很长时间才能碰到一次。
也就是明海一中的师生综合素质较高,如果放到其他某些学校,凌沧拉小提琴的功夫,只怕台下要有很多人睡着了。
“喂,你怎么这么说啊……”梁翔宇嘿嘿笑了两声,问沈凡蕾:“你不喜欢丁世佳?”
“我为什么喜欢他?”沈凡蕾微微摇摇头,淡淡的说:“我喜欢有味道的男生,丁世佳看起来太娘了!”
“我也有味道啊,你怎么不喜欢我?”
“你的味道都在脚上!”
丁世佳的头发略有些长,染成了深咖啡色,用啫喱水做出很前卫的造型。在杨光的映照下,可以看出来他脸上画着妆,嘴唇上好像还涂了透明唇膏。
多年前一部《流星花园》,四个貌似很帅气的男生,引领了当今对男人的审美观念。总体概括一下,就是美容、化妆、留长发、说话嗲声嗲气。这股风刮到今日越发猛烈,搞得很多男人除了站着撒尿以外,和女人几乎没什么区别。
以至于,和今天的很多男人比起来,当年的F4倒还算是爷们。如果要说纯爷们,这年头得到女人堆里去找了。
丁世佳唱的是《死了都要爱》,唱功颇佳,台风也很不错,确实会对凌沧构成强力威胁。与之相应的,丁字裤们也更加疯狂,跟着一起合唱了起来,其中有的因为太过投入,结果泣不成声。
艺术节会评奖,虽然不是通过民主投票,完全由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决定,但他们多少会考虑学生们的意见。
丁世佳是凌沧的“意外”,他的粉丝太多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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