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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有情郎(2)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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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雨两个人躺在床上,一直聊到差不多快天亮,小雨终于下定决心,一大早,天麻麻亮,也没有在睡觉,顶着个熊猫眼就去给李明轩打电话。

小雨这人虽然柔顺,却是个打定主意就不轻易放弃的女子,我相信,她和李明轩在一起绝对会得到幸福。

我瞌睡的着不住,等着小雨走了,拖拉着鞋子,眯着眼睛回我的床上去休息,还没进屋呢,面前突然出现个黑影,我正迷糊着呢,整个人都撞进这个黑影的怀里,吓了我一跳。

“朵朵,我煎了鸡蛋,还有豆浆,先吃点在睡吧!”魏蔓围着围裙,我鼻子里一股煎鸡蛋的味道。

“我瞌睡死了!”太阳穴都一跳一跳的疼,没办法,被魏蔓拉着坐下来,面前摆着心型形状的煎鸡蛋,看起来极为漂亮,香甜的豆浆准备在一边,鼻子被香味刺激,整个人都清醒一些。

乖乖的吃完,味道还真不错,我开玩笑的说:“真是好啊,如果每天早晨都能吃到这样的早餐就好了!”

魏蔓马上高兴了,马上表示:“你要是喜欢,我天天给你做!”

这个,咳!似乎还太早了一点,她总不能一直让他睡在这里,也太不好了。忙将这个话题岔过去,总不好让魏蔓洗碗,我打着哈欠将碗和碟子洗碗,迷迷糊糊的回到卧室里睡觉。

倒在床上的时候,似乎魏蔓说了什么话,我也没听清楚,直接嗯了一声,便睡着了。

这一睡,没有想到,直接睡到晚上,当我醒来的时候,外面的星星都出来了,下床,拖着拖鞋出了卧室,在客厅没有看到魏蔓,走到阳台正看到魏蔓坐在软垫上,正拿着笔记本在玩。

我走过去,看到魏蔓正开着他和我的号,在那里做任务,认真的很,连我走过去都没有发现。

“啊!”我故意大叫一声。

他吓得差点将手里的笔记本都丢了,一看到是我,瞪了我一眼:“人家的小心脏啊!”

汗!这么高的一个人,居然还说是小心脏!

“做什么任务呢?”我问,好久没有上游戏了。

魏蔓高兴的很:“七夕任务,完成任务的话,可以得到情人的戒指,瞬间传送,我做了一天,马上快完成了!”看着他这么兴奋的模样,还真是个大男孩!

不管晓兰怎么说他有型,礼仪很绅士,待人接物很成熟而且稳重,可我怎么一点也感觉不到,我就觉得他像个大男孩那种,有时候傻傻的很可爱。

就像是我极喜欢的仙剑一中的唐玉小宝,是我比较喜欢的人物。

今天的夜空很是灿烂,天气也不错,我拉着魏蔓出门,去街上走了走,散散步。

就是这样的日子,不知不觉中便过了一年多的时光,就在中国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小雨终于披上白色的婚纱,和李明宇举行了极为隆重的订婚宴,小雨的父母全部出席,见到李明宇笑得嘴都合不拢,我们还见到福利院的院长,这时的她已经被病体折磨的,身体特别的消瘦,眼眶都凹下去了,脸上化了妆,看起来还算是比较精神。

她送给小雨一枚金凤镯,整个订婚宴一直在笑,是心底的愿望终于满足的那种幸福感。

我和晓兰也为小雨高兴,能够找到一个真正可以托付一生的好男人。

参加完小雨和李明宇的订婚礼,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我本来想要做车回去,魏蔓拉着我,说有事情跟我商量,差不多一点的时间,大概过一个月的样子,魏蔓会回国内一趟,不过才五六日样子,又来悉尼。

他和桑尼两个人分别回去,像是一个人一个月的模样,我也知道原来他和桑尼的父亲在他们小时已经过世了,一直是妈妈拉扯他们两个长大,一直都在做生意。

他们回去是去陪妈妈去了,我现在去连通公司的时间很少了,大三的学业很多,一天的论文简直将人都可以压死了,我又想每年都能得到奖学金,花费的时间便更多了。

令我真正感动的是魏蔓,我真的没有看错他!连晓兰都嫉妒的开玩笑,说要撬墙角,魏蔓简直就是个太完美的男人了。

这家伙,居然租了我们旁边的屋子,每天早上,都会为我做早点,当然晓兰跟着我一起沾光,当年那一句玩笑话,他却当了真,我怎能不感动。

我闲暇下来,也会学着做饭,跑去网上抄写菜谱,看到魏蔓有什么喜欢吃的菜,便学下来,亲自下厨试做,拉晓兰过来品尝,一直做五六次,做的味道和色彩差不多了。

便拉着魏蔓过来吃饭,记得第一次的时候,这家伙简直兴奋的,一大桌子的菜几乎全部进了他的肚子,看到他这番模样,我也非常高兴。

隔三差五,不是他为我做一顿丰富的早餐,就是我抽时间为他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嫉妒的晓兰张着爪子蹂躏我,非要我帮她介绍个男朋友不可。

这个月,魏蔓回去三天了,我还真不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一天天的算着时间,在日历上画着圈圈,从来没有感觉这样思念过一个人,只要看到有关于他的东西,便会想起他大男孩般阳光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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