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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注释(2)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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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惠能的生平,历来说法不一。据《五灯会元》卷一,他到黄梅双峰山拜弘忍为师是在唐高宗咸亨二年(671),现身广州法性寺是在仪凤元年(676),之间只有五年,与王维、柳宗元所作《碑铭》称其隐居南海十六载的说法明显不符。本书采信徐文明《六祖惠能的生平和思想》一文研究成果:惠能到黄梅是在唐高宗龙朔元年(661),现身广州法性寺是在仪凤元年(676)正月八日,实际时间十五年,跨年计算十六年。

[18]见《六祖坛经·定慧品》。

[19]请参看世亲《佛性论》卷二。

[20]见《大涅槃经》。

[21]见敦煌本《六祖坛经·见真佛解脱颂》。

[22]见《景德传灯录》卷三,并参看《五灯会元》卷一。

[23]见《六祖坛经·般若品》。

[24]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第四册。

[25]孔子这两句话均见《论语·述而》。

[26]丹霞天然事见《五灯会元》卷五。

[27]临济义玄语见《临济录》,德山宣鉴语见《五灯会元》卷七。

[28]见《五灯会元》卷七。

[29]见《五灯会元》卷十一。

[30]见《中论·观涅槃品》卷二十五,转引自黄心川《印度佛教哲学》。

[31]见《五灯会元》卷七。

[32]见《五灯会元》卷四。

[33]见《五灯会元》卷三。

第四章佛教中国化

[1]法琳最后死在流放途中。他的事迹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均无记载,只见于《续高僧传》卷二十四、《开元释教录》卷八、《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等,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有条目。

[2]见《隋书·高祖纪》,并请参看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乙《隋两帝重佛宗法俱受归戒事》。

[3]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第四册。

[4]会昌五年全国人口统计为四百九十五万余户。按十户人家供养一个僧人计算,二十六万僧尼的供养者达二百六十万户,已经超过全国人口的半数。辛替上书劝谏唐中宗时甚至说,天下之财,佛有十之七八。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第四册。

[5]请参看拙著《品人录》。

[6]此处及以后所称禅宗均指惠能开创的南宗。特此说明,不再另注。

[7]见《六祖坛经·决疑品》。

[8]见《五灯会元》卷四。

[9]见《六祖坛经·般若品》。

[10]这里说的周易哲学,准确地说是《易传》的哲学思想,与《易经》无关。

[11]请参看顾准《希腊思想、基督教和中国的史官文化》,本中华史《两汉两罗马》。

[12]神会事迹,见《宋高僧传》卷八,《景德传灯录》卷四,并请参看《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宗教卷》,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

[13]百丈怀海事迹见《宋高僧传》卷十,《景德传灯录》卷六,修订后的清规戒律全名《敕修百丈清规》。请参看《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宗教卷》,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

[14]见刘勰《文心雕龙·明诗》。

[15]此偈传为五代后梁高僧布袋和尚所作,但不见于《景德传灯录》和《五灯会元》,仅见于元末临济宗昙噩《明州定应大师布袋和尚传》,因此也可能是伪作,但能代表禅宗。

[16]唐代科举之盛,肇于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是陈寅恪先生的观点,见《元白诗笺论稿》。百丈清规创立的准确时间,部分学者主张以唐穆宗元和九年(814)四月立约,十三年(818)立碑为标志。但此时怀海已经迁化(圆寂),因此也有学者认为百丈并未创立清规。其实,怀海的宗教改革有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别立禅居(不再寄居律寺),二是参加劳动,这应该是更早的事情。另外,怀海享年九十五岁,六十岁至八十六岁时处于德宗朝,肯定是他的重要活动时期。以德宗朝或其前后为禅宗的改革期,应该可以成立。

[17]见《五灯会元》卷三。

[18]见《六祖坛经·付嘱品》。

[19]见《五灯会元》卷四“黄檗希运”条。

[20]见《大珠禅师语录》卷下。

[21]见《无门关》。作者慧开,南宋禅师。

[22]见《五灯会元》卷五,作者为惠能五世法孙船子德诚。

[23]真迹被弟子带到日本,现藏奈良大德寺,为镇寺之宝。

[24]见《五灯会元》卷三。

[25]见《五灯会元》卷十九,前诗原文作“频呼小玉元无事”,元就是原。为方便读者,改作原。

[26]见《五灯会元》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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