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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摔得好重,脸上全都是血,整个人都已经血肉模糊,根本看不清原来的模样。
如果不是她手上还戴着他们结婚那日买的戒指,身上还穿着医院的病服,他差点就认不出,这就是他的妻子。
认不出,这是那个在新婚当夜笑靥如花的说“阿琛,我会好好爱你,你也要好好珍惜我”,但结果却被他冷嘲热讽,留她一个人独守空房的女人。
“陆霆琛,我尽全力了,她死了,救不活了。”江城道,“满意吗?”
陆霆琛瞳孔一缩,呼吸陡然变得急促。
什么叫……死了?
短短半个小时内,这已经是第二个人,说林向晚已经死了。
“哈,我这个问题问得太愚蠢了,你应该很满意才对吧,毕竟从今往后,她再也不会纠缠你了。”江城笑了,“开心吧,满意吧,今晚要不要组个酒局,开瓶红酒,和你挚爱一生的林清清一起庆祝一下?”
陆霆琛心脏颤动着。
开心么?
不,一点也不。
可这才该是他正常的反应,这个卑鄙的女人,直接跳楼死在了他面前,他的确应该如江城所言,回去开瓶红酒,组个酒局庆祝才对。
可为什么他会这么……难受。
是,难受,他竟然在为这个女人难受……
“你以前说得没错,这个女人是真的很蠢,所以现在死了,也只能算是活该。”
“你说她是不是活该,我给她江家少奶奶的位置她不要,非要嫁给你,照顾你,跑到你这儿找虐!”
“她真是活该,我要带她走她不要,像个傻子一样,说这一切都怪她,都是她做得不好,所以你才不喜欢回家,只要她再努力一点,你迟早会看到她。”
“她真是活该,明明是一颗干净明亮的心给了你,结果却被你贬得一文不值。”
“她最活该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江城字字如刀,每一字每一句都狠狠剜在陆霆琛心头。
“她最活该的是,竟然喜欢你这样的男人十年,喜欢到连性命都搭进去了!”
“陆霆琛,十年,就算是条狗也该有感情了!可你是怎么对她的,你对她弃之敝履,你对她,比对一条狗还不如!”
江城终于大吼出声,抬手就是一拳砸了过去,陆霆琛身子僵硬到极致,竟然也没躲,硬生生的挨了那一拳。
鲜血顺着眉角流下,瞬间模糊了眼睛,刹那间他仿佛什么都看不清,眼前一片血色。
江城愤怒至极,揪着他的衣领,硬生生将他拖到手术室前,逼着他看清楚手术台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影。
脸上都是血,身上也都是血,但她的手上抓着的……是他们的结婚戒指?
陆霆琛喉咙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扼住,空气刹那间变得稀薄,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看到了吗?知道她为什么抓着它吗?因为那是你这个混蛋在这世上留给她的唯一一样东西!”
“跟你结婚后,我问她后不后悔嫁给你,你猜猜她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