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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我是说万一,那个人……躲在火魔人的队伍中间,或者干脆跟在炎龙的身边呢?那么到时候和刺杀炎龙有什么区别?”
格桑的担忧在李顿看来毫无用处,背叛,是那么容易背叛的吗?
李顿冷笑道:“背叛者是不被尊重的。那个人既然选择了背叛,就注定一个结果。被族人唾弃,火魔人也不会重视。就算他躲在炎龙的身边,我们进攻的时候,火魔人要保护的人员名单之中也不会有他的名字。”
“甚至我们突袭到炎龙身边的那一刻,火魔人会将这个人故意暴露出来。”
李顿的语气有点冷,这种人心上的冷漠,格桑是理解不了的。叛徒和走狗,都是最不被看中的存在,在格桑对那个人恨地咬牙切齿的时候,估计他猜测的那个出卖苍鹰部落的族人在火魔人眼中,就是一条带路的狗。
找到苍鹰部落和巨石遗迹的那一刻,这条狗是死是活都不会对火魔人有所影响。
这才是高高在上大人物内心的真实写照。
可对于李顿来说,这个‘蛮奸’的威胁是实实在在的,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剑,可要是这家伙死了。火魔人就算是知道回去的路,可是在蛮荒腹地,他们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的可能。
不管是蛮牛部落,还是苍鹰部落,甚至周围散落的其他部落。
作为原住民,对外的排斥情绪,甚至是仇视心里都是普遍存在的。这对李顿来说,拥有了战略上的人和,拥有无数的强大盟友,而不再是蛮牛部落这么几个战士和红魔人对抗。
其次,作为原住民,对于周围的地势环境的了解,也是火魔人无法比拟的劣势。地利上的优势将永远在李顿这一边,任何可以偷袭,交战的地方,在他心里一目了然。而火魔人却毫无所知。
最后,天时。
天时说起来比较玄妙,可解释起来却很容易,什么时候对自己有利,就干一票。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直接。至少作为原住民,他们对周围的小气候了如指掌。
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如果李顿还没有办法将所有的火魔人留在这片山林之中,那就只能是他的问题,怪不了别人太聪明,只能是自己太蠢。
而一个正常人……
说什么也不会承认自己是二傻子,不是?
休息一晚上。
翌日,天气尚可,等林中的雾气散去,全副武装李顿等人开始进入森林。
没有路,就攀山跃涧,砍树开路。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方向。好在这是森林中最容易辨别的东西,看不到太阳,看不到星辰,不要紧,只要砍上一颗树就能辨别,类似的方法有很多,这方面就连格桑都是专家,反倒是李顿对此很生疏。但不要紧,他不会,有人会就行了。土著,还被生活了一辈子的山林给困住,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
只是密林之中,藤蔓灌木稠密,不得不用刀剑砍断才能通行。这给开路的雷巨和猛造成了体力很大的流失,好在这家伙顶着部落第一大块头的名号,体力也是一等一的强悍。
哐啷……
又一把金属剑在雷巨的手中折断。
这已经是第二把了。
蛮牛都是穷怕了的人,雷巨手中的第二把被折断的剑迟疑了一下,递给了岩石。后者背着筐呢,可以将短剑收起来。等将来看情况是否可以浇筑一把新的剑。青木却看不过眼了,直接抢走了雷巨的位置,骂骂咧咧地喋喋不休:“雷巨你个败家玩意,金山银山都不够你造的!”
说的雷巨哑口无言,可想要反驳,似乎也说不出口。
青木是为了保住他自己的剑,雷巨和猛的剑折断就折断了,这两个家伙都不喜欢用轻巧的武器,可青木不一样了,他身体灵活,剑术……好吧,完全没有什么剑术。可这也并不妨碍他想要有一把好武器,一把称手的好武器。
再说,剑术说白了,也就是杀人的法门,对于蛮牛的战士来说,杀人和杀野兽有什么区别吗?
还真没有。要说唯一的区别就是,狩猎是他们的工作,猎杀野兽他们经常做。至于杀人,恐怕真没有多少机会。但不是说没有战争,部落战士手上就不会沾染人血了,这是一个误区。
队伍还在行进,连雷巨都担任了半天的开路工作之后,有点气喘吁吁。格桑、李造几个已经累地连话都不想说了。
巫见状,开口道:“是不是让大家先休息一下。”
“不行,下午日落前必须要赶到森林边上,不然就麻烦了。”李顿说的是实情,在植被稠密的森林里走夜路,可能赶了一晚上的路,不仅没有缩短和目的地的距离,甚至可能越来越远了。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叔,不要紧,我们没事。”
雷巨喊道:“大家加把劲,快一点,黄昏之前抵达白头山营地外围。”
不管是否理解李顿的想法,蛮牛的战士都选择了忍耐。这是一个战士成长为勇士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无法忍耐常人不能之事,肯定不会是一个好战士。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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