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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宝衣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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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异种山都本就凶猛异常,这下齐心突围,加上毛无邪、钟剑圣与李行尸这三个煞星,一时势不可挡。钟剑圣所选的来路,压阵的巨汉又被毛无邪扭断了脖子,本就最为薄弱,人与山都直如摧枯拉朽,片刻间便前冲了二三十丈。

左右两侧怒吼声响起,各有一个身披甲胄的巨汉包抄而至。这两个巨汉身高足有一丈开外,比毛无邪杀死的那个更为魁伟,身法却丝毫不慢。

“给我滚开!敢挡爷爷的路!”钟剑圣厉声大喝,双臂张开,左右手各放出两道柔剑气,奇准无比,都从巨汉遮面头盔的眼孔射入。两个巨汉的四只眼睛当即被剑气刺瞎,目不见物,痛得放声狂嚎,两手的重兵器乱扫乱打,却都全没了章法。

以山都的敏捷,两个瞎子巨汉伤它们不得,须臾之间,便已绕过这两个小山般的障碍,发足狂奔。片刻之后,一群山都全进了密林之中,纷纷上树,虽未全然脱离险情,却也远胜被团团围在林间空地之中。

“小子,看见没有?蛮干不得!那些‘雪人’的铁甲之中,还有神仙弄的衣服,别说你的拳掌之力,便是剑芒,也未必奈何得了它们!薄弱之处,只有双眼,还有你误打误撞的脖子。下次遇上的话,千万别再硬碰硬了!与禽兽斗力,你小子才是真的傻呢!”钟剑圣说着话,从树上摘下了几个野果,扔给毛无邪三人。

“禽兽?那些巨汉并非人,而是兽类?”李行尸惊讶不已,原本看到巨鳄与恐怖鸟,已大开眼界,却没想到还有更为可怕的异兽。

“那是藏南的天下第一高山,喜马拉雅山中的异兽,半人半猿,力大无比。藏语称其为‘米狗’,尼泊尔语则叫它们‘夜帝’。喜马拉雅山中的野牦牛,重一千二百斤,皮厚两寸,也是刀枪不入,牦牛皮晒干后拿来当砧板剁肉切菜,可用个三五十年,但遇上雪人,只需一掌,便能打死一头牦牛!当年神仙发觉这些异兽其实内心孤苦寂寞,又极好饮酒,便捉来养驯了,如今已繁衍到不下百头,粗活重活,都由它们来干。也是机灵之极,连打铁这类技巧,也学得会。那身甲胄,便是它们自己打造的。小子,厉害的怪物还多着呢,这只是老七的手下而已。”钟剑圣啃着野果,得意洋洋说道。

毛无邪重重哼了一声,也不说话,折下一截树枝,转身往空地方向走去。

“喂,你去干什么?那边危险!”少女拦住毛无邪,问道。

“围攻我儿子,是由‘雪人’领头,不去将它们杀光,如何咽得下这口气?不先杀喽啰,你那个主人又怎么会现身?”毛无邪淡淡说道。

“你……等等!”少女从腰间拔出一柄匕首,将毛无邪手中的树枝削得溜尖,这才让过一边。

“你叫什么名字?”毛无邪本以为少女又会劝他不去,倒有些意外。这少女也是聪明绝顶,猜到他折下树枝,乃是为了专攻“雪人”的眼睛,便助他将树枝削过,更易伤敌索命。想起毛伶也是这少女冒险救出,若不问恩人姓名,也太过不知感恩戴德,毛无邪于是问道。

“本来没有名字,不过我自己取了一个,姓风,叫风自如。”少女低头回答。

“我记住了,风姑娘,你主人视你为猪狗,肆意囚禁虐待,我定会杀了他,让你如风一般自由自在,行动自如,再不用担惊受怕。”毛无邪略一点头,从风自如身边走过,顺手将钟剑圣适才抛给他的野果递给了她——这光头老儿钟剑圣摘果子时没有预备少女的份儿。

“我的话,你都记得?”风自如握着野果,在毛无邪身后轻声问道,那声音,细得只有她自己能听见。

“臭小子,这果子乃是罕见的美味,你不尝尝,别后悔!”钟剑圣低声嘟囔道。

“兽王老弟似乎不肯吃素,前辈喂狮虎吃果子,他自然不领情。这果子是何物?如此甜美?”李行尸接过话茬,问道。

“行尸老弟,这你就没听说过了,若非爷爷带你来到这人间天堂,你这辈子都别想尝到这果子,那可是只此一家……”钟剑圣最爱卖弄学识,这时见有人投其所好,心中不快全消,立即滔滔不绝,唾沫横飞。

少女风自如与钟剑圣的话,毛无邪都没有听见。他正潜运“兽王神功”,大量吸纳青木之气,以补内力的损耗。这无边无际的大山洞虽不见天日,但有巨灯照射,加上土地肥沃,依然佳木葱茏。更因地底温暖湿润,并无大风,木秀于林也无风摧之,不少参天大树都往上疯长,青木之气竟比外间的秦岭更为浓厚。毛无邪内息循环了一个小周天,功力恢复了六七成,施展“白虹剑法”已无妨碍。

走得百余丈,四周渐有轻微响动,乃是数只进林查探虚实的黑豹,对毛无邪敬而远之。野兽嗅觉甚灵,毛无邪杀戮无数,群兽的鲜血、脑浆、胆汁乃至临死前失禁的粪尿,都渗了不少进体内,禽兽嗅过之后,哪里敢去惹他?加上一身炽烈的杀气,黑豹也是聪明的大猫,若无“雪人”逼迫,自然不会来送死。

接近空地时,便听得一阵伐木之声,一棵又一棵大树接连倒下。却是“雪人”因森林茂密,进内无法施展,便挥动手中巨大的刀斧奋力砍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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