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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过后不久,也就是四月中旬的某一天,就算是四月十二日吧,天气突然放晴,在连续半个月连绵阴雨后,人们迎来了一个热切期盼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经过了半个多月天水的洗礼,建筑物、构筑物都脱去了长期笼罩着的尘世的浮沉,显得焕然一新;树木抖去了老枝、枯叶,为新生的嫩芽腾出了空间;光秃秃的泥地中钻出了一丛丛嫩绿的小草芽,毛茸茸的煞是可爱,令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抚摸。整个世界看上去生机盎然,往日的灰气一扫而空。
人们忙着晒被子、逛街购物、走亲戚、看电影,总之,谁也不想窝在斗室之中无所事事。还有人甚至办起了喜事来,当然这也许是巧合,因为要操办一场婚礼,哪怕是再简单的婚礼,也绝非半天时间所能完成的。就连我老爸也踱出了他的斗室,在走廊上悠闲地吸着烟,凭栏远眺。
这天夜里,民兵们照例两人一小组进行巡逻。
当晚十点至第二天凌晨两点这个执勤时段,负责在“母大虫……”何赛娇遇袭的那座公厕及其附近路段执行巡逻任务的,是李晓光和孙志强。这是两位位性截然不同的年轻人。
孙志强生的浓眉大眼、五大三粗,宽宽的肩旁上顶着一颗结实的大脑袋,脖子因为太粗,且背肌发达而显得很短,看上去有点像周口店的中国猿人。他生性豪爽,自恃武功高强,从来不把世界上的任何妖魔鬼怪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大千世界似乎就没有能令他害怕的东西。
也许正因为此,此人总是大大咧咧的,凡事都是大而化之,不当一回事,似乎少了根筋,单独办事总让人不甚放心。
李晓光与他截然相反,是个细高条的白面书生,别看长得细眉、细眼、细伶伶的身条,说话慢声细气的,可人家却是厂民兵中公认的神枪手,射击成绩一向名列前茅。虽然擒拿格斗水平不咋的,但他有别的才能来弥补一副聪明的脑子和像女孩子一样精细的心。他的存在,驳斥了民兵们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这一偏见。
他们两的搭档,被视为是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典范,两人也在这相互配合中建立了友谊。
李晓光抬起手腕看了一下夜光表,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二十八分了,可孙志强仍然不见踪影。按理,他应当在十点整到岗巡逻,当他满面凝重告诉李晓光,他必须去参加某人的婚礼时,李晓光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但要求他必须在十一点三十分之前归队。可眼下已经将近十一点三十分了,马路上却连个人影都没出现。这可是前所未有的。李晓光猜想他可能被什么急事给耽搁了。
可眼下自己也有烦心的事要办啊。
让李晓光烦心的,是他那位娇滴滴的女朋友刘苑。那是个跟他长得很相像的女孩,在感情上也觉得就像兄妹般亲密融洽。两人之间虽然会不时闹点矛盾,但双方都比较在乎对方,这段感情一直持续了两年多。
虽然刘苑有点任性和娇气,但李晓光觉得女孩子娇气一点反倒让人觉得可爱,所以一直对她比较迁就。这一迁就,便惹来了眼下的麻烦。自从第二起凶案发生后,他的宝贝女孩便坚持要求他在自己上夜班时,必须把她安全送达上班地点,不管他是否有空。两人一个是焦化厂的工人,一个是烧结厂的质检员,遇到上同一个班时,李晓光不得不急急忙忙把刘苑安全送达上班地点后,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到自己的上班地点。
但他毫无怨言,日复一日地殷勤服务。自从厂民兵开始执行巡逻任务以来,这个护送任务就变得更加艰巨了,因为相冲的时侯更多了。好在巡逻是四小时一班,为了满足女朋友的要求,他不得不经常调整执勤时间。
可今晚没人愿意跟他调班,因为今晚举行的那场婚礼的新郎,正是厂民兵中的一员,所以没有执勤的民兵基本都去了,没有一个人愿意错过这个喜庆场面,个个都打定主意非一醉方休不可,而且发誓要让新郎醉得找不着北。可想而知,这班人大概不闹到黎明鸡叫,是不会散场的。
无奈之下,李晓光只好跟孙志强商量,让他偷溜一会儿去接送女朋友。孙志强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可眼下手表的指针已经指在了十一点三十一分,他还踪影杳无!
这家伙不是个言而无信的人,究竟是什么事令他至今没有露面呢?李晓光猜想他八成仍滞留在婚宴上。
事实也确实如此。此刻,孙志强正手握酒杯坐在正在举行婚礼的小区第一食堂中,往事如浮云般在脑海中飞快地掠过。
新郎王东升和新娘钟小云都是他的好朋友,而且他认识钟小云在先,一直将其视为女朋友。一天,王东升在孙志强的宿舍遇到了正在那里聊天的钟小云,两人一见钟情。当孙志强想当然地以为钟小云非他莫属的时候,那两个冤家早已沉浸在爱河之中,难舍难分了。当他接到婚宴请柬时,如五雷轰顶,脑子一片空白,以为是什么人的恶作剧。
震惊过后是难以名状的痛苦。在苦海中挣扎沉浮了整整两天后,他振作起来,买了贺礼亲自送到那对新人手中,并保证一定会出席他们的婚礼。
此刻他举着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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