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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2-0
面对赵榛,大力刀同样知道,这个人既然如此厉害,而且还拥有绝世宝剑。说明这个人恐怕是信王军中的人或者是与信王军有关系的人。信王军中的人或者是与信王军有关系的人,那就是一个不会饶恕自己这个杀了好多无辜的人。所以他没有跪下来乞求生命,而是捡起自己的大刀,拿回自己的武器。
“知道……为什么我不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杀你么?”赵榛笑着说,他视面前那柄颤抖的厚背大刀如无物,因为那大刀根本打不到他。
赵榛微笑着说道:“我是在你到底有什么本事,在真定附近最出名的土匪就是大力刀了。而且你的刀很特别,来你就是大力刀了。听说你很出名,也杀戮过不少百姓无辜。我呢,最喜欢杀你们这种人了。最好玩的对手也当留在最后,杀了你,是我今天凌晨最快乐的一件事。而杀你又显得那样容易。知道么?你真弱,不配你大力刀的声名”
这让大力刀更火大了,他不怕别的,但纵是死,可这样被人无视鄙视,这绝对是让一直以强者自居杀人无算的大力刀所受不了的。他大吼一声,向着赵榛冲了上去。
两人瞬间交错,大力刀很满足,他差了那么一点就可以伤到赵榛了。对他来说,这很不错。其实此刻,大力刀并不奢望能杀死这个武技高超的赵榛,那太不现实了,但只要给他那么一下子……一下子……让这个强者知道自己的厉害,让他在往后的日子里凝视那伤口时能想到自己……这是最后的想法。
大力刀恶贯满盈,但是却有自己不怕死的一面,比起那些怕死贪财、卖国求荣跪在金军面前摇尾乞怜的人,大力刀有其过人之处。
“知道吗?我开始欣赏你了……”赵榛说道,他说的是实话。不怕死,骨头硬。赵榛喜欢这样的人,前提是这样的人是他能控制的了的。当然,赵榛也不会因为自己欣赏他而放过他,因为他是让赵榛最痛恨的一种人。滥杀百姓无辜者,遇到这种人,赵榛总恨不能把他们撕成碎片。
大力刀深吸了一口气,他甚至感觉到自己有胜利的希望,这让他再度奋起精神,一刀砍去……。但……随后他却差点倒下,勉强的稳住自己的身子。
在他的左脚后脖子的筋,已经被划开了,血开始从脚后脖子中涌出。
“呵呵……”赵榛笑道:“你没感觉到自己中了剑吧!因为我这把剑锋芒太利了,加上我出剑也够快,所以你连疼也没感觉到,就中了剑……”
脚脖子非常疼痛,让大力刀眼睛发红,他现在知道自己真是死定了,但就算是死,也不能放弃抵抗!
大力刀挥着大刀,跳着脚来。赵榛一个斜身,让过大刀,迅疾的闪剑一挑,人迅速转到大力刀的背后。
大力刀的厚背大刀落在地上,他的手颤抖着,手筋也给挑断了。闪身在大力刀身后的赵榛豪不留情,提剑挥下,一下向下的斜削,大力刀的另一只脚筋被砍断了。
大力刀扑倒在地上,他大声惨叫着,他感觉到了两脚脖子后的那一片无比的疼痛。他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没想到对手这么狠,这不是杀他,这就是则辱他。
“我是信王赵榛,我说出我的名号,这是对你悍不畏死的一种奖励和欣赏。你,死在信王赵榛的手下。不过,我耍弄你是为了被你杀的那些无辜,我是为他们报仇雪恨。你身为大宋人,在国家危难民族危亡之时,不思报效国家,保护我们血浓于水的大宋汉人兄弟姐妹们,却是杀戮无辜。罪不可恕!”赵榛说罢,一剑结果了大力刀。
而大力刀在得知自己的对手原来是威名赫赫的信王殿下,是天下闻名的信王千岁亲自杀的自己,带着愧疚含笑九泉了。
在真定城外,一队人马快速回归。在队伍的最前面,是几匹快马独自而来,而后面跟着一大群亲卫士兵。在几匹快马中的一匹马上端坐着一名骑士,骑士一身绸缎蟒袍,头上束冠,两腰下都垂着剑。
城上的将士认得,这个骑士不是别人,正是信王千岁。信王赵榛打马直往北门,到了北门,正要勒马,哪知道,那马长嘶一声,忽然失了蹄子,整个身子几乎倒翻过来。好在信王赵榛瞬间踢开马蹬,一个斜腰翻身,避免了给马压在身下大失脸面的丑样,凭借着利落的身手站定。
城头上的将士高呼喝道:“好——!”赵榛抬起头,痛骂道:“好个屁,这个大力刀正是不懂养马,竟然不给马钉上马蹄铁,让这么好的马给裂蹄了……!”他目光一扫,已经见,他骑着的马从马蹄处流出的血。这匹马是匹好马,所以赵榛回来的时候打马也就急了点,马跑得一凶,结果……蹄子裂开了,这下可是不好,马是站着的动物,它从生下来就要站着,当它死时才可以倒下。
对于马的体重来说,如果它的蹄子伤了,就不要想再起来了,它的蹄子会受不了的。所以赵榛拔出剑,一下子刺在了马颈上,从这里直直透入心脏,那马立时结束了痛苦。赵榛立刻对城门上的士兵说:“还不快下来,给你们补了,快点!一会儿你们不吃呀!”
“来啦……千岁!”几个笑着的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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