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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酒能乱性,亦能使人发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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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熊?

李翔的目光落在了眼前这个这个年纪在二十四五之间的公子哥,心道:“他就是《鹿鼎记》里的那个让建宁公主阉割了的倒霉蛋,也不怎么样嘛?”看着吴应熊,心底没由的一乐。一直以来他见过的名人大多都是高富帅,让他这个自诩长得不错的穷diao丝压力好大,今天终于见到一个高富不帅的了,心里找到了些平衡。

平心而论,吴应熊长得不错,国字脸颇具英气,但于帅哥是挨不上边。尤其是打扮,吴应熊的衣着都偏向这个时代的中年人,带着象牙扳指,锦衣玉佩,穿戴上显出了中年人的华贵,而不是青年人的时髦潇洒,与他的年龄不相匹配,难道是因为惧内的缘故?

李翔有些恶意的想着,桂仲明这时在后面轻声道:“他是故意撞上来的。”

李翔在于百灵儿斗嘴不自觉,但桂仲明心系李翔安全,四顾周围环境,却将吴应熊刻意的动作看的清楚,只因对方没有任何危险性的举动,方才没有动手。

李翔得桂仲明提醒,心中恍然,他是觉得这吴应熊来的突然,原来是刻意为之,略一思索,也明白对方来意。他是吴三桂的儿子,清廷削藩的意图虽不明显,但自古以来,朝廷与藩王都不可能和睦共处的。

三藩不断的加强实力,即是为了防止清朝认为他们好欺而削藩。

缅甸与云南相邻,又握有云南的经济命脉,他这个缅甸军力最强土司的“小王子”,不远千里来京,怎能不触动吴应熊的神经?

只怕在消息传开,吴应熊就派人盯着自己了,自己一出府邸,他就安排了这场“相撞”的好戏。

李翔故作惊讶道:“原来尊下便是平西王之子,驸马爷,失敬失敬……”他不知道吴应熊在清朝担任什么官职,但却知道他是驸马,直接以驸马相称。

吴应熊赶忙回礼道:“兄台太客气了,我走得急,实在不好意思,这样吧,我做东,向兄台赔罪。”

李翔知道推脱不掉,点头应下。

百灵儿笑道:“我正好饿了,那个什么马的,可不要小气,我要吃好的。”

李翔瞪了百灵儿一眼,这家伙真是一点也不知客气。

吴应熊的身上似乎没有高富不帅的高傲,和气的很,也不生气,只是一口应诺。

吴应熊带着李翔来到了东市最豪华的酒楼之一……天然居。

酒楼的对联正是“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看着这古董似地对联,没少将李翔雷了个里焦外嫩。

不过似乎清朝的文人很吃这一套,天然居里的客人大多都是这各方士子,他们相互成群,谈论着各种事情。

李翔留意了一下,发现没有谈论国家大事的,说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暗自摇了摇头,他们是不敢谈呢,还是没本事说?

吴应熊见李翔对这些文人感兴趣,笑道:“这些都是各地的士子,上京赶考来的,十年寒窗,只为一考。”

来到了三楼,李翔目光留意到窗边的一伙书生,他们一伙人都上了年纪,最年长的差不多有六十几了,须发皆白,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了一坨,最年轻的也有四十来岁,他们在一起高谈论阔,聊得特别欢愉。

只听其中一位五十左右的文人看着街上来往成群的商贩,感慨道:“民富国强,当今圣上,英明神武,如此景象,盛世再现也。”说着他还感慨良多,用手指抹去了眼角晶莹的泪珠。

李翔听了头皮一阵发麻,恶心的都快要吐出隔夜饭来了。

随之他的话音一落,立刻有人接道:“当今国治是轻徭役,减税赋,先帝留给皇上的遗命即是永不加赋,只要遵从这四字,我大清将会在现文景治世,汉唐之风。”

又有另一人道:“当年皇上年不过十六便有如今成就,在过十几二十年,比那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又岂在话下?”

李翔听了更是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翻过来了,见过无耻的吹捧,却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若不是身在京师,他真想上前将他们这些人暴打一顿。

吴应熊带着李翔来到了雅间。

李翔应着吴应熊的邀请,在一旁坐下,故作漫不经心的道:“刚才那些人是谁,看起来好有学问的样子,真想过去请教一下。”

吴应熊轻蔑的一笑,只是稍微表露出一点面部感情,随即恢复了热情,笑道:“那些都是我大清朝的大儒,确实很有学问,他们基本上都是东林党的人,是我朝的阿思哈尼哈番。”

李翔听到“东林党”这三个字,拳头不由自主的握紧了。

东林党实在是太有名了,在明朝末期,他们几乎把持朝政,一言一行,甚至能左右皇帝,荣宠之极。可是清兵入关,死节的不是一个个东林党的要员,而是被世人唾骂的“阉狗”,至于“东林党”的那些书生,绝大多数都是软骨头的软蛋,投降了。

让李翔记忆犹新的是一个钱谦益的大人物,他还是通过了解一位爱国歌妓才了解他的。

那位歌姬就是秦淮八艳的柳如是。

钱谦益是东林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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