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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天大的玩笑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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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睡,睡醒了吃,这是形容猪,人们亲切的称它们叫吃货,除了吃就知道吃,最经典的吃货形象莫过于猪八戒,逮着吃的就往嘴里塞,逮着美女就往死里追。

吴明发现叫丁珍媛吃货还真的是一点都没错,谁说山里出来的孩子就一定勤快的?她懒得像头猪一样,除了喜欢吃跟睡,好像没其它兴趣爱好,一个女孩怎么连点追求都没有呢?活得太乏味了吧?

对于没有追求的人,吴明表示强烈鄙夷,人活着没有崇高的追求,哪里还会有动力?身为新时代的男人,就是要有理想有追求,吴明的毕生理想跟追求就是:美女。

如果需要说得更具体一点,那就是:好多美女。

一连几天,吴明每晚都跟丁珍媛同床共枕,他心里虽然充满了非分之想,可惜在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他根本拿丁珍媛没辙,手只要稍微过界,整个人不是跌床下就是贴墙上。

坑不了爹,必会扑街!

丁珍媛倒是不会抗拒搂搂抱抱亲亲,绝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呆得像只傻鸟一样,可是吴明一旦出格,她就会用尖锐的喙啄人,她脑子里似乎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可为什么她会对男女最后一防那么严格?

吴明对此很是疑惑,他无法理解吃货的思想理念,他们的想法跟一般人不同,主要是深度太浅,然后,他厚着脸皮不耻下问,终于在眼泪中知道了答案。

丁珍媛的说法很伤人,她说在家里经常跟小狗搂搂抱抱亲亲,习惯了,话里侧面的意思就是,压根就没把吴明当人。

吃货的世界里,自己居然跟狗划为一伍,这让吴明忍不住黯然神伤,活了小半辈子,终于活到狗身上去了!就算吃甜丝丝的旺仔小馒头,都像是在吃酸溜溜的馊包子。

心田就像被万千猪猡践踏过一样,只留下凌乱的蹄印子,让人凌乱。

丁珍媛是傈僳族大寨子里的金花,她的父母是当地极具名望的大巫师,据她自己说,她身上从小就被母亲下了护身符咒,寨子里的男人全都不敢靠近她。

不见兔子不撒鹰,谁要想娶她为妻,必须拿得出五头水牛,才有资格上她家提亲,少一根牛毛都不行。

现今社会里,女儿没有嫁人以前,她的家人会把所有靠近的男人都当成小偷,防得滴水不漏,如果是没房没车的,那更是要当成强盗来防。

只有娶了她之后,她母亲才会在新婚之夜解开符咒,在没有解开符咒之前,哪个男人敢碰她就会肠穿肚烂,吴明对此不是尽信,可是心中还是有点害怕的。

清晨,恼人的闹钟响起,滴滴滴滴……

吴明皱了一下眉头,抓起床边的闹钟啪一下砸地上,清静了,回锅炖了半个小时后,他才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走进浴室漱洗一番,他才打电话叫了早餐。

沐浴在晨光中,吴明享受着美味的早餐,翻了一下报纸,他才知道今天是四月一号,今天是愚人节?他回头瞄了一眼大床上睡得正香的丁珍媛,脸上浮现一抹狡黠的笑。

将牙膏面包准备好以后,吴明走到床边,轻手轻脚将睡得四仰八叉丁珍媛翻了个身,让她侧身突起臀部,吴明嘿嘿一笑,抬脚狠狠踢了一下她的屁股。

啪!真是响亮,哈哈!真是痛快!

吴明的快感只维持了几秒,很快就傻眼了,皮糙肉厚的丁珍媛只是哼哼两声,然后似醒非醒的爬了起来,如同行尸走肉般起身下床,抽了抽裤子,非常不雅的用手挠着屁股,睡眼惺忪的走进了浴室。

好粗的神轻!

丁珍媛不是一个很讲究的女孩,只是随便洗漱一下就出来了,来到餐桌旁边,她坐下后对吴明娇憨的笑了笑,然后露出了一脸馋相,迫不及待伸手去抓盘子里的面包。

到她咬了牙膏面包,吴明掩嘴喷笑道:“吃货,愚人节快乐!”

“快乐!”丁珍媛傻笑道,她好像并不知道吴明说的话是什么意思,继续大口咬着面包,吃得那叫一个香。

大姐!那可是加了半条牙膏啊!吴明嘴角抽了两下,小声问道:“好吃吗?有没有觉得味道不对?”

丁珍媛用力点点头,将最后点面包塞进嘴里,鼓着嘴含糊的说道:“好……好好吃,凉凉的,真好!”

吴明一头汗,叹道:“你个笨蛋!那是牙膏!今天是你们的节日,我把面包上的奶油换成了牙膏!牙膏知道吗?”

丁珍媛皱了一下眉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扑闪着大眼睛,问道:“什么牌子?还有吗?”

我的妈呀!吴明一个趔趄滑下椅子,抓狂道:“靠!你就是一个十足的吃货。”

“开玩笑的!你坏!”丁珍媛咧嘴笑道,她倒不是真傻。

说完,她抓起一块面包,随手捧起一壶牛奶,咕嘟咕嘟喝了一半,用手抹了一下嘴,又大口大口的吃起了面包,才短短几天,她似乎胖了不少,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身材就像生过孩子的妇女一样圆润。

吴明摇了摇头,道:“你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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