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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章 威加海外归故乡
一年。
震耳欲聋的鼓声再度响起,短暂的喘息与和平结束了。场上的双方又发起了冲锋,呐喊与怒吼,痛苦的呻吟与愤恨的咆哮,都混杂在一起。
秋爽坐在高台之上,很是有些激动地看着底下双方的搏斗,虽然他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搏斗了,但每一次,他都会觉得震憾和惊奇。这些土人们,拼命争夺那种被大官人称为“橡胶”的东西制造的球,看起来有些象大宋人玩的蹴鞠,但规矩又不完全一样。而且,与大宋那种文质彬彬的玩法不同,这些土人玩的时候,完全象是一场战争。
这样一场球赛下来的结果也让秋爽觉得不可思议,胜利一方的首领,将被杀死血祭。
上次土人国王派来大量兵卒,被赵当归一通唬,竟然被吓住了。在此地住了半年之后,船队中有些人已经能简单地说上几句土人言语,象是邓肯,这厮真有语言天赋,甚至学会用土人语言与他们讨价还价,故此被派出与这些土人士兵做最后交涉,当他出现在土人兵卒面前之时,他的白皮肤更让土人兵卒失去了最后的斗志,真将他视为什么神灵的使者。原本是来抢夺的兵卒,转瞬之间便成了前来护卫神使的仪仗,其转变之快,便是欧阳映锋这样胆大包天的角色也不曾想过。
于是邓肯波罗,来自威尼斯的破落商人,赵与莒的家奴,流求岛管家方有财的助手,“甘英号”海船的副船长,又多了一个头衔:东胜洲土人神使。
在土人眼中,邓肯自然是这群人的首领,是神使本身,而与他们一般黄皮肤的流求人,则成了侍奉神使的下人。当胡幽听得邓肯得意洋洋地吹嘘时,几乎要挥拳打烂他的鼻子,这个家伙不仅抢走了他发现东胜洲的功劳,还莫明其妙成了众人的主人!
托邓肯之福,冒险者此后在天赐港的地位完全合法了,天赐港作为“神使”降临的港口,为了向神使致敬,所以土人花费大量力气,建起了一座金字塔。“金字塔”这东西,还是邓肯与赵与莒在聊天时谈起的,他在吹嘘自己经历时谈到他在埃及见过这种建筑,而赵与莒便用了一个他觉得极形象的名字为这种建筑命名。
土人拥有高产的玉米,一年之中,只需花七八十天耕种便可满足自家衣食,故此有的是闲暇时间去修建大金字塔。他们有一些极野蛮的风俗,比如说血祭,让大宋来的人极为不满,在众人逼迫之下,看血祭看得津津有味的邓肯,不得不宣布血祭是邪神的仪式,若要祭祀,必须用牲畜来代替。当土人们对此表示怀疑时,邓肯又狡猾地加上了一句:敌人的鲜血拥有最大的效果。
为了供奉“神使”,土人送来大量的珍宝,既有探险船队所需的那些种子,也有大量黄金、白银、翡翠等贵重金属与珠玉。整个探险队的组成虽说是以经过训练的护卫队员、迁居流求的渔民和家人都在流求的水员组成,有着严格的纪律性,但这些黄金、白银、翡翠,还是让探险队起了骚动。为此探险队领导层内部起了激烈争执,最终结果是原沿海制置使一派占得上风,探险队调动随船的护卫队员,全副武装参与了土人之间的战争。在他们帮助之下,短短的半年内,天赐港所属的土人“国王”,便征服了周边地区,而且因为他们有大船的缘故,这个土人王国的触角范围,甚至延伸到后世的南美北部的哥仑比亚,并且通过此处,与无尽莽林中的另一个土人国度进行贸易。
土人国王对俘虏敌人并用他们的鲜血来祭祀的兴趣,远大于对黄金白银的兴趣,故此联盟双方极有默契地分配了战利品。控制着护卫队的义学少年们收获也不少,事实上他们劫掠来的黄金、白银,几乎可以装满小半艘海船,按着流求计量,足有十万两之多。作为义学少年与沿海制置使的妥协,所获金银之中,一半归属流求主人,也就是赵与莒,另一半则由探险队员分配。
因为土人武器主要是木制和石制,他们最厉害的武器,也只是用黑曜石制成的长矛,而这些武器对于探险队的制式钢甲而言,威胁并不大,整个战争之中,探险队死伤不多,受伤而死的还不如疾病而死的人多。
想起这些战争,邓肯波罗有些敬畏地看了秋爽与他身边的欧阳映锋一眼。
秋爽原是反对战争的,但被说服之后,他在战争中展示出了与他郎中身份完全相反的凶悍一面,邓肯波罗以前一直认为,李邺与李云睿是义学少年中最可怕的人物,但现在才觉得,精于解剖、并且大量使用战俘和敌方死尸教导他的学弟们的秋爽,恐怕比李邺与李云睿更为恐惧。
还有欧阳映锋,这个前海盗头目狡诈奸滑,为取胜利无所不用极致,甚至干过领着十五个人深入敌城生俘敌国国王的事情。这自然有利用了土人习俗的因素在里面,但这些外来者坚不可摧的盔甲与他们锋利无比的陌刀,都给了土人极大的震憾,要知道此处土人根本没有铁器,他们护身用的,也只是所谓棉甲罢了。
若是赵与莒知道他教养出来的义学少年,竟然在海外干出这等事情,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自然,除去参与土人战争之外,秋爽等人也没有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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