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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明还是紧张的要死,手心都出汗了。
沈薇也低下头认真的开始翻看着门诊日志,不再去看庞明的表情。
庞明如今用药还是比较谨慎,用药量都小,导致许多病人本该一次就看好了,却得三四趟的来。
沈薇拿着笔拿了张纸在一旁把这些情况的人名字记下来,打算过会给庞明讲讲。
翻着她看到一位特殊的病人。
第一次来是腿上的疙瘩莫名破了个伤口,许久没有长好。
来了以后庞明按着沈薇教的现代医学方法,给他消毒包扎。
偶尔能好一些,可是包扎一去就越恶化。
反反复复的,怎么都好不了。
沈薇看了看他就诊的频次,几乎五天就得来一趟。
幸好如今这个时代看病不需要挂号费,不然病人哪里能情愿。
“庞明,这个人你有没有印象?”沈薇开口,拿起本子把那人指给他看。
“这人啊,就是伤口长不好,反反复复,上次来的时候在这里”
庞明翻了几页,看着是三天前他来过。
王太医也跟着凑了过来“这人我也看了看,我估摸着是的消渴病人,可他精瘦…”
王太医也犹犹豫豫。
沈薇也想见见到底是什么样的病人,让王太医都能犯了难。
她交代了一声,让这人来的时候务必唤她一同。
庞明应下。
沈薇又翻着看了看其他的记录,有些兴致缺缺。
都是一些常见病,也没什么好看上的。
她把庞明用药量小的事情同庞明沟通了一下,又不敢把话说的太重,生怕他一下受了批评刺激下狠药。
把握度很重要。
一早上她看着王太医和庞明配合的无比默契,她似乎像个外人一般站在跟前。
来了普通的病人也都让庞明去看了,她站在一旁也没啥意思。
王太医对庞明很是满意。
平日里二人便相处的多一些,医馆关门了也一起吃饭一个院里休息,王太医几乎把他当作自己孙子一般。
沈薇正在一旁坐着几乎都要睡着,王太医把她叫到了一旁。
“庞明这孩子不错,我想认个干亲,他如今无父无母,你这师父便是唯一的长辈,你看你同意不?”
沈薇???辈分有点乱她有点糊涂。
“您想把他认成干儿子?”
王太医白了她一眼“那不是差着辈分呢,我想认他当干孙。”
这是好事,沈薇自然是没有什么好阻拦的。
她偏头看向一旁的庞明。
他已经不是当年小乞儿的模样,衣着整齐,眼神坚定,说话温声细语。
“庞明是个好孩子。”
沈薇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谁能想到当初的小乞儿能成为太医的干孙。
二人商议找个日子把认亲的仪式举办下,王太医之前便同庞明商量过的。
认亲不单单是改个称呼那么简单,日后干亲去了还得供着牌位日日上香的。
过了两日,王太医请人看过日子后沈薇让杜婆子给前院摆了一桌,庞明端着酒杯给王太医敬了酒,结结实实的磕了三个头,叫了一声干爷爷,这就算是认下了。
庞清也跟着认了干亲,这也是王太医的意思。
兄妹二人把谁落下也不好看,他一个无儿无女的,多个孙女也无妨。
这日,沈薇正在房中鼓捣她的香料,庞清来后院找她了。
“小姐,大哥说让我来唤你,那个病人来了。”
沈薇一听来了精神,换了去医馆的衣服,跟着庞清一同去了医馆。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腐坏味道。
她看了看那人拿着棉布条包扎着的腿。
“这是谁给扎住的?庞明?”
庞明摇摇头“估摸着是他自己在家里扎住的。”
沈薇认真的洗了手,拿着她留在医馆的一套缝合包中的镊子轻轻的打开包扎。
伤口暴露在空气中。
那股腐臭味蔓延开来,把沈薇冲的都想流眼泪。
她把伤口清创了一番,拿空间的私货生理盐水冲洗过,这才发现已经是很大的一个伤口了,有婴儿拳头那么大小。
偷偷拿出血糖试纸扎了中指测量了随机血糖,也才只有6.1。
问了生活习惯后基本就可以排除血糖高引起伤口日久不愈。
沈薇不顾及男女之分,带着手套伸手去摸他的淋巴结。
果不其然,淋巴结肿大。
她本来还自信满满,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她都学的这么好,又有实战经验,什么病拿捏不了。
可在这人身上栽了跟头。
淋巴瘤,痛苦的恶性肿瘤,从无痛的淋巴结肿大,到破溃,到死亡。
前世现代医学那么发达,有时也难以救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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