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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失踪的鞋子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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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相信她俩会为他提供有利的证词的。

正当他浮想联翩之际,警方提了个在他看来没什么震撼力的问题他是否曾经有过一部自行车,或者曾经向谁借过自行车?

他很爽快地答道:“没有,我没有自行车。不过我确实曾经向朋友借过自行车。”

“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吧。”

“这位朋友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她在纺织厂工作,名叫张招娣。”

就在他以为风暴即将过去之际,警方又抛出了一个令他心惊的问题。

“你那双四十二码翻毛皮鞋,现在什么地方?”

他抖嗦着下巴,结结巴巴道:“我……我一向是穿……穿四十一码鞋,没……没有四十二码鞋啊!”

“提醒你一下。你最近一次领取工作鞋是去年三月份吧?”警方以罕见的耐心说道,颇有点猫戏耗子的意味。

“是的……”

“你当时领得是多大的鞋子?”

“四十一码鞋啊。”唐启明一脸真诚地答道。

讯问人员点了点头,好像是在证实他回答的真实性。

唐启明象受到表扬的小学生一样,高兴地跟着点头,脸上绽放出笑容。

“几天之后,你又去了一趟劳保用品科,对吧?”

唐启明脸上的笑容疆住了,张了张嘴,但没有发出声音。

“为什么不回答?”

若干种辩辞跃入他的脑海,但每一种似乎都不攻自破。

“……我……我是又去了一趟……”

“去干什么?”

“这个……去……去换鞋……”

“换成多少码的?”

“……四十二码……”

“为什么要换成四十二码?”

“当时,我的脚上长了个东西,肿了起来,所以……所以想换双大点的……”

“你当时没去厂部医院处理?”

警方这么问,可不是为了表示关心,而是在寻找又一个可能揭穿他谎言的漏洞。

“没有……”

“那双鞋现在什么地方?”

“我扔了……”

“扔了?为什么?”

“……穿过的鞋再送给别人,不太礼貌,所以就扔了……”

“什么时候扔掉的?”

“脚好之后不久……”

“说具体时间。”

“大概是去年六、七月份……”

“扔在什么地方?”

“宿舍楼外面的垃圾箱里。”

这句话回答得毫不不拖泥带水,大概是唯一的一句真话。

“你不要自以为聪明,可以轻易蒙混过关。你这么不停地撒谎,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老实回答,到底什么时候处理的那双鞋?”

“……我……”,他挣扎了一下,最后决定放弃,“是保卫处通知大家去……提取脚印的那天……晚上……”

他绝望地挣扎着说出了最后那几个要命的字眼。

“起先为什么要说是去年六、七月份处理的?”

“我……我耽心你们,你们会把我……把我当成凶手。”

“全厂一百八十多位接受检查的人,有哪一位是被无辜冤枉的?如果心中没有鬼,你耽心什么?”

审讯人员严厉的语气和凌厉的目光,令唐启明低垂着头,耷拉着双肩,万念俱灰,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正如杨建平所料,我的叔叔吴远翔果然被警方传讯了。

面对那两名讯问的民警,他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徐徐吐着青烟,显得镇定自若。

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忧的,因为他没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心中坦荡荡。至于说跟唐启明关系密切,那又如何?法律又没有规定自己不能跟他来往!况且,他现在也只是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拘留,说不定过两天就被释放了,就像肖永彬一样。

警方问他跟唐启明是什么关系,他不仅毫不隐讳自己跟他朋友相交,而且还象只饶舌的鹦鹉,咕噜咕噜说个不停。

讯问人员并未阻止他,而是任由他自由发挥。

他说,自己跟唐启明的弟弟唐启星因经常去广电局大院打篮球而认识。唐家是上海人,自己的母亲也是上海人,而且在上海又都有亲戚,关系自然便热络起来。一来二往地,两人成了好朋友,很快便跟唐启明也成了朋友。

讯问人员接着问道,是他要求招工人员将唐启明招到清钢厂的吗?

他又饶舌开了。

他说,唐启明是自己要好的朋友,在农村插队已经三年多了,比当时招到清钢厂的大多数人在广阔天地里呆的时间都要长,而且表现也不错,有大队和公社的推荐函为证,完全符合招工条件。当时清钢厂人人都在托招工的领导帮忙,把自己的兄弟姐妹、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招进清钢厂,自己只不过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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