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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进山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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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跟前,余秋堂才发现秦老头有些衣服都被淋湿了,看情由应该是刚才下雨时就等着呢,这点从自行车梁上缀满水珠也能证明。

但即使这样,秦老头依然还是精神抖擞。

精气神丝毫不亚于余秋堂现现在这个年轻人。

“可算等到你来了,余老弟!”上前就是拍拍余秋堂的肩膀,秦老头的热情很高。

“是不是怕我不来了,放你鸽子?”余秋堂打趣道,目光却停留在前面的棍装布包上,猜测里面到底是个啥枪。

能在荣成附近地界搞到枪,都是厉害人。

即使是效果很一般的撅把子,也不是一般人能搞得起,同样的年代,要是放到东三省,可能家家户户都能扯出一两杆。

甚至,这种老的撅把子,一般猎人还懒得用呢,至少都要用五六冲改改,不然这填弹能力完全不行,遇见个凶猛点半的野兽,一枪打不着,可就歇菜。

“看你说的啥话,我一看余老弟就是个诚信人,要不我哪能放心等着呢。”

这是不是客套话,也不重要,余秋堂也不在意,他看了下车子,发现没有看到那只小灵猫的踪影,便询问没有大的,如何找到小的?

“这不在这里嘛。”

只见秦老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棕色的小瓶子,在余秋堂面前晃晃,“都在这里面呢。”

余秋堂这才发觉这个秦老头还真是有点专业。

他是直接将小灵猫的香收集在瓶子里,到时候直接用香抹就行,完全不用将小灵猫妈妈带过来。

不禁对秦老头伸个大拇指。

“专业。”

“嘿嘿,这也不算啥,活的岁数多了,见的多点罢了,那伱看,我们现在就去”

秦老头话说到一半,突然一拍脑袋,笑道:“你看我这脑子,这都到了中午饭点,余老弟肯定还没吃饭吧,走,我请你去吃锅盔汤。”

余秋堂没有拒绝,他对这个秦老头更感兴趣了。

他是一个野物贩子,肯定有野物销售渠道,即使自己今后能猎到好东西,肯定也需要卖出去,要不然只吃肉就没意思。

拉近关系,也算是为后面铺路。

秦老头推着自行车,带着余秋堂来到一个专门卖锅盔汤的馆子。

所谓锅盔汤,其实和羊肉泡馍没啥区别。

锅盔就是西北人常吃的一种饼,和著名小吃羊肉泡馍里的馍没啥区别。

只是后面,羊肉泡馍出名了,所以很多民间小吃都跟着换了名字,反正能凑就凑,导致人们只知道羊肉泡,不再记得起其他小吃。

因为不逢集,又是热天的早上,店里一个顾客都没,两人找个角落位置坐下边吃边聊。

从聊天中得知,秦老头是甘肃人,原来是在子午岭那边工作,是一个护林员,后来因为和领导搞不到一起,便出来谋生活。

开始仗着枪法还不错,也做过一段时间的猎人,后来某次追狍子的时候摔了腰椎,虽然恢复个七七八八,但已经没办法使力,无奈只好再次转行,利用做猎人时的人脉关系,成为一个倒腾野物的商贩。

说话的时候,他一直摸着靠在墙边的布棍,也是非常怀念。

那里面包着的是一把改造枪,就是撅把子配上五六冲的把,能解决掉撅把子弹夹的先天不足。

虽然没有五六半那么好用,却也能应付绝大部分野物。

每个猎人都像是退伍的士兵,曾经的过往就是战场,即使现在退下来,无法去深入一线,但提到过去的风光事迹,依然会豪情万丈。

余秋堂和秦老头的心理年龄相差不远,经过开始几句磨合,慢慢就进入节奏,很能顺着秦老头的毛去捋,说得秦老头眉飞色舞,只把他当作忘年之交,直说两人怎么之前就不认识呢。

吃完饭,余秋堂搭着秦老头的自行车回到村里。

想着帮秦老头完成心愿,便没有急着回家,直接带着秦老头来到山脚下,车子藏在一个树丛里,用树枝盖好,两人徒步去酸枣林。

秦老头这时候已将布解开,果然如他所说,里面包的是杆改造枪,余秋堂拿过来试试,发现这杆枪调校的很好,枪上有很多擦痕,都是它的勋功章。

刚下过雨的山路有点湿滑,泥土混上雨水,夹杂着枯黄的落叶,让本就不算正规路径的山道更是难走。

秦岭是罕见的阔叶和针叶林充分交叉的山脉,因为海拔很高,这边的树木分布不仅与地域有关,更是与海拔高低有关。

之所以秦岭能保持生物多样性,同时生存着温带和寒冷气候的动植物,就是因为动物只需要用海拔高低变化调整气温便好。

例如,秦岭的大熊猫其实和川渝的大熊猫有不同的生存轨迹。

如果观察过秦岭大熊猫,就会发现同样大熊猫,川渝的种类生得胖乎乎的,头很圆润,四肢也比较短,一看就很蠢萌。

但秦岭的大熊猫嘴会更长,四肢更发达,而且身体也相对瘦弱,而且不仅有黑色,更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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