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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衣锦还乡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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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嗤之以鼻道:“什么大神?网站肯捧,他才是大神,没有网站力捧,他顶多也就是个不错的作者,离大神远着呢。”

睡不着觉沉默了下去,知道霸天说的不无道理,酒香也怕巷子深,没有网站的推荐和宣传,一本书很难出现在广大读者的面前,自然也就没多少人知道。

这就好比电视广告,比如你要去买一瓶洗发水,你是会选一个经常在电视上见到的牌子呢?还是会选一个无人问津的品牌?

睡不着觉的新书《魔仙传》之所以能取得现在的成绩,长期蝉联新书榜第一,和霸天给他安排的推荐有脱不开的关系。

霸天和睡不着觉关系很好,也乐得跟他聊天,继续道:“那本书本来应该由编辑叮咚负责,叮咚是个新编辑,上班才第二天,我一句话就镇住她了,吓得她大气都不敢出,哈哈。”言语中充满了得意。

叮咚愁眉苦脸的坐在位子上,心不在焉的审视着书库中的新书,发生了那件事情,让她干活都没心情。

司徒看在眼里,也不知如何劝她。

扬声器里传出两声咳咳,叮咚打开一看,QQ系统消息:“益歌已经同意了您的好友申请。”

“他加我了!”

叮咚双目一亮,立刻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整个人变得容光焕发,看到对方发来消息:“抱歉,一直在上课,现在才看到,你是?”

上课?难道他还是学生?

叮咚小小的吃了一惊,本来以为能写出《诛仙》那种文字的人,应该是个已经工作几年的成年人,或许还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我是读书网编辑叮咚,你的新书《诛仙》写的很好,如果你同意签约的话,以后我就是你的责任编辑了。”

虽然霸天不让签这本书,但叮咚岂是轻易认输的人,你不让签,本姑娘偏偏要签,你能拿我怎么样?

吴益早就料到会有编辑找自己签约,因此丝毫也不意外,开玩笑,诛仙这样的好书,哪个网站不签,那他绝逼是傻子。

“签签签,怎么签?”

叮咚偷偷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自己,赶紧把几份文档通过QQ传给了吴益:“你把这几份合同填好,打印出来,然后签名,填好日期,按照合同上的地址邮寄过来。”

没想到自己经手的第一份合同,居然要在偷偷摸摸的情况下进行,叮咚心中苦笑了一下,一边指导吴益签约,一边和他聊天,这个作者是个香饽饽,一定要和他打好关系。

“你说你还要上课,现在大几了?读什么专业?让我猜猜,你文笔这么好,肯定是文学系,对不对?”

“我高三。”

“高三!你在逗我?”叮咚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不自禁啊!了一声。

司徒转头看向她:“怎么了?”

“没什么。”

看到司徒探头过来,叮咚连忙将聊天窗口最小化,佯怒道:“女孩子有隐私的懂不懂?没事不要乱看。”

司徒呵呵笑了笑,看到叮咚恢复了活泼,他也觉得轻松了不少,转头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叮咚这才重新打开聊天窗口,这件事她不打算告诉司徒,司徒虽然是个经验丰富的编辑,但是稍显胆小了一些,不敢得罪霸天,告诉他可能会拖累他。

稳妥起见,还是谁都不要告诉,等吴益把合同寄来,生米煮成熟饭,就算霸天不同意也没办法了。

从这件事就能看出叮咚这个女生,胆大包天,敢想敢干,敢于冒险,颇有心机,外表是女神,但内心绝对是女汉子。

吴益在第二天将合同打印好,按照地址邮寄了出去,与此同时《诛仙》在新书榜上的排名也是节节攀高,此时已经到了第五的位置。

任何榜单,一旦进了前几名,想再前进就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前几名都是十分优秀的作品,都是从书海中打拼出来的佼佼者,《诛仙》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能稳稳进入前五的位置,已经足以吓坏一大批人了。

此时读书网的几个QQ群里就有不少人热火朝天的讨论这匹突然杀出的黑马,与网文有关的论坛中也有了不少与之相关的讨论。

但吴益却没有关注这些,今天是周六,学校放学了,他要回家了。

吴益的家位于青阳县青田镇的一个小村子里,典型的穷人家孩子,他父亲早逝,是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妹妹,名叫吴倩,今年上初三。

“妈!我回来了!”

吴益回到破旧的家中,习惯性的喊了一声,喊完之后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穿越者啊,这声妈应该喊的有些别扭才对。

但他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他已经适应了这个身份,也许是因为血浓于水,骨肉深情,哪怕穿越者也无法割舍。

“哥!”

老房子里响起一道欢快的声音,一个青春活泼的倩影,宛如出笼小鸟一般扑了出来,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喜悦的神采。

这是一个十四五岁的青春少女,身材稍显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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