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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族,一种残忍狡诈、邪恶嗜血的种族。
混沌是这个种族最大的特点,诸如人类、精灵、矮人、兽人等等都或多或少有共同的种族特征,例如尖耳朵、矮个子等等。
而魔族却不是这样,他们每个都长得千奇百怪,会长成什么样子完全要看其父母吃过什么魔物,吃的某种魔物越多,生出来的魔族就越像那种魔物。
但这一言论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因为有人试过只给魔族吃素,结果也没有生下来植物人。
总之,只要是头上长犄角,身后有尾巴,再加上黝黑的皮肤和杂七杂八的变异特征,那就是魔族了。
他们拥有不下于人类的智慧,但杀戮的欲望要远超人类,因此在大陆上臭名昭著。
每隔一两百年或者两三百年,魔族内就会诞生一个超级个体,被称为“魔王”,届时魔族便会听从魔王的指挥,掀起一场席卷大陆的灾难。
而魔王灭世时,就会有勇者们站出来,历史上记载魔王从来没有战胜过勇者。
现今的魔族龟缩在西方大陆,蛰伏着等待魔王复苏。
所以这些东西是怎么跑进塞恩地下城的?
亚诺尔王国东侧临海,北侧终年被浓雾缭绕,南侧与其他人类国家隔了一条广袤沙漠,而西侧便与魔族盘踞的西方大陆接壤。
幸好两地之间有连绵不绝的高山阻拦瘴气,但亚诺尔王国的边境也没多少人居住。
贝德城位于西南侧,不算边境,但归类为内地也有点勉强,不上不下卡在了中间。
魔族若是想到贝德城里面来,怕是要途经数十座大城市才行,边境还有严格的魔族检测魔法,他们是怎么活着到这里的?
贝德城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九死一生跑到这边来吗?
“想抓几个问问话,”
宫奇英生出了兴趣。
虽然他现在的种族是活尸,每天干的工作是坑害暂时以人类为主的冒险者们,但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对于魔族这种人人喊打的东西,他也怀有一种朴素的情感——想整死他们。
不管于公于私,他都不能装作看不见,毕竟魔族是会杀人的,魔族多杀一个人,他的地下城潜在客户就少一个。
你问为什么不用魔族代替人类?反正都是一样的赚精神力。
答案是比起魔族,宫奇英更喜欢人类,就这么简单。
抓两个拷问,剩下的打断四肢丢出地下城,让外边的人自己处理。
他马上就想出了措施,继续盯着魔族们的一举一动,看看沿路有什么可以操作的地方。
“他们走的方向......我记得那边新添了个陷阱,正好可以用上,”
五个魔族走在沼泽中。
他们的眼中没什么光彩,像是被一层阴翳遮住了眼眸,但这也让他们的外表更添一份恐怖。
彼此之间没有交流,看那样子仿佛将同伴视为无物,但当有魔物冲过来袭击的时候,他们的攻击又很默契。
“嘎达嘎达——”
几只骷髅怪在宫奇英的操纵下冲向一个全身长满刀片,就连双臂也是长刀模样的魔族,按照一般常理来说,骷髅怪斩击属性的攻击有抗性。
那个魔族也知道这个理论,只见他微微侧身,破空声传来,有人头那么大的铁球突然出现,猛地撞碎了骷髅怪们。
碎裂成这个程度,就算不死一时半会也爬不起来了。
一只魔族默默收回了铁球,仔细一看,原来那铁球是长在他身上的,他的左臂是一条触手,顶端与铁球紧紧相连。
这些魔族的攻击方式便是利用身体特征,双臂是长刀的就用斩击,背后长翅膀的就飞起来冲撞。
“反应力不错,”
宫奇英接着手操魔物袭击魔族们,然而无论是偷袭还是正面对抗,对方都有办法招架下来,顶多付出一些伤势作为代价。
他前后操纵了五波袭击,最终成果是重伤两名魔族,轻伤三名。
但魔族的血肉蠕动了一会,就将他好不容易造成的伤势全部复原,由此可见,魔族具有很强的恢复力。
不过,即使外表恢复过来了,那两只受过重伤的魔族走路的脚步开始变得虚浮,体力的消耗终究不是一时半会能补上的。
“只是外表看着唬人,实际战斗力可能比丝忒兰还差点,”不知不觉间,宫奇英已经把身边人用来当战力计量单位了。
好消息是这些魔族的战斗力不算特别强,可以拿下。
坏消息是,这种实力的魔族都能混进来,贝德城的卫兵干什么吃的?
传送门附近的人是瞎子吗?
在魔物的围追堵截之下,魔族们的脚步也变得匆匆起来,像无头苍蝇般在沼泽中乱窜,很快就迷失了方向。
在一路的逃窜中,但凡有魔物跑到他们面前就会被无情诛杀,明明还在被许多魔物追赶着,稍微慢一点就有可能被团团包围包饺子,但魔族们却肯浪费时间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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