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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周围永远都是一个样子的参天巨树,秦霄终于忍不住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屁股下面是厚厚的枯枝落叶,软绵绵的倒也舒服,不过两只脚感觉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只是动一动脚趾头,都感觉疼痛无比。
“这到底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啊?我已经受够了!”秦霄揉着腿,一阵龇牙咧嘴的骂道,在这个抬头不见天日,低头不见大地的丛林中已经徒步晃荡了三四天的时间了,却完全没有一点走到尽头的感觉。
目所能及之处,完全是郁郁葱葱的青绿色,秦霄感觉自己要快患上色盲了。
“我草!”思前想后了半天,秦霄突然扯着嗓子一声大骂。除了惊起了一堆飞鸟之外,再也没有了什么其他反应。
不过秦霄却立马闭上了嘴,现在只要一看到会动的东西,都可以让秦霄心惊胆战好半天。这短短三四天时间,秦霄遇见了许多在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古怪事物。
最多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动物,会喷水的兔子,会吐火的猪……每次遇见,差点都没要了秦霄的小命。
“我不是正在黄浦江边上潇洒的吹着风喝酒吗?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种鬼地方?”秦霄胆颤心惊的环视着周围幽深的丛林,深怕哪里再冒出一只什么古怪的动物。
脑海中也渐渐的在回忆那天自己喝的迷迷糊糊之后的事。秦霄今天十八岁,刚刚成年,正是青春洋溢的大好时候。不过秦霄却和很多的同龄人都不一样。
在秦霄十六岁的时候,父母就因为车祸双双身亡,唯一的一个爷爷也因为这次灾难的打击,在病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之后撒手而去。所幸当时秦霄也算是懂事了,靠着双亲留下来的一点小钱勉强的维持着生活。
那天在会到黄浦江边上去喝酒,也是因为去外面找工作结果碰壁了,有点憋闷。这是秦霄自从失去亲人之后养成的一个习惯,每次碰见什么郁闷的事,都会到江边上的一个僻静地方,喝上几瓶劣质的红星二锅头,好好的睡上一觉,然后第二天醒来拍拍屁股走人。
不过这次喝个二锅头的后果好像太严重了,一觉醒来竟然到了这片没有尽头的鬼丛林,简直没把秦霄吓个半死。
“不对!”秦霄突然低低的说了一声,脑中突然想起了当时半醒半醉的时候,突然天色大变,天空中还出现过一团雷云。
之所以还记得到这一幕,都是因为那团雷云相当的怪异,最后要快睡着的时候,仿佛还有一道几十丈粗细的雷电对着自己劈来。
“我该不会是被雷劈了吧?要是被那种程度的雷劈到,那我也早就该化成飞灰了才对啊!”
再联想到自己这几天遇见的古怪事物,秦霄脑中突然涌起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难不成自己是穿越了?
穿越这种事情,秦霄以前也在一些小说中看到过,但是秦霄向来都是嗤之以鼻的,哪有那么多离奇的事?
“我肯定是在做梦,睡一觉应该就好了!”秦霄也算得上是乐观派的典型代表人物,竟然真就倒在地上沉沉的睡去。
在这片丛林中晃荡了三四天,遇上的那些古怪的动物,没有一次不让秦霄吃尽苦头,现在身上都还有许多的伤痕。别说是睡觉没有好好的睡过一次,就连东西都没有好好的吃过。
再次醒来,已经都是第二天早上了。挣扎着从一堆枯枝落叶中坐起身来,秦霄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是在隐隐作痛。浑身就像快要闪架了一样难受,但是心中的伤痛远比身上的痛楚还要来得难受。
放眼望去,依然还是如同睡前一样的环境,让秦霄心中涌上一阵强烈的失落感。就算再不愿意,秦霄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到了一个以前从未到过的地方,起码秦霄以前所在的城市,绝对没有这么大的丛林。
“我草!我才不想死在这种地方,老子满腹的志向和才华都还没展现出来,要这样子默默无闻的死去,怎么会甘心?这么多困难,我都一个人坚强的挺过来了,不可能就这么简单的就结束掉自己的生命。”秦霄站起身,脸上骤然涌起一股坚毅,既然事情已成定局,那么过多的抱怨,也不是一个有志向的男儿所为。
“咕……”
腹中传来一声浅浅的声响,一天没有进食过的肠胃已经开始发起抗议了。饥肠辘辘的感觉是相当难受的,秦霄不得不把眼光放到了眼前的当务之急上面来。
虽然那些古怪的动物自己暂时还打不过,但是这么大一片丛林,秦霄也不怕自己会被饿死。
拖着疲惫的身体,秦霄一脚深一脚浅的迈开了步伐,既然有树丛,那么就有野果,就有无数可以吃的资源。
因为双亲的早逝,秦霄早就养成了相当独立的性格,以前看过的无数书籍,掌握的无数知识,让秦霄完全有自信,自己可以活得龙精虎猛的。
算起来,秦霄算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一个年轻人,因为以前那个社会发展得太过迅速,到处都显得一片物欲横流。而且,秦霄所在城市就业的难度相当大,可以说就连守门的保安都需要具备大学文凭。
对于秦霄这个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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