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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伍出身,常年随军打仗的将士都曾在最艰苦的环境中求生,而他毕竟尊贵煊赫,居然也习惯了自力更生不输于普通兵丁,能干得让人想叹气。
阿姆骇吓了一下,捂唇道:“奴婢该死,都是奴婢起晚了,居然让王爷亲自去……”
朱明月道:“你不熟悉环境,容易迷路。”
“小姐,奴婢一点都没帮上你……”阿姆低下头,愧疚难当。
“没有谁会万事精通的。”她轻声安抚。
“这话说得倒是没错,”就在这时,被猜想去打猎或者取水的男子回来了,身后还拖着一根满是绿叶的树杈,“你家小姐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
“哇,好多野果啊!”
阿姆定睛一瞧,那拇指粗的树杈上不止有树叶,还夹杂着好些果子。
朱明月走过去,蹲在树杈边,“王爷确定这东西能吃?”
金锈色的长串,粒粒很小,有些像沙棘。但现在是七月份,还不到沙棘的果实成熟期,而沙棘果成熟时,叶落果出,也不会有这么多绿叶交杂。
“没找着水源,只有这东西能补充些水分了!”
沐晟说着,放下枝丫,从怀里掏出一个皮毛灰秃、长尾巴的东西。
阿姆一见,顿时跳出去几丈远。
老鼠!
朱明月也被骇得一跳,险些没跌坐在地上。却见沐晟无比淡定地从枝杈上摘下一粒果子,递给掌心里的灰色小东西,“你看,它都能吃,说明这野果没毒。”
“王爷就为了这个……捉它回来?”
灰不溜丢的小身体,抱着那枚果子,露出两颗又长又弯的大门牙,“咔嚓”几下,一个果子就吃完了。红莹莹的一对小贼眼,还往阿姆的方向瞅了瞅,然后朝她露出森森的小牙齿。
“它、它看奴婢了!”
阿姆战战兢兢地道。
沐晟拎着小东西的后颈,将它提起来,朝着朱明月晃了晃,“我发现这地方不仅绿植很奇怪,虫蚁很奇怪,连小动物也生得很奇怪——它不是硕鼠,是松鼠!”
小东西在他手中一晃一晃,小爪子使劲抓挠,张牙舞爪。
朱明月惊诧地看他:“松鼠?”
松鼠怎么长成这个样子?谁见过松鼠拖着一只无毛的尾巴,又细又长,尖脸大耳朵,还有肥胖短小的身体!
“的确是松鼠。因为它住在树上。”
朱明月更奇:“可这林子里好像没有松树。”
没有松树、没有松果,它以何为生?
沐晟耸了耸肩:“我看到它的时候,它的确是在树上。”
吃果子、栖息在树上……
朱明月想了一下,稍稍恍然道:“有种硕鼠在树上营巢,以果实、种子、茎叶和嫩枝为食,也食昆虫和鸟卵,体腹面灰白、污白色,尾扁而细长。说的应该就是它了。”
“小姐你知道得好多哦。”
虽然没听懂几句,而阿姆从朱明月口中确定了,这小东西的习性再像松鼠,说到底也还是只老鼠!
沐晟也听明白了,不由道:“那问题就来了——这片林子里一年四季芭蕉常绿,无嫩芽茎叶,也无鸟雀,它以何为食?”
“不就是那果子吗?”朱明月指了指沐晟身后,那坠满了金锈色果串的枝杈。
沐晟摇头道:“这种果子是我找了足足半个多时辰,才寻到这么一株低矮灌木丛。可我仔细看过,上面没有任何被啃食过的痕迹,枝丫完整,果串饱满。”
朱明月一愣,意思也就是:这硕鼠若是以这种稀少的金锈色野果为食的话,早轮不到他们去找,就被硕鼠给吃光了。被留下来的原因,要么是这野果有毒;要么,就是这种硕鼠的食源很充足,远比这种野果更受它们青睐。可又不是嫩芽、鸟卵之类……
“另外,我也看过,它们也不吃芭蕉。”
结在树上的芭蕉都还是绿色的,皮厚,果肉也很硬、微涩,两个月之后才会慢慢变黄。想来这东西个头这么小,也拨不动没成熟的芭蕉梗。
猜来猜去也没有结论,沐晟又摘了几串芭蕉,主仆二人就着那又涩又苦的野果,将其当水,又把芭蕉果肉当干粮嚼了,三人这才简单收拾了一下,继续上路。
白日里的这片密林与夜晚时候很不一样,明媚的阳光从树梢筛下来,将斑斑驳驳的树影拽落在地上,与那些堆积的落叶交相辉映,就像是一道又一道望而无尽的浅绿色波浪。几乎每一棵芭蕉树上都结着成串的果实,粗大的主脉,两侧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针状长叶,仿若是碧绿的大蒲扇,扶疏似树,质则非木,高舒垂荫。
走过低矮的灌木丛时,偶尔会刮住衣襟,带起一小片花叶抖落。
有些潮湿背阴的地方,还能见到红紫珠、长柄异药花、红火麻、犁头尖……形态各异,更多则是叫不出名来的绿株,颜色艳而鲜亮,格外张扬。
朱明月分外庆幸临来时没穿夹脚绣鞋,也不是汉人的菱纹绮履,否则走在这样的山间是极为不讨好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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