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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三个月以来,凌霄的魂儿整个都被金彩萍勾走了,从他进入青春期懂得男情女爱以后,还没有哪一位姑娘,能让他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刻就丢魂落魄了。
金彩萍虽漂亮怡人,但也并非绝对就是天仙化人美貌绝伦,比起他所见过的美女,彩萍也只能算是其中佼佼者,他初、高中的女同学中就有好几个与她不相上下的,有的比她还靓丽耀眼,而且他家中的两个妹妹也是有过之无不及。那彩萍到底有啥特别之处竟如此地吸引他,令他丢魂落魄这么着迷呢?
凌霄也曾自问过这问题,多次自问后觉得可能是出于这三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他在念大专以前,对那些俊美俏丽的女同学只能是心存景仰,就是有慕念也不敢有丝毫表露,除了认为那个年纪不该生那种念头外,还因为他一门心思是要考取大学,最次也要考个大专,所以在那时竭力压抑勃勃春情不敢硬去胡思乱想,偷看了心中慕念的女同学一眼都会自责半天。果然,功夫不负苦心人,在无比激烈的竞争中,大学虽没考上,可也达到了最低目标,作为应届生就考取了省农业专科学校。有得必有失,得到了念大专的机会,也失去了在懵懂青春年少之际未能一尝男情女爱的滋味,把青春的萌动生生地憋闷在心底。等念了大专有心尝试时,可他们的学校不仅是狼多肉少,而且也没一个女同学能入他法眼的,更无从说起有令他丢魂落魄的人儿了。至于那初高中时曾让他暗暗慕念的漂亮女同学,当时只不过是暗恋之心,有的是时过境迁心中的念想淡了,有的是听说早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只能暗地里叹息失去了与人家联系的冲动。参加工作之后,他对男女之情更加渴望,恰是在这心理和身体最骚动之际,彩萍的出现如同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让他喜出望外一见钟情。
第二个因素,当然是彩萍那清秀俊美的模样吸引他。彩萍脸庞圆润饱满,双眸欢大灵动,玉齿洁白齐整,红唇柔润诱人,那一向素面朝天的肌肤粉嫩细腻,其貌可称千里挑一令他百看不厌!她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六五左右,苗条玲珑的身材不高不矮,亭亭玉立正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他评判是否是大美女的标准,除了相貌要端正标致,皮肤要白嫩细腻,身材要苗条玲珑以外,还要看手是否润泽灵秀,脚是否小巧纤美。在第一次见到彩萍时,经过他忙中偷闲的几番端详,彩萍完全符合上面的标准,因此第一次见了就惊为天人,为之失魂。
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彩萍既细又黑的那弯柳眉,既明亮又清澈的那对杏眼,第一印象不仅是秀美,而且有慈眉善目之感,看上去是那么地楚楚动人惹人爱怜。与她熟识后的不断接触中,她的性格果然是恬然温婉,说话总是那种轻言细语,笑起来一般也是那种微微露齿的娇媚,这性格正是凌霄早在春心萌动的初期,就为自己选择今生另一半定下的必要标准,因此接触过一段时间后,他就暗暗发誓此生非彩萍不娶。
凌霄对未来妻子的性格是否温柔贤淑这么看重是原因的,因为他的亲生母亲在他年幼时的印象中,脾气一向就很暴烈,父亲在母亲面前绝对是受压迫和被指使的“弱者”。在他十岁那年,母亲因肝硬化不治身亡,人们都说母亲得这种病与本身肝火大有很大关系,而且母亲性格中还有争强好胜,为了不失劳模本色不顾病情照常没命地工作,与这也绝对有很大的关系。他十二岁时父亲再婚了,继母虽没生母的脾气大,可也是个硬角色,父亲在继母面前照样是唯唯诺诺的。看着父亲在家中屈居人下的地位和处境,在同情父亲的同时,他就暗下决心,以后找老婆一定要找性格温顺柔善的,绝不能重蹈父亲之覆辙。
彩萍在方方面面是如此地令凌霄合心合意,现在竟有不能抱得美人归的危险,何能让他屈服?发过的誓岂能让它成了放屁?!
凌霄越思越想越觉得一定要赢得美人入家门,但这不是凭空想和发誓就能成功,必须得找到好的办法和途径。他稍稍冷静后,决定先回去让头脑清醒清醒,得冷静仔细思量一番,这关系到他今生的幸福,绝不能输给敌手。
迈着沉重的步子回了宿舍,同屋的赵启泰仍在醉乡中,他先大喝了一气冷水,然后洗了脸出了屋,到乡政府院里的高石台上坐下,仰望繁星点点的夜空,苦思冥想起来。
“人精”这人虽挺讨厌,可他那番话很在理,凌霄也明白自己与那个敌手王晓刚比,确实比不过人家,而且不得不承认劣势还很大。最大的劣势是家庭背景这方面,但这是老天安排的,他自己没得选择,若老天安排他生在市长、省长家,哪还用半夜三更坐这儿愁?其次的劣势是工作单位和职务,人家现在是在城里工作,又是教育局的一名科长,算正股级干部,而他只是大陈乡政府的一名一般干部,这也算是不小的差距。
分析罢劣势再分析自己的优势,觉得本人的自身条件他应该占优势,虽不知那人相貌和学识怎样,但他对自己的相貌和学识很自信,放眼整个武兹县的同龄人,不敢说自己是凤毛麟角,也绝对算出类拔萃的,因为比他强的都考中了大学,他们绝不肯再回武兹这个穷地方。就算是这个王晓刚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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