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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都是同龄人吧;同是天涯浪子,只是道不同而已;因缘际会,平哥却与他有了某种交集。
平哥的所有坐骑,摩托车、电单车都来自于五哥,那就是他们的产品(货),那平哥经手买出去,不就是销赃了,不变作犯罪了,难道自视清高的平哥为了发财也不择手段了?
其实没那么严重,因为平哥不是混江湖的,只是开饭馆需要,问五哥买,这性质就不一样了。
社会,一言难尽,为了生活,多少说不清道不明……
只是五哥很爽快,分文不取,条件只有一个,能卖掉只取一半的钱,另一半算酬劳归平哥;以平哥的社会关系,能卖掉的地方也不过是寒酸的同行,或更底层的人士,比如踩三轮的,开摩的的,还有把钱掰开分成两半花的打工族。
如此豪爽的朋友,自然赢得了所有生意场上的朋友的信任,这就是生意和江湖融合的圈子,平哥也淹没其中;据说那次准备要拿铐子把家凤当坏人或盲流抓走的那二个治安人员,后来也经常到平哥的饭馆来捧场,称兄道弟,给平哥上烟;看来平哥混得不错哦,还是做生意有前途!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呼啦啦大厦将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