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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云天离开军区医院时,天还未黑。他谢绝了叶璇薇拿车送他回家的提议,除了担心被附近邻居看见这辆外观彪悍的军车而对他本人留下印象之外,也是因为他对这天上掉下来的叶璇薇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对方因何而出现,出于何种目的对自己如此热情,而她又有怎样的身份背景。
这一切目前对时云天来说,都是待解的迷。
时云天并不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小心翼翼掩藏的秘密,已经被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孩窥得了一二,只是好在叶璇薇闭口不提,善意的帮他保护住这个秘密。
他只一心想要尽早回到那处蜗居的地方。
前面就是东二巷的入口,时云天在锦城的家。还有百米远的时候,时云天便敏锐的感觉到了与往日的不同:平日里本该冷冷清清的小巷门口,此时却人影绰绰,在靠墙的一块荒地上停着两辆黑色轿车,从屋内支出一根竹竿来挂起了路灯,搭起了白色的棚子,还有哀婉的音乐传来。
这个音乐,是送别亡故人的安魂曲。
这条小巷子只有几户人家,时云天于是很自然的便与今早那两个相互搀扶老人的身影联系在了一起。时云天分明记得路过他们身边时,见到那位老大爷气色不错,不像有病的样子,至于那位腿脚利索的老大娘,他压根就没有认为会出什么事。
然而当他走近了巷子口时,才发现原来自己所想与实际偏离了不止一星半点。
墨黑色的帐篷内挂着两位老人容貌黑白的遗像,供前来吊唁的宾客们瞻仰。遗像下点着两对白蜡,放着一个红泥烧成的方口殷盘。不时有宾客前来,按照仪俗带上一个白手套,走到堂前,抓起一撮泥土撒在殷盘里,寓意为生命来之于泥土,也以泥土作为归宿,这是一种对于亡者今世和往生的祝福。
老人的一对儿女脱了鞋正跪在堂前,身上穿着素白的缟服,面露哀容,对着宾客们一一鞠躬答礼。
两位老人都是死于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这是医院出示的正式报告,在上午踏入医院后,他们前后过世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两分钟,而且走得毫无痛苦,这也是对于堂前跪着的懊悔没有见上两位老人最后一面的儿女唯一的一点安慰。
然而这对于时云天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联想到今天早晨那掉落了一地的麻雀,还有那只直挺挺倒在地上的原本可以咬死一头牛的凶恶野狗,凡是在他所住周围五十米内活着的动物,一夕之间都没了生命。甚至于想到了自己早晨出门时身上消失不见的寒气,这些过去几年原本从未发生过的奇事,不约而同都涌现了出来。
正所谓事极反常必有妖,看着眼前的一切,一个想法从时云天心中油然而起。
时云天被仲元强迫着,从小学着做物理化学实验,从物质的本质来了解这个世界,被深刻的灌输了一个观念: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当他按照这种分析方法,将一些细节串联到一起,组成一个链条,以此为终点向上追朔到源头时,竟然被自己推论出的这个毛骨悚然的结论惊呆了。
“这一切…都、与你有关吧?”时云天掩饰不住内心的震惊,嘴唇哆嗦的冲着对面那堵墙壁求证道。
东二巷夜晚原本有路灯,自从去年路灯坏了过后,也许市政部门觉得为了那屈指可数的人家还占用公共资源不值得,那盏灯便再也没亮过。巷子口临时挂上的两盏白炙灯并不亮,照不住拐角挡住的地方。在阴暗无光的墙角,只见一个人影依稀靠在墙上,他的身子显得有些单薄,头微微扬着,似在看着头顶上那片繁星,一副孤傲立于世间的神态。
时云天一眼便认了出来,这个男人正是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仲元。
仲元在黑暗中看了他一眼,这道目光平平无奇,却让时云天原本就低落的心情再下坠了几分。
他对于时云天的责问没有说出一个字,靠墙的背直了起来,转过身朝着巷子里面走去。
时云天将挎包横甩在身后,不知弃舍的追了上去,几步之后拦住仲元,冲他大吼道:“说啊,这件事是不是你干的!”
仲元慢条斯理的拉开了时云天拽着自己的手,不置可否的说道:
“这里人来人往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闹了?满地都是死麻雀和野狗,我刚才打扫干净了,免得被有心的人从中找出蛛丝马迹来。”
时云天却从仲元这答非所问的话中得到了答案,若非他做的,仲元会嬉笑怒骂的对他说一番混话,再让自己滚回去继续做排骨吃。时云天原本抱有的一线希望坠落在地摔得粉碎,他张大了嘴,目光散漫无神,望着仲元喃喃的问道: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为了活着。”仲元淡淡的道,“为了让你在充分成长起来之前,不会被那个该死的岛找到。”
“你以为眼下没有被那个该死的岛找到,你就真的有路可走了吗?你太小看那个岛的实力了。”仲元冷漠的说道,“要活着,才有路。其余的,都是浮云。”
悲鸣凄婉的安魂曲从巷子口随着夜风轻轻飘入,弥漫在这死气的周围,似要将人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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