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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走,去喝酒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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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具有划时代意义,冲破旧格式的束缚,创造了自己的风格,感情浑厚奔放。比我这几首诗高明的多。”

其实郭沫若的诗里面激情是有的,只是文采稍微有些不足。

郭沫若见陆云如此肯定自己的作品,不禁来了兴致,忙问道:“那你最喜欢里面的哪首诗歌?”

陆云一时有些怔住,自己哪里看过这本诗集,但里面的几首诗自己还是知道的。

只好说道:“我最喜欢里面的《天狗》。”

“我也是天狗!”

陆云有些尴尬,郭沫若也太激动了,都没注意到自己说的话里的毛病。要是天狗您自己是,我可不是。

郭沫若接着说道:“天狗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我们就是天狗。天狗可以吞噬日月星空,我们也可以改变这山河大地!”

郭沫若又恢复了往日的激情豪迈,拉着陆云颇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今天当浮一大白,我提议咱们三个去霞飞路痛饮几杯如何?”郁达夫提议道。

郁达夫对霞飞路情有独钟,在和王映霞谈恋爱的时候经常去霞飞路散步,有时候还会租上一辆小汽车兜风。当然现在郁达夫还不认识比他小十一岁的王映霞。

陆云苦笑道:“你和郭先生不是昨晚刚喝了吗,怎么还去喝酒。再说我也已经吃过饭了。”

郁达夫道:“昨晚喝了不代表今天就不能喝。咱们只是单纯去喝酒,和吃没吃过饭没关系。鼎堂兄,你去不去?”

郭沫若立即答道:“去,自然要去,今天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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