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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意浓,如果你心里还有一点点我,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再爱一次。”
“没有一点点。”宋意浓说道。
盛榆默默地松开钳制着宋意浓的手。
他心里不是滋味,瞳仁颤动,黑沉的眼底像是蒙了雾霭的山峦,充满低气压:“我……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宋意浓道,脸红着试图拉回他的智商。
“你不是一向都很自信吗,当初夸下海口,说要追到我就追到了,刚刚说我把家门密码设置成我们分手的日子,还说我在阳台养花草是心里有你,你怎么不继续自信下去?”
她看着他,还记得第一次知道盛榆这个人的时候,是研究生时的舍友,跟从不关心八卦的她科普学校的四大男神。
其中为首的,就是富二代盛榆。
舍友给她看了照片,那的确是一张很帅,很俊朗的脸,意气风发,张扬不羁,像是电影明星。
她并没有当回事,隔天班级聚餐,她迟到后,走到了一个敞着门的包厢外,就听里面在议论自己。
“管理系一班就在咱们隔壁聚餐,知道他们班的宋意浓吗,远近闻名的冰山美人,长得漂亮,游戏打的还特别厉害,据说,她已经在wish俱乐部做助教了。”
“听说她特别难追,本科四年都无人能得到她的青睐,也不知道以后谁能拿下这朵高岭之花。”
她看见盛榆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红着脸,认真地说:“你们这样在背后议论同学,不太好吧?何况……我喜欢宋意浓,她早晚是我老婆。”
第二天,盛榆果然出现在她面前,开始追她。
后来,全校所有人都知道了,学校众多女同学心中的男神,追了管理系那朵高岭之花两年——还没追上。
直到她说:“其实两年前在包厢外,我听见了你和你的朋友之间的话,盛榆,你追我,并不是多么喜欢我,而是因为我难追,你男性的虚荣心在作祟而已,所以,请不要再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
宋意浓垂下眼眸,她在推开他,可她的眼神,却在说别离开我。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并不是难追,而是因为她认为自己是个乏善可陈的普通人,任何人在深入了解她之后,都会离开她的。
可是,盛榆的眼神明亮而锐利,像是一束清风,吹散她心里的阴霾。
他红着脸,说:“宋意浓,我喜欢你,跟你是不是高岭之花没有关系,和你难不难追更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也想让你开心,这辈子,我只想让你当我老婆。”
“那就试试吧。”
……
“自信?”
盛榆愣了一下,终于反应过来。
他的眼神绽放出万千光彩,结结巴巴地问:“宋意浓,你,你不会在……在骗我吧,我,我……”
宋意浓说,他可以自信一点?
意思是,她真的还喜欢自己!
刚刚还装成冷酷霸总的男人,此刻激动的不敢呼吸,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宋意浓抬起手,摸了摸他的脸颊,红着脸,鼓起勇气表白:“嗯,不是一点点,是一直很爱你。”
刹那间,盛榆觉得自己又过敏了,怎么晕乎乎的,像是在云端漫步。
宋意浓的眼神有些不自然,小声道:“我的确见过盛菀……你的姐姐。”
“什么时候?”
“六年前,我带着俱乐部一起去南市打比赛那次。”
盛榆定了定神,回想起来。
宋意浓带队出差去南市打比赛,那不就是他和她分手的时间吗!
她出差带队两周,中间恰逢他们在一起一百天纪念日,他没有埋怨,反而让她放心去。
盛榆偷偷买了一套别墅,打算等她出差结束后送给她,顺便向她求婚。
为此,他甚至找来他姐盛菀,询问她求婚的注意事项,哪怕失败,失败后应该做什么——因为他不确定宋意浓刚和自己在一起一百天,愿不愿意和他共度余生。
可没想到她回来,却和他提了分手。
宋意浓叹了口气,轻声道:“百天纪念日那天,我其实赶回来了。我找到了你买的那栋别墅,看见你和盛菀在门口交谈……对不起,我当时没有勇气上前问个究竟。”
她看到盛菀的第一眼,只觉得那个女人举手投足间都过分漂亮,有气质,和盛榆站在一起宛如一对璧人,格外的般配。
宋意浓没有告诉盛榆的是,他们之间,看似是他追的她,可实际上,当年的她自卑又懦弱,所谓的清高只是伪装,一直的拒绝,是因为她认为自己的家世,根本无法与他相配。
她拼了命的工作,也是想证明自己,拉低他们之间的距离。
看见盛榆和盛菀站在一起,宋意浓震惊又悲愤,内心还理所当然的松了一口气。
她在别墅外等了很久,没有人出来。
后来她回了自己的公寓,盛榆平时常说她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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