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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爱是什么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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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哥!”陆霆虽然已是第二次见到聂众但还是很激动。。

聂众笑着对他点点头,把目光转向萧萧和林颐道:“他们就是你说的同学。”

陆霆马上介绍:“嗯,小魔怪和小胖妞。”

“呵呵!”聂众用手拍拍萧萧的爆炸头:“你就是小魔怪。”他又拍拍林颐的肩膀,“小胖妞,嘿嘿。”他觉得林颐的外号很可爱,笑声中,蓦然自己也年轻好几岁。

萧萧和林颐见聂众如此的客气,仿若亲朋挚友,两人马上拿出好学生的样子,尊敬的喊:“聂哥。”

聂众点头微笑。

萧萧急不可待的把昨晚准备的话,一股脑对聂众倒出来说:“聂哥,我和我爸爸都特别爱听你们的歌,你们的歌在我的脑海中魂牵梦绕的不能散去。没想到今天能见到你的本人,我真是三生有幸。如果现在真的有穿越的话,我一定回到二十年前,说什么,也和你们一起创造摇滚的辉煌。哈哈。”他说着,脑海里幻想无边。

“二十年前,我也想回到二十年前啊,那毕竟是摇滚最辉煌的年代。”聂众被萧萧勾起回忆,神情飘忽不定。

店里的那两个小子听到店主人有客来访,都知趣的离开灵魂。

聂众见那两个小子出门去了,把店门插上后,对萧萧三人一挥手,让他们跟着自己往里面走。

萧萧三人跟着聂众来到店面后,顺后面向下的楼梯往下走,走进了一间地下室。

聂众推开地下室的门,把白炽灯打开。

这间地下室面积约有二十平米左右,室内有排气孔,温度清爽,冬暖夏凉。

地面铺着上好的木地板,但久未打扫,堆积一层灰尘。在四角放着杂七杂八的陈旧乐器。

林颐见到满屋子都是灰尘,喜爱干净的她顿时皱眉捂住嘴。

聂众冲陆霆一指蒙尘的一只红白相间的电吉他,还有一组红se的摇滚架子鼓。

这就是那价值四千元的二手货。

“这个?太旧了。”萧萧望着那堆好似出土的物件,不由自主的脱口说出。

聂众淡然一笑,并不辩解说明。

陆霆猫下腰,把电吉他从杂物堆里拔出来,手抓琴颈,用嘴对着吉他一吹,尘灰飞舞,土沫呛人。

林颐捂着鼻子,用胳膊肘子顶了一下萧萧的前胸,示意这里太难受了。

萧萧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望着陆霆下一步的动作。

陆霆把电吉他吹干净,把琴弦调整一番,音响线插好,把电吉他背在身上,从口袋里面摸出一片蓝se的拨片,轻拨琴弦,水流般的琴声响起。

林颐捂着鼻子,第一次听到陆霆琴声悦耳,眼睛睁大,望了萧萧一眼,对陆霆的琴声满是称赞。

萧萧微笑着说道:“我没说谎,找你来绝对不胡闹,咱们要大干一场。”

陆霆一摸到吉它,身心马上入境。左手惊蛇一般在琴颈上游动,右手飞快拨动琴弦。动作越来越快,手腕带动小臂,小臂带动上身,逐渐全身颤抖如摸电门,恰似癫狂。琴声也如闪电霹雳一般,叱咤风雷,暴风骤雨般,几乎要把这间储物室的尘灰都卷了起来。

萧萧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放纵的琴声,体内的血管都被琴声煮沸,要冲破血肉组成的堤坝喷出来。

林颐也被这琴声迷惑,把掩住鼻子的手拿下来,面露微笑。

聂众靠在门上,听着陆霆的琴声。仿佛回到自己年青时代,当时的自己也是这么嚣张愤怒。可现在,再也没有这种感觉了。

陆霆一曲弹完,jing疲力竭,满头大汗的转头对聂众一笑。

聂众问道:“你们三组了一个乐队,是吗?”

陆霆用沾着灰尘的手抹了一下自己额头的汗,却把几缕红头发粘在上面,听到聂众问自己,直说道:“是啊,我做吉他。想让萧萧做主唱,林颐做鼓手?”

他原计划买了二手的乐器,自己指导鼓手打鼓。不过,现在遇到了聂众,自己要他买一送一,顺便给萧萧和林颐当教师,给自己的乐队做顾问和指导。

聂众已然不再年青,早想把自己的经验和技术衣钵传给一个乐队,如今陆霆三个出现正和自己的心意。他用舌尖顶了一下上膛,说道:“我刚才听你们说话,你们三声se都不错,都可以做主唱。小魔怪和小胖妞俩个都学打鼓,那样可以轮番上场了。”

陆霆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询问萧萧和林颐。

萧萧和林颐被陆霆的琴声勾引的,现在是一腔激情,满身热血,觉得这样好。

“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学打鼓了?”萧萧挥舞着自己的双手,做出打鼓的姿势。他觉得自己现在可以马上上场演出。

聂众从一旁拿出两块大抹布,扔给萧萧和林颐,对他们说:“先把你们的鼓擦干净。”

萧萧和林颐两个人拿抹布,心想这是要搞卫生啊?好,劳动!俩人手拿抹布,首先把地下室里面的东西收拾出来,摆放整齐。

陆霆拉着聂众走出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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