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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年轻的心,宁歌的思绪在这里停顿。
轻舞飞扬最后的结局宁歌当然知道,那个先天性遗传性红斑狼疮,让轻舞飞扬无法停留,就这样从痞子蔡的生命里消失。
尽管患有这样的病,轻舞飞扬却依然热爱生命,没有半点死气沉沉,这让宁歌想起一个故事,史铁生和《我与地坛》。
每一次看到有人这样热爱生命,宁歌总是莫名的感动。生命如此美好,可是祖母却行将就木,宁歌心里很难受。
最懂宁歌的人莫过于祖母,祖母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一直悄无声息的化解宁歌的戾气,然而现在,祖母马上就要驾鹤西去了。
“我轻轻的舞者?”
最后是小萝莉出声念着lan,才将宁歌的思绪拉回来。
“你是在写小说?”
“嗯!”
“能给我看麽?”
“好啊,等我写完。你先去看书吧,写完就给你看。”
收回思绪,宁歌开始继续创作,小萝莉也识趣地走开了。
灯光下,宁歌俯身敲打着键盘。
第二章轻舞飞扬有三千多字,宁歌用时两个多小时才堪堪完成。
“呼!”
将这一章上传,宁歌才有空看评论。
一共有可怜的三个评论,宁歌打开第一个。
昵称为angel的网友:“第一人称无爱,再见。”
宁歌撇撇嘴,好的文章是不分第几人称的,第一人称视角充分表达主角内心,她还是天使呢,一定是个小白。
看下一个。
昵称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网友:“目测文笔一般,剧情一般,难以吸引人注意。”
咳,宁歌被噎了一下,再看最后一个。
昵称为盖世大侠的网友:“据本人从业多年的经验,作者菌是个中年大叔,长相普通气质平凡,一定是个内心极其闷骚的男纸。不相信是麽,不相信请拭目以待!”
好吧,被人误会成中年大叔了。然而他猜的也挺准,蔡智恒貌似就是这样。
几乎没有一点正面的评论,连不褒不贬中间立场的也没有,宁歌承认被打击到了。
但是,宁歌心里很不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