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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文化遗产离现代文明越来越远。那些已经毁灭的我们不再得见,那些仍然埋在地下的我们不得而知;即使是保留在地面上的也都日复一日地被风雨剥蚀,或是在博物馆中尘封土埋。
当我们隔着陈列窗望见那些文明的碎片时总有些许陌生感。雅典的卫城只留下残垣断壁,西斯廷小教学的壁画一天天褪色,竹简上记载的断句残篇也永难修复,破碎的文明带来的遗憾永远让我们有一种历史的失落感。然而在诸多的艺术门类中,只有音乐能够穿越历史的时空,保存着其艺术生命的鲜活。且不说那些保存至今的乐谱可供使用,就是若干个世纪前的乐器也仍然可以演奏。于是,透过音乐的旋律、和声、节奏,透过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弹拨、吹奏、打击乐器的演奏,我们不仅可以感受到这些民族的理念、情感和梦想的东西,更可以“深入探索它的灵魂”。
捷克作家昆德拉曾说,民歌是历史底下的一条隧道,被战争、瘟疫和灾难毁掉的东西却奇迹般地保留在民歌和民间仪式中。这一点罗曼·罗兰也看到了,所以他说,一个民族的政治生活只是那个民族存在的浅层部分,要了解其内在的生命,其行动的根源,就必须到文学艺术(包括音乐)中去寻找。“音乐展示给我们的是在表面的死亡之下生命的延续,是在世界的废墟之中一种永恒精神的绽放。”(见《音乐在通史中的地位》)多少世纪以来,音乐史家和音乐批评家们都在给音乐下着定义,什么理性的,感性的,抽象的,形象的,教育的,审美的,自律的,他律的,表达感情的,自满自足的,等等,但谁也无法给音乐规定一个圆满的定义。我想罗曼·罗兰把它看得那么神圣、那么永恒,大概是因为音乐是一种灵魂的自白,或是灵魂对灵魂穿越时空的对白。在这种自白与对白的交流中,生命的个体才传达并保存一种精神。狭义地说,这种精神为一段乐谱、一把乐器、一段演奏(包括现场音乐会和音乐的录音制品)所保有;广义地说,这种精神也在风雨雷电、万物交感的自然之声中与我们的灵魂产生共鸣。所以,“这种精神谈不上灭亡或是新生,因为它的光从未熄灭过”。
“认识”罗曼·罗兰大概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在田间地头读过他的长篇巨制《约翰·克利斯朵夫》,在大学的课堂之外读过他的《贝多芬传》。只是那些岁月中,我更多的是从他写音乐的文字中汲取人格的力量,获得人生的经验。直到生命之钟在不惑与知天命之间摇摆时,直到读到这本《罗曼·罗兰音乐散文集》和他的另一些西方音乐史论的新译本时,我才更深入些了解了他,才知道作为一个大文豪和思想者的他还有着那么扎实的音乐功底,那么广博的音乐知识,那么深刻的音乐见地。比如他说“亨德尔是被索链束缚住的贝多芬”,比如他说“在灵魂深处,唐璜就是莫扎特”,比如他说贝多芬高傲的反叛精神“不仅针对另一个阶级,而且也针对本阶级,针对其他音乐家,针对他自己这门艺术的前辈大师,针对一切规章法则”,以及关于柏辽兹和瓦格纳的不同恰似“维吉尔式的恋情与肉欲般的狂喜”等等,都是闪光的真知灼见。当然,他的关于理查·施特劳斯的音乐受意大利、南欧地域文化的影响的观点,并没有超出泰纳的理论视野。至于说马勒是否营养过盛、消化不良,或是学究式的死板和松散不连贯,则不能苟同了,只能是见仁见智吧。还有,他那带有社会学倾向的音乐批评观点有时稍显陈旧,而过于生辉的文采有时又妨碍了阅读的理解。但这些微小的不足终是抵挡不住阅读此书的快感,在阅读中,可以实现人类的梦想——那是关于“光明、自由和宁静的力量的梦想”。
曹利群
1998年12月
写于大雪之中